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安妇

慰安妇第二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战争期间,为日本军提供性服务的民间妇女[1][2][3][4],主要来自日本本土日治台湾[5][5]日占朝鲜中国日本占领区中南半岛日占菲律宾[6]印尼东帝汶[7]巴布亚新几内亚[8],也有在欧洲殖民地的白人女性如荷兰澳大利亚[9],当时日本盟友(轴心国)的国民,如德国匈牙利也未幸免。[10] 许多慰安妇是未成年人[11]

慰安妇
汉语名称
简化字
名称
谚文
汉字
日语名称
汉字
1944年,三名朝鲜慰安妇接受美军审问

其中日本籍的慰安妇主要分为两种:日本国内召募的妓女或家境较为贫困的受诱骗者,当中有少数如《从军慰安妇·庆子》一书中提及来自长崎的坂田庆子一般,因被爱人抛弃而愤而加入的例子。[12]日本以女人也是为国做出了奉献为由,诱导单纯的少女为了「国家、理想」而奔向了战场,除了对日本国内地招募以外,也有从朝鲜半岛、中国掳掠了很多当地女性充当慰安妇[12]

1931年11月,日本海军将日本侨民在上海虹口经营的4家「风俗场所」指定为日本海军特别慰安所,此后慰妇安妇制度蔓延到日本在东亚的整个战场。[13][14]

由于有些慰安妇业者(通常为日军委托的民间业者,不一定为日本内地人或军人)的招募方式相当于诈骗或者逼良为娼:一开始经常以一般工作的名义掩饰,如招聘护士、工厂女工、军中女清洁队员,直到该等女性签约赴工,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军妓[15] 日本投降后,中国大陆台湾朝鲜半岛的慰安妇向继任的新日本政府展开了漫长的司法诉讼,并要求道歉,纠纷甚起,纷纷成为各政府的政治角力场。日本数十家教材出版社和辞书对慰安妇的本质并无一致的定义,韩国部分学校教材称慰安妇的性质为「性奴」,台湾的历史教材中此事也引致争议。[16][17]

词源

日语中「」一词是对军妓的统称,并不特指日本的军妓[18]

制度

位于上海东宝兴路125弄的日军第一个慰安所“大一沙龙”遗址

慰安妇制度的提出,据当时日军官方的说明是为了减少因性侵犯而带来的性病问题[19]。大部分日本军驻扎在农村中,很容易发现中国女子而对其实施强暴;而日本军为提高战斗力,解决士气低下之问题,往往容忍军人对被侵略国家妇女之强暴行为[20]:136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远东审判案》备用资料第103册51章342页,记载的当时日本情报部发给日本陆军部的一份文档写道:“用中国女人做慰安妇会抚慰那些因战争而产生沮丧情绪的士兵,他们在战场上被中国军队打败的心理在中国慰安妇的身上得到最有效的校正。占有中国女人,便能滋长占有中国的雄心。我们必须更多地征用中国女人做慰安妇,从精神和肉体上安慰我们的军人,树立他们必胜的信心。”[21][22][23]即使如此,日本军人为逃避其强奸行为被日本宪兵发现而遭军法审判,多将被害妇女杀死灭口[20]:136

如1937年12月,日军第18师团(牛岛部队)侵入安徽芜湖,当地之女性未能逃走之大多数受到性侵害;日军在强暴妇女后,还残忍地将她们全部剌死;被害妇女身体受到伤害,甚至永远不能生育,心理创伤严重[20]:136

