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爵位

爵位,又称封爵世爵,是古代皇族贵族的封号,用以表示身份等级与权利的高低。世爵从时期开始,到中华民国创建后的1930年代左右结束。

先秦

夏商

按《通典·职官·封爵》记载,自尧帝舜帝以及夏朝,置五等爵:商朝置爵三等:公、侯、伯,无子、男二等。《礼记》等文本资料能提供佐证,但是究竟历史事实如何,目前缺乏足够的考古资料。有学者认为远古的五等爵制度只是后世理想化的编纂。从甲骨文来看,商代公爵通常仅为对死者的尊称,方国国君、诸侯可以有“侯”、“伯”、“子”或“田”的爵称。

周朝

周朝革命武王克殷而立之际,设立严格的等级分封制,最初设五等爵三监之乱后改为五等爵位,世袭罔替。比男爵更低的封国仅为“附庸”,只能依附于其他有五等爵位的诸侯国。 西周时期有爵位的贵族统称诸侯,诸侯皆有封地,其封地相当于地方行政单位;诸侯的封地称“诸侯国”,按照爵等的不同,诸侯国须对周王室尽贡赋朝见等畿服义务[1]

诸侯作为天子的封臣尽朝觐义务的同时,又作为地方行政单位的君长,拥有自己的属臣附庸。属臣是诸侯国内掌管政务的卿士;附庸则是有土地的卿士,不在诸侯国内主政,但是依附于诸侯。卿士包括(可能分上卿、下卿不同等级),大夫(可能有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不同等级)及(可能包括元士、中士、庶士不同等级),构成了五等爵体系之外的没有爵位的贵族等级

卿士的封地称作“”,在对封邑行使统治权的同时受命于所依附的诸侯。周天子作为天下共主的同时,其本身在理论上也应该是最大的诸侯之一,其直接管辖的领地称为王畿。王畿之内,也设有大夫等官职。由于王畿之内的卿士是直接从属于周天子的属臣,其身份等级高于作为诸侯附庸的同级别附庸;一旦受封土地,王畿之内的大夫身份等级分别视同子男等有爵位的贵族[2]

到了东周春秋战国时期,各主要诸侯相继称,并普遍废除了卿大夫的采邑制度,有些诸侯国改行郡县制,各国纷纷设置了新的封爵制度,产生了一些有别于之前卿大夫的爵位封号,如彻侯封君秦国二十等爵制等等。这些新设的封爵有些有食邑,有些只有俸禄,大多数都不能世袭。列国内仍然有“卿”、“大夫”、“士”的爵位。楚国统治中心在当时的中原地区以外,周人封给的爵等为但自称为,并且因长期兼并周边小国及部落,国土广大、风俗文化与中原王室及诸侯相异,也不采用五等爵制度,而是另设通侯执圭执帛等爵位。

秦朝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改彻侯列侯内侯伦侯[3]

西汉

西汉基本沿袭秦二十等爵,其上又设爵(即诸侯王)。

诸侯王

公元前202年汉朝创建后,高皇帝刘邦将一些在楚汉战争中立有大功的将领封为诸侯王,加上在此之前便已受封的英布等,共有异姓诸侯王七人。此外,刘邦还将他的(堂)兄弟及儿子封为诸侯王,后世的汉朝皇帝也大多将自己的儿子封为诸侯王。

早期的诸侯国大的包含数十个郡,小的也有数郡,都由诸侯王自行治理,汉朝朝廷只任命太傅而已,其余官员皆由王自己任命。在诸侯国中,太傅辅佐诸侯王,内史治理国民,中尉掌管武将军职,丞相统领众官,其他卿大夫都官等都像朝廷一样[4]

刘邦剪除异姓王之后,规定“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诛之”[5]。刘邦死后,汉惠帝刘盈继位,太后吕雉掌权,她加封自己的侄子、侄孙为诸侯王,被称为“诸吕”,但在吕雉死后均被铲除。

