中華民國總統府
中華民國總統府是中華民國總統的幕僚機關,負責處理與總統、副總統有關的行政事務;成立於1948年5月20日,其機關前身為國民政府。
總統府 Office of the President(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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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中華民國總統府府徽 | |
所屬部門 | 直屬於總統 |
員額 | 529人 |
年度預算額 | 新臺幣19.97億圓(2019年度) |
授權法源 | 總統府組織法 |
主要官員 | |
秘書長 | 林佳龍( 民主進步黨) |
副秘書長 | 黃重諺( 民主進步黨) 張惇涵( 民主進步黨) |
任命者 | 總統 |
組織編制 | |
內部單位 | 3局、3室、3處、1委員會 |
附屬機關 | 中央研究院、國史館 |
任務編組 | 3委員會、1小組、1辦公室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48年5月20日 |
前身機關 | 國民政府 |
聯絡 | |
蔡英文政府時代啟用的中華民國總統府識別標誌 | |
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
電話 | +886 2 2311-3731 |
網站 | www.president.gov.tw |
中華民國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
政府(沿革) |
政治 |
簡介
1948年5月20日,中華民國行憲後首任總統蔣中正與副總統李宗仁正式就職;原為中華民國最高權力機關的國民政府於同日改制為總統府,成為總統的幕僚機構。依中華民國現行法律《總統府組織法》第9條第1項,總統府的首長並非總統,而是總統府秘書長。
《總統府組織法》於1996年進行大規模的修正,總統府的組織亦有所調整。在修法前後,總統府組織最大的改變,除了新增公共事務室之外,刪除原本在國防軍事方面扮演輔佐總統角色的參軍長一職;而僅留原有的秘書長職務,承總統之命,綜理總統府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
總統府除了府內各單位(局、室、處)之外,並設置資政及國策顧問,由總統遴聘,對國家大計得向總統提供意見並備諮詢;在國防軍事方面則設置戰略顧問,由總統任命現役二級上將或一級上將出任,可以針對戰略及有關國防軍事事項向總統提供意見並備總統諮詢。中央研究院、國史館等二個政府機構直隸於總統府。
2003年1月10日,總統府仿效美國白宮實習生制度增設總統府青年工作團,總統陳水扁宣布青年工作團正式成立[1]。總統府青年工作團之經費與志工遴選方式備受在野黨質疑,加上2004年7月總統府2名工友自殺原因被指與總統府留用青年工作團5位團員影響員工升遷有關,2004年9月10日總統府秘書長蘇貞昌證實不再進行青年工作團志工遴選[2][3]。
2008年5月20日,馬英九就任總統後正式增設總統府發言人一職;在此之前,總統府的新聞發布向來都是由公共事務室主任負責。為了使總統順利行使職權,2010年9月1日《總統府組織法》修正,增設法規委員會。
歷史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於南京成立,設置總統府於清代原兩江總督署址(今南京中國近代史遺址博物館);4月遷北京。這是中華民國總統府的最早前身。
組織
人員編制
- 總統任命職
- 文職
- 局長(3人,簡任第十四職等)
- 秘書、主任、副局長、參事、處長、副主任(簡任第十二至十四職等)
- 參議、專門委員、高級分析師(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
- 科長、編審、分析師、專員、管理師、設計師、薦任科員(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九職等及簡任第十職等)
- 委任科員、助理管理師、辦事員、書記(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五職等)
- 雇員
- 委任科員、助理管理師、辦事員、書記(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五職等)
- 科長、編審、分析師、專員、管理師、設計師、薦任科員(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九職等及簡任第十職等)
- 參議、專門委員、高級分析師(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
- 秘書、主任、副局長、參事、處長、副主任(簡任第十二至十四職等)
- 軍職
內部單位
- 第一局:掌法律、命令、公文、任免、外電翻譯等簽辦事項,以及政情摘報。
- 第二局:保管中華民國國璽,管理公文收發等各類檔案、印製府內各類文物、規劃維護府內資電業務,以及負責授予榮典事項。
- 第三局:負責典禮、交際、出納、事務管理與交通管理事項。
- 機要室
- 侍衛室
- 公共事務室
- 人事處
- 主計處
- 政風處
- 法規委員會
任務編組
- 財經諮詢小組
- 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
辦公廳舍
總統府廳舍座落於臺灣臺北市博愛特區,位處凱達格蘭大道與重慶南路交叉口。該建物啟用於臺灣日治時期中葉的1919年,為臺灣總督府之辦公廳舍,亦為當時臺灣最高的建築物。
1945年(民國34年),臺灣進入中華民國時代,該建物被命名為「介壽館」。1949年(民國38年)12月,中華民國政府遷往臺北;同年12月9日,行政院會議決議:「總統府及行政院設址於介壽館辦公」[5],總統府乃與行政院合署辦公,共同使用該建物,至1957年行政院搬遷至原臺灣省政府大樓後,才改由總統府單獨使用迄今。總統府廳舍本來的「介壽館」門首銜牌於2006年3月25日在陳水扁政府的要求下取下,更換為「總統府」銜牌。自1979年起每年開國紀念日(即元旦)民間團體都會在廣場前舉行升旗典禮,並有表演活動。
總統不居於總統府內,而是住在中華民國總統官邸。
總統府於1949年5月22日前,以南京市的國民政府舊址為辦公場所。
2017年,一名男子以竊自國軍歷史文物館之劍襲擊負責守衛總統府之憲兵。
參考文獻
- (新闻稿). 中華民國總統府. 2003-01-10 [2019-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1).
- 郭敏政. . 蘋果日報 (臺灣). 2004-09-11 [2019-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1).
- 黃白雪; 謝忠良. . 蘋果日報 (臺灣). 2006-08-07 [2019-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02).
- . 華夏經緯網. 2006-04-12 [2019-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2).
- (报告). 行政院. 1999-12-09 [2019-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17).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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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教科書中的相關電子:中華民國法律註解/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 |
- (繁體中文)(英文)中華民國總統府(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總統府-交通部觀光局(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中華民國憲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
- 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99 年 09 月 01 日
- 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06 年 0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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