1931年年底,为解决日本军人性需求,海军指定在上海4个日本风俗店为特别慰安所[20]:136。1931年11月,日本海军将日本侨民在上海虹口经营的4家风俗场所指定为日本海军特别“慰安所[13][14]。其中“大一沙龙”(上海东宝兴路125弄)为是世界第一个日军慰安所,亦是存在时间最长的慰安所[24][19]。其它三所是“小松亭”(虬江路大富里5号)、“永乐馆”(狄思威路)、“三好馆”(吴淞路松柏里)[25]。1932年1月中国上海事变以后,日本军队性侵犯中国妇女的事不断发生。日本开始在上海组建“慰安妇团”[26]。1932年3月,上海派遣军副参谋长冈村宁次到达上海后,考虑到防止性病在日军官兵中蔓延,同时希望避免发生更大规模之强奸事件而招致批评,决定仿照海军推广设立慰安所;于是,首先从日本国内招募「慰安妇团」,设立为日军官兵提供性服务之场所;这是日军「慰安妇」制度之开端[20]:136

随着战争之发展,日本军中患性病人数大增,严重影响战斗力;于是日军开始大规模迅速创建军妓体制;「慰安所」制度先在东北,逐渐在其他各地也开始推广[20]:136。1937年12月,日军进占南京之后随之而起的性侵案件不断,造成中国人更强烈的抗日意识,国际舆论也对日本激烈谴责[26][23]。1937年12月在南京发生大规模强暴中国妇女事件后,日本军决定在华东地区也推行「慰安所」制度;名义上,「慰安妇」制度是为防止日军大肆强暴妇女引起性病之泛滥,是统治层期望让军人们在「合法」、卫生之条件下,安全进出军队控制下之强奸中心——慰安所[20]:136-137。但由于当时日本社会普遍流行之文化认知导致对各种针对被征服者或敌对方之暴力行为的合理化和宽容,军人强暴(非本国)女性之事件并没有减少[20]:137

2007年3月5日,韩国釜山外国语大学教授金文吉公开日本驻中国上海领事馆警官田岛周萍于1937年12月21日发给长崎水上警察署的公文《有关为皇军官兵徵调慰安妇委托文档》,记录当时日本为广泛动员慰安妇,领事馆、宪兵队、陆军武官室等单位分工缜密:日本领事馆签发营业执照给慰安所,对慰安妇被运抵各港口时提供方便;日本宪兵队负责将慰安妇运送至慰安所,及保护慰安妇营业者和慰安所的安全;日本陆军武官室负责辟建慰安所、检诊慰安妇等工作。该文档指称:「经各个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及与(上海)总领事馆、陆军武官室、宪兵队协商结果,为维持军纪和前线皇军士气,决定在各战线设置慰安所。……根据此项决定,正在日本和朝鲜征召慰安妇。凡持有相关证件的人员,务必保障其顺利搭乘船只前往目的地。」[27]

吉见义明指称,慰安妇制度也被日军用以控制心怀不满的军人,以避免潜在之叛乱。[28]

有鉴于慰安妇制度之普遍等,日军内部曾开设相关之管理课程,其中包括(以会计方式)精算慰安妇之「折旧」。[29] 日本陆军与海军有关纪录也将慰安妇之地位非人化,经常称他们为战争物资/军需品。[30]

日军为避免性病扩散,向部队大量发送保险套;但因没有相关之强制规定及运行,慰安妇无法反抗不使用保险套之性行为。[31] 许多慰安妇经常被注射洒尔佛散[32],再加上暴力性行为对生殖器官造成之伤害,使得他们不孕率高于当时之平均值。[33]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军为主的盟军占领日本朝鲜半岛后,日本韩国为防止美军骚扰当地妇女,也曾针对美军招募慰安妇、设立慰安所[34][35][36]

概况

1904年至1905年日俄战争期间,日本军方密切控制满洲地区之私营妓院。[37]

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慰安所首先在上海创建,作为对日本士兵大规模强奸中国妇女(参见战争时期的性暴力)事件之回应。[38] 驻上海之军队领导人冈村宁次下令建造慰安所,以防止更多强奸事件发生。[38] 1937年南京大屠杀期间,许多中国妇女被日本军人强奸后,日军采取了在占领地区设立慰安所的总体政策;研究者吉见义明认为如此政策是为了减少中国平民因强奸事件而来的反抗[38],以及避免来自国际对于日军强奸事件的施压[39]