随着诸侯王势力的不断壮大,汉朝朝廷的中央集权政策与诸侯王之间的冲突日益加剧,最终发展成为七国之乱

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后,于景帝中五年(前145年)下令诸侯王不得再治理国家,仅仅以租税为供养,由天子为其任命官吏,并将诸侯王国的“丞相”改为“”,取消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等官职,减少大夫谒者、诸官长丞的员额。汉武帝时,将诸侯王国的“太仆”改为“仆”,官秩由二千石降为千石,郎中令亦降为千石。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取消诸侯王国的内史,令如同郡的太守一样负责治理国民,中尉则如同郡的都尉一样[4]

刘邦分封诸侯王时,规定诸侯王死后王国由王太子单独继承;到了汉武帝时,为了继续削减诸侯国的势力,汉武帝主父偃的建议下开始实行推恩令,规定诸侯王死后,王太子在继承王国时需要将部分国土交给自己的兄弟封为列侯。

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将周朝后裔承休侯姬当商朝后裔绍嘉侯孔何齐进封为承休公、绍嘉公,封地增加至方圆百里,之后又改为郑公、宋公。[6]

西汉末年,王莽被封为安汉公,其子王安和王临也被封为新举公和褒新公。

二十等爵

汉初,改称列侯为彻侯、伦侯为关内侯,封功臣和王子、外戚共一百四十三人为侯,封地户口多者可达数万,少者也有数百。彻侯与关内侯原级世袭,其余爵位降级世袭[7]。彻侯本封地称为“某侯国”,别封地则称为“某侯某邑”[8]。侯国为县级政区之一,设,相当于县、道、邑之令长。彻侯自置家丞庶子门大夫洗马行人等家臣[4]汉武帝时,因避讳改称彻侯为通侯,后又称列侯。汉武帝为削弱诸侯王的实力,颁布推恩令,析诸侯国领土封王子为列侯,侯国别属汉郡[9]

虽然高皇帝刘邦在白马之盟中规定“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即封侯的必要条件是立有功勋,但实际上皇后的父亲和太后的兄弟均可封侯,到了汉武帝时为宰相封侯也成为了惯例。

从西汉开始,皇帝经常对百姓进行赐爵,但爵不得过公乘。汉初赏赐爵位的同时根据爵位等级授予不同大小的田和宅[10]

武功爵

汉武帝时,为筹措战费,令卖二十等爵(关内侯之下),致使二十等爵为人所轻。于是为将士立功者另设武功爵十一等(一级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九级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后亦卖之。[11]

新朝

西汉孺子婴居摄三年(8年),在王莽的主导下施行五等爵,又改关内侯为附城[12]

新朝创建后,继续施行五等爵制。始建国四年(12年),王莽授诸侯茅土,其中公十四人,侯九十三人,伯二十一人,子百七十一人,男四百九十七人,凡七百九十六人。又有附城千五百一十一人。公的封地方百里,称为“同”,有众万户;侯、伯的封地方七十里,称为“国”,众户五千;子、男的封地方五十里,称为“则”,众户二千五百。但因图簿未定,未授国邑,仅给月钱数千。[13]

东汉

东汉的爵制基本沿袭西汉之制。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14],将列侯分为县侯、乡侯、亭侯三个等级,仅对县侯仍然设置侯国。列侯旧有家臣中的行人、洗马、门大夫被废除,食邑千户以上的设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的仅设置庶子一人[15]。建武十三年(37年),将远支诸侯王降封为列侯,近支诸侯王降封为公。建武十七年(41年),又重新进封诸国公为王[16]

汉献帝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对二十等爵制进行了改革,将原来的十八级到十五级爵位分别改为名号侯关中侯关外侯五大夫,以赏军功。[17]

建安十八年五月,汉献帝下诏册封曹操为魏公,加九锡;建安十九年三月,汉献帝下诏令魏公位在诸侯王上;建安二十一年四月,汉献帝下诏封曹操为魏王。这是东汉爵位制度在末期的特例。