随着日军的行动和占领地区持续扩张,但来自日本的军妓之人数不足以满足需求,转而向占领地区寻找补充[40],并通过诱骗等手段进行招募,且使应召者在加入后无法脱身,成为军队男性发泄之「工具」[41]

被日本人从槟城掳走担任慰安妇的华裔和马来裔女孩
一名盟军军官在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于缅甸仰光的日军慰安所遇到的一名中国少女慰安妇

战场上之日军慰安妇主要由中国妇女和朝鲜妇女构成;日军依靠中国国内支持者之协助,或以招工之名目欺骗,或强征妇女充当慰安妇,而被俘之抗日女战士则被迫送进慰安所[20]:137。在这一制度下,东亚有数十万妇女被日军强迫或征招为慰安妇。朝鲜中央通讯社主张朝鲜人的“慰安妇”有14万人[42]上海师范大学教授苏智良也主张中国妇女成为“慰安妇”的有20万人,但两者都数据来源不明。妇女救援基金会主张台湾慰安妇至少在1,200人以上。[43][44]有的历史学家认为曾经沦为慰安妇的各国妇女达40万,甚至更多[45]。一项调查表明慰安妇被允许留下百分之40军人那里赚来的钱,百分之60交给军方[46]

亚洲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政府和军队又把菲律宾,荷兰东印度群岛等东南亚地区之妇女强征为「慰安妇」[20]:137。日军甚至强奸盟友国民的妻子和女儿。据荷兰记者称,当时为荷属东印度工作的大约30名德国国民的妻女也遭到了驻印尼日军的强奸,直到一位德国教会学校的老师干预,日军上尉才阻止了对德国妇女和一名匈牙利医生的强奸,因为上尉担心他对德国和匈牙利国民的行为会泄露出去引起轴心国其他盟友的不满。[10]

战后,作为在日美军慰安妇的日本女性5万5千人[36]

证据显示慰安妇除了被用作高强度的军妓外(据《台湾慰安妇报告》中回忆,一开始一月10元,后来薪水变为15元),并遭受性病的毒害,有的慰安妇由于多次堕胎造成终身不孕,且由于日本人力资源不够,慰安妇还不时充当护士、脚夫甚至被武装起来充当炮灰,极个别情况下为了掩盖罪证甚至被集体枪杀[45]。 中国方面,在文革时期,幸存的慰安妇往往受到社会的误解且严重的歧视及行为迫害和言辞羞辱[47][48][49]

被强迫作为慰安妇之妇女身心者受到严重伤害,有的至今仍有很深心理障碍[20]:137

2014年4月25日,吉林省档案馆公布了新发掘的证据。这些证据当中有25件档案记载了20余个地方建有武装部队的强迫妇女卖淫的场所,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强迫女性从事其不愿的性行为。[50]

日本外务省、内务省以及朝鲜总督府台湾总督府等国家机构都参与招募和移送慰安妇之活动。

证词

马来亚人民抗日军日本占领马来亚时期曾经创作了一首歌曲名为《难女曲》

东洋鬼子的大炮,轰毁了我们的家。枪杀了爸爸又“拉走了亲爱的妈妈”

在歌词“枪杀了爸爸”则是指1942年的马来亚华人大屠杀,1942年初的农历新年当天。日本占领新加坡后为了报复华人支持国民党政府的抗日战争,最终选择大肃清,大检证。在肃清屠杀中,许多华人因此遭到日军屠杀。而“又拉走了亲爱的妈妈”则是指“将女人强行拉去当地军营成为了日本人的“慰安妇”

根据菲律宾籍幸存者 Narcisa Claveria 的叙述,她在 13 岁时被奴役了 18 个月;白天,女性们被迫做饭、打扫和洗衣服,夜里,女性们被日军强奸、虐待。[51] 另一位菲律宾籍幸存者 Fedencia Nacar David 在14岁被日军绑架后,有同样待遇,每夜被5至10名日军士兵强奸。[52] 除了每天被强奸,许多女性同时被迫与家人分离,甚至目睹家人被日军士兵杀死;一名幸存者回忆说,当日军士兵带走他时,「士兵们开始活剥她父亲的皮肤」。[53] 这类虐待行为造成受害者严重且终生之身心伤害。

幸存者 Jan Ruff O'Herne 表示:[54]

在「慰安所」,我日日夜夜遭到系统性的殴打和强奸。甚至有位日本医师每次到妓院检查我们是否患有性病时都会强奸我。

幸存者 Suki Falconberg 表示:[55]

来自男人们的连续插入并不是一种温和的折磨形式。阴道口撕裂(的疼痛感)就像火烧伤口那样。你的生殖器肿胀且瘀伤。对子宫和其他内部器官造成的伤害也可能很巨大…被那些男人当作公共垃圾场使用让我深感耻辱,在我胸口依然感受得到—一种艰苦、沉重、恶心的感觉,永远无法完全消失。他们不但看见了我的无助、裸体,也听到我的恳求和哭喊。他们将我贬低为某种低等且恶心(的存在),在他们面前悲惨的受着苦…即使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需要鼓起极大勇气才能写下这些,由文化而来的耻辱是如此之深…

驻扎在拉包尔的日本海军外科医生 Kentaro Igusa 在个人回忆录中写道,当地的慰安妇在感染和严重不适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尽管他们「哭泣并乞求帮助」。[56]

战后之待遇

在中国和韩国等儒家文化中,婚前性行为被认为是可耻的,「慰安妇」相关议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被长期忽视,因为受害者被视为贱民[57] 在儒家文化中,传统上未婚女性必须将自己的贞操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重要,任何在婚前失去童贞的女性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应自杀;因为选择存活,幸存者使自己成为被社会遗弃之人。[57] 此外,《对日和平条约》及《韩日基本条约》等文档,被日本政府据以解释已解决与战争罪有关问题,尽管事实上它们都没有具体提到慰安妇制度。[58]

自1960年代起,千田夏光率先打开对于相关议题之研究与讨论。

1982年之日本教科书争议引发大众对有关议题之兴趣与讨论,但慰安妇议题并没有被特别重视和突显,反倒是专注于南京大屠杀731部队等。尽管如此,深入研究日本战时活动的历史学家已普遍意识到慰安妇的存在。[59]

稍后,吉田清治有关证词被揭发为虚构[60],也发生了其他相关类似之事件,并在日本右翼团体施压下引发连串争议与混乱[61]

1990年代,日本学者 渡边和子 称当时日本社会之女性普遍对有关议题表现出漠然且不相信等态度,并称当时日本社会多数人将邻近地区之国家与人民视为「他者」,而不重视其感受。[57]

自1995年至2007年间,亚洲妇女基金会被借以处理有关问题,但作法引发大量争议。

2014年,日本政府外务省试图施压美国出版商麦格劳希尔删改其出版之教科书中有关内容,但没有成功。[62]

日本各界及侨民和海外后裔等经常要求世界各地拆除或取消设置有关之公开纪念物;该些措施经常遭各地有关当局拒绝,但也不乏成功之案例。[63][64][65][66] 2017年至2018年,大阪市有关当局因旧金山有关当局正面支持当地慰安妇公开纪念物之设立,而终止双方自1957年开始之姐妹市关系。[63]

韩国慰安妇幸存者多次要求韩国政府将其案件提交国际法院,但韩国政府迟迟未予回应。[67]