三国

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年),设郡公、县公二爵,封皇子为郡公、皇弟为县公。黄初三年(222年),进封诸公为王,王爵始分为郡王、县王二等,又规定王之庶子封乡公,嗣王之庶子封亭侯,公之庶子封亭伯。[18]

爵位始设时间授爵举例备注
王(二十郡)建安二十一年(216年)晋王司马昭专用于封授准备受禅者
公(十郡)建安十八年(213年)晋公司马昭
王(郡王)西汉沛王曹林[19]专用于封授宗室
王(县王)黄初三年(222年)鄄城王曹植[20]
公(郡公)建武十三年(37年)秦公曹礼[19]专用于封授宗室、公孙渊
公(县公)绥和元年(前8年)平阳公曹琮[19]专用于封授二王后、宗室
侯(县侯)战国平原侯甄德[21]
乡公黄初三年(222年)高贵乡公曹髦[19]专用于封授宗室
乡侯建武元年(25年)博平乡侯毛嘉[21]
亭侯安阳亭侯郭表[21]
亭伯黄初三年(222年)专用于封授宗室
关内侯战国关内侯邓艾[22]
名号侯建安二十年(215年)崇德侯刘珪[18]
关中侯关中侯孙资[23]
关外侯
五大夫
吏民爵战国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18]专用于赐予百姓

魏元帝咸熙元年(264年),开建五等,分郡公、县公、大国侯、次国侯、大国伯、次国伯、大国子、次国子、大国男、次国男十级[24],设置以及典祠、典书、典卫、典礼令(或长、丞)等国官,配备车前司马、旅贲等仪仗,县公以下皆有固定封疆里数和食邑数。自骑督以上六百余人皆封。[25][26]

蜀汉孙吴的爵制沿袭曹操改革之前的东汉制度,唯蜀汉对封侯严格管控。[27]

晋朝

西晋

西晋的爵制基本沿袭咸熙之制。泰始元年(265年),新设郡侯一爵。咸宁三年(277年),改封诸王,将王爵分为大国王(二万以上)、次国王(万户以上)、小国王(又分为五千户以上、不满五千户)、县王(三千户)四等。同时确定了诸王、郡公侯支子的推恩分封之制,大国次国始封王之支子为公、承封王之支子为侯、继承封王之支子为伯,小国五千户以上始封王之支子为子,小国不满五千户始封王之支子及始封公侯之支子为男,除此之外不得再封授五等爵[28]太康十年(289年),改王国相为内史,以数郡为国改封或新封皇子为王,其王国支郡太守亦改为内史[29]

晋制,郡公、郡侯之国改太守为相,其余五等封国在郡县行政体系之外、具有固定封疆里数,魏制县公之国改县令长为公国相,县侯(列侯)之国改县令长为侯相[30]二十等爵沿袭旧制,关外侯以上爵位授予高官或有功者,其余爵位赐予下层吏民[31]

爵位始设时间咸熙官品[32]封地食邑置军授爵举例
王(大国王)西汉第一品数郡或一郡二万户以上三军(五千人)琅邪王司马伷[28]
王(次国王)一郡万户以上二军(三千人)赵王司马伦[28]
王(小国王)五千户以上一军(一千一百人)太原王司马辅[28]
不满五千户陇西王司马泰[28]
五等爵公(郡公)咸熙元年(264年)三千户以上乐陵公石苞[31]
侯(郡侯)泰始元年(265年)三千户济北侯荀勖[33]
王(县王)黄初三年(222年)一县南宫王司马承[28]
五等爵公(县公)咸熙元年(264年)七十五里一千八百户睢陵公王祥[31]
侯(大国侯)七十里一千六百户睢陵侯王祥[34]
侯(次国侯)六十五里一千四百户济川侯裴秀[35]
伯(大国伯)六十里一千二百户
伯(次国伯)五十五里一千户
子(大国子)五十里八百户
子(次国子)四十五里六百户即丘子王览[34]
男(大国男)四十里四百户
男(次国男)三十五里二百户
公(魏制县公)绥和元年(前8年)一县不定鄄城公曹志[20]
二十等爵列侯侯(县侯)战国第三品当阳侯杜预[31]
乡侯建武元年(25年)第四品一乡平阳乡侯贾模[36]
亭侯第五品一亭部颍阳亭侯荀显[33]
关内侯战国第六品关内侯王众[36]
名号侯建安二十年(215年)归命侯孙皓[31]
关中侯第七品关中侯庾峻[37]
关外侯
吏民爵战国赐天下爵,人五级[31]

东晋

东晋初期,对爵制进行了大幅调整。停授郡侯、旧制五等爵、魏制县公。新制五等爵分为实封、虚封两类,实封者加“开国”,虚封者加“五等”,公封郡、县,侯伯子男封县,“开国”者改封地郡太守、县令长为相[38][30]。开国郡公、县公为第一品,开国县侯、伯、子、男为第二品[39]晋元帝太兴元年(318年),规定食邑九分食一[40]

南朝

宋齐

南朝前期的封爵制度基本承袭东晋之制。宋孝武帝孝建二年(455年),降杀蕃国礼仪,并革除郡县内史及封内官长向国主称臣之制[41]皇帝支子封郡王,食邑少者二千户,多者五千户,宋孝武帝时令袭封王之婚葬之礼不得同于始封王[41]皇太子冢嫡者亦封郡王,食邑二千户[42];支子并封开国县公,食邑一千五百户。始封王支子封开国县侯,食邑一般为千户[43]

诸王除置师、友、文学三位不臣之官外,设置郎中令,中尉,大农,左、右常侍,侍郎,上、中、下军将军,典书、典祠、典卫、学官令,典书令丞,治书,中尉司马,世子庶子,陵、庙、牧长,谒者,中大夫,舍人,典医、典府丞等称臣国官。开国公减省中尉,左、右常侍,上、中、下军将军,中尉司马等国官;开国侯又减省大农、侍郎;开国伯、子、男又减省郎中令。列侯置家丞(食邑千户以上置)、庶子等家臣。[40]

爵位始设时间宋官品朝服[44]印绶授爵举例
王(二十郡)建安二十一年(216年)远游冠服[45]玺绂[45]齐王萧道成
公(十郡)建安十八年(213年)齐公萧道成
郡王西汉五时朝服,远游冠,三梁进贤冠,佩山玄玉金玺龟纽,𫄸朱绶南郡王刘义宣
县王黄初三年(222年)南丰县王刘朗
开国爵开国郡公东晋初期第一品五时朝服,进贤三梁冠,佩山玄玉金章,玄朱绶巴东郡开国公柳元景
开国县公华容县开国公王弘
开国县侯第二品龙阳县开国侯王镇恶
开国县伯乐安县开国伯蔡兴宗
开国县子重安县开国子王敬则
开国县男湘南县开国男吕安国
五等爵五等县侯宁陵县五等侯王僧达
五等县伯山阳县五等伯沈文季
五等县子南昌县五等子袁湛
五等县男新阳县五等男庾悦
二十等爵列侯县侯战国第三品绛朝服,进贤三梁冠金印,紫绶晋寿县侯萧嶷
乡侯建武元年(25年)第四品都乡侯褚湛之
亭侯第五品永安亭侯萧赤斧
关内侯战国第六品绛朝服,进贤二梁冠关内侯胡谐之
名号侯建安二十年(215年)高山侯梅式生
关中侯关中侯周山图
关外侯银印,青绶
吏民爵战国大赦天下,赐力田爵一级

梁陈

南朝梁时,郡王按世次亲疏分为正王、嗣王、蕃王三等,列侯之县侯改称汤沐食侯[38]皇帝支子封郡王,是为正王,食邑一般为二千户(南朝陈小国仅千户[46]),正王世子袭封嗣王,嗣王、蕃王世子袭封蕃王。皇太子冢嫡者亦封郡王,支子并封开国县公(食邑一千五百户[47][48]。正王支子并封开国县侯,食邑一般为五百户[49]。其余宗戚有服属者,封汤沐食侯、乡侯、亭侯,以远近为差次[50]