自1990年代开始,台湾籍慰安妇幸存者的故事被不断揭露,有关活动在妇女运动等类型之民间团体、大众媒体、学术研究者、纪录片导演等支持下持续发展。

争论

对慰安妇制度的争议

绝大部分学者都认为慰安妇是存在的,即使日军不直接参与慰安妇的招募,但日军公开允许慰安妇制度并漠视其委托的民间业者以许多强迫诱骗的手法招募慰安妇。但由于部份日本人主张慰安妇自愿,因此产生一些争论,影响日本二战时受过日本侵略的东亚东南亚等国的关系,其中以中国韩国最甚。中华民国教育部于2015年,拟于高中历史课本对慰安妇章节加注"被迫"两字,遭致一些学生与政治团体的反对。

1944年,美军情报心理战部门的报告指出在缅甸的慰安所处有若干朝鲜女还完了欠债就回朝鲜去了,此外慰安妇有个人房间,有拒绝接客的自由,每周一日休息,多半生活充裕,经常去城里购物或是进行娱乐活动,也有士兵向慰安妇求婚[68][69]。另外还有日本军官为了替相好的慰安妇赎身而贪污公款的事。[70]

英语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日本学者秦郁彦在他的研究中称,据他了解到的资料,称慰安妇的来源为半日本人、半朝鲜人,但是介绍人百分百地为朝鲜人。[71]

据日本研究者查得1944年朝鲜《京城日报》7月26日刊登的慰安妇广告,其工资为300日元(当时京城帝国大学的毕业生就职水平是75日元),而且所登的联系人名也是朝鲜式姓名,由此对于“强征”之说提出质疑。[72]

『京城日报』(1944年7月26日広告)
「慰安妇至急大募集」
年齢 一七歳以上廿十三歳迄
勤先 后方○○队慰安部
月収 三〇〇圆以上(前借三〇〇〇圆迄可)
『毎日新报』(1944年10月27日広告)
「『军』慰安妇急募」
行先 ○○部队慰安所
応募资格 年齢十八歳以上三十歳以内身体强健女性
募集期日 十月二十七日부터十一月八日까지
契约及待遇 本人面接后即时决定
募集人员 数十名
希望者 左记场所에至急问议○事
京城府钟路区○园町一九五 朝鲜旅馆内光○二六四五 (许氏)

日本右翼及部分美国学者的看法

日本右翼及美国人莱姆塞尔则认为自愿成为慰安妇者为多数[73]

纪念性建筑

在日本驻韩国大使馆门外的韩国慰安妇纪念铜像

2010年,美国新泽西州博根郡帕利赛公园市在市立公园中设立『慰安妇纪念碑』。2012年,两个日本外交代表团要求移除纪念碑,被市政府拒绝。[74][75][76]韩国官员对帕利赛公园市的决定表示支持。[75]

2011年12月14日,韩国民间团体在日本驻韩大使馆对面树立『慰安妇纪念铜像』,要求日本对慰安妇道歉并赔偿。[77][78]

2012年6月16日,美国纽约州纳苏郡韦斯特伯里艾森豪公园退伍军人纪念堂中设立红色花岗岩的『慰安妇纪念碑』。[79][80]

2013年7月30日,美国加州格伦代尔市在中央公园设立1,100磅重的『慰安妇纪念铜像』,引起许多日本人抗议。该铜像与日本驻韩大使馆对面的慰安妇纪念铜像完全一样。据2010年人口普查,格伦代尔市5%人口是韩裔。[81][82][83][84]2013年12月11日,日裔向白宫请愿,要求移除慰安妇铜像,不到一个月签名者已超过十万人。白宫表示,纪念碑属于地方(加州)政府管辖。[85][86]

2013年8月,美国加州普安那公园市议会在收到电邮抗议后,决定取消设立慰安妇纪念铜像的计划。[87][88]

2014年5月30日,美国维吉尼亚州费尔法克斯县政府内的慰安妇和平纪念园正式向民众开放,85岁高龄的韩国慰安妇幸存者姜日出亲赴揭幕现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日本政府在慰安妇问题上仍欠全世界一个“正式道歉”,而且应该“马上道歉”[89][90][91]

2016年12月10日,位于台湾台北市的台湾慰安妇纪念馆阿嬷家-和平与女性人权馆开幕。


2017年7月起至2018年3月,中华统一促进党发言人、杨业党部主委陈志豪,每日开着载有慰安妇铜像车辆至日本台湾交流协会抗议及要求日本政府还原历史并争取日本政府对于慰安妇的权益及赔偿,目前慰安妇铜像设立于台北市承天武圣庙山下对面。

2017年7月7日,香港保钓行动委员会联同纪念抗日受难同胞联合会,在香港中环交易广场日本领事馆所在地前的行人天桥上,设置了两座以玻璃纤维制成的慰安妇少女像,一个为仿南韩首尔日本领事馆前的少女像,另一个为中国少女像。日本领事馆曾促香港政府取缔,但不得要领,亦有人发信抗议,更有人企图偷走两个雕像,但都未有给雕像带来损害或令主办者放弃,一年多后主办团体更添置了另一以菲律宾少女为原形的雕像,安坐在原来两个雕像旁。其后主办团体更另制两个中韩少女雕像在香港和澳门市内与慰安妇历史材枓一起巡回展览。

2017年9月22日,慰安妇纪念雕塑在美国旧金山市唐人街圣玛丽广场揭幕。这是第一座在美国大城市竖立的慰安妇纪念雕像。[92][93]

2018年8月14日,台南慰安妇铜像在台南市汤德章大道泛塔莎西餐厅旁空地设立,并邀请前总统马英九到现场参与揭幕仪式。[94]

在2017年[95][96]及2019年[97],菲律宾有关当局多次拆除有关之公开纪念雕像。

有关影视作品

纪录片
电影
  • 黎明之眼》2014年上映之大陆电影
  • 鬼乡》2016年上映之韩国电影
  • 花漾奶奶秀英文》2017年上映之韩国电影
  • 她们的故事》2018年上映之韩国电影
电视剧
  • 雪地里的拥抱》韩国KBS 2015年特别剧,2017年以电影的形式在韩国电影院上映。
音乐录像带

相关书目

  • 《帝国的慰安妇》,玉山社 《帝国的慰安妇》,博客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血痛》,北京出版社 《血痛》,新浪读书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真相:慰安妇调查纪实》,江苏文艺出版社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阿妈的秘密:台籍慰安妇的故事纪录片》,台北:妇女救援基金会,1998年出版。
  • 《台湾慰安妇报告》,台北:妇女救援基金会,1999年出版。
  • 《烟花三月》,李碧华,台北:脸谱出版社,2001年出版。
  • 《血痛:26个慰安妇的控诉》,陈庆港,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年出版。ISBN 978-7-200-06103-1
  • 铁盒里的青春:台籍慰安妇的故事》(妇女救援基金会采访记录,),夏珍改写,台北:天下文化,2005年出版。
  • 《沉默的伤痕:日军慰安妇历史影像书》,妇女救援基金会赖采儿、吴慧玲、游茹棻,台北:商周出版社,2006年出版。沉默的伤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阿嬷的脸:台湾慰安妇幸存者影像纪录》, 矢嶋宰、沈君帆、黄子明摄影,台北:妇女救援基金会,2006年出版。阿嬷的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阿嬷的故事袋:老年‧创伤‧身心疗愈》,妇女救援基金会整理,台北:张老师文化出版社,2006年出版。阿嬷的故事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朱德兰. . 五南图书. 2009 [2014-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6-27).
  • 台湾论》,小林善纪,日本小学馆,2000年出版。(许文龙评:「成为慰安妇对这些妇女而言,反而是出人头地。」)

相关条目

知名受难者

中国大陆
台湾
朝鲜半岛

倡议或研究组织与人士

其他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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