诸王和公侯伯子男均开国置国官,国官对国主称臣,对皇帝则称陪臣,正王另置师、友、文学三位不臣之官,郡县内史之制沿袭前朝。正王加将军号者均开府置佐史,其余人督、都督诸军事者亦开府置佐史,佐史的品秩由府主的身份来决定。列侯置家丞(食邑千户以上置)、庶子等家臣[48]

南朝陈基本沿袭梁制。

爵位/世子陈官品陈官秩[48]朝服[51]祭服[51]印绶[51]授爵/拜世子举例
爵位王(二十郡)远游冠,介帻,朱衣,绛纱袍,皂缘中衣,素带,黑舄,佩山玄玉,垂组,大带,虎头鞶,腰剑十二旒冕服[52]玺绂[52]陈王陈霸先
公(十郡)平冕九旒,青玉珠,有前无后,以绶色为组缨,旁垂黈纩。
衣裳玄上𫄸下,画山、龙、华虫、火、宗彝、藻、粉、米、黼黻九章,备五采。
大佩,赤舄,絇屦。
陈公陈霸先
郡王(正王)第一品视万石金玺龟钮,𫄸朱绶长沙郡王萧懿
郡王(二王后视中二千石巴陵郡王萧屏
嗣王第二品衡阳嗣王萧元简
蕃王长沙蕃王萧韶
开国爵开国郡公进贤三梁冠,纱朱衣,佩山玄玉,虎头鞶,腰剑金章龟钮,玄朱绶永宁郡开国公王僧辩
开国县公重安县开国公程文季
开国县侯第三品进贤三梁冠,纱朱衣,佩水苍玉,虎头鞶,腰剑金章龟钮,青朱绶长宁县开国侯王僧辩
开国县伯第四品临沮县开国伯江淹
开国县子第五品视二千石金章龟钮,青绶巴山县开国子黄法氍
开国县男第六品益昌县开国男程虔
二十等爵列侯汤沐食侯第七品视千石进贤二梁冠,虎头鞶,腰剑金印龟钮,紫绶
乡侯第八品西乡侯萧劝
亭侯武阳亭侯王通
关内侯金印珪钮,紫绶
名号侯
关中侯第九品视六百石关中侯陈庆之
关外侯银印珪钮,青绶关外侯杨忠
吏民爵孝悌力田赐爵一级
世子正王世子第三品不言秩进贤二梁冠,佩山玄玉,虎头鞶,腰剑金印珪钮,紫绶安成国世子萧机
嗣王、蕃王世子第四品鄱阳国世子萧嗣
公世子进贤二梁冠,佩水苍玉,虎头鞶,腰剑银印珪钮,青绶桂阳国世子侯敦
侯、伯世子第五品长城国世子陈昌
子、男世子第六品

诸王和公侯伯子男所置国官及其官班(梁)、官品(陈)、官秩(陈)、冠服、印绶如下[48][51]

国官正王国嗣王国蕃王国二王后国郡公国县公国王子侯国一般侯国伯国子国男国冠服印绶
郎中令五班,第八品,六百石四班,第九品,四百石三班,第九品,二百石一班流外七班流外六班流外五班朝服,进贤两梁冠,虎头鞶铜印环钮,青绶
大农四班,第八品,六百石三班,第九品,四百石二班,第九品,二百石流外七班流外六班
中尉三班,第八品,六百石二班,第九品,四百石一班,第九品,二百石流外六班流外五班流外四班朝服,武冠,虎头鞶
常侍二班,第九品一班,第九品流外七班流外五班朝服,武冠,簪笔,腰剑
侍郎一班,第九品流外七班流外六班流外四班流外三班流外二班
上军将军流外七班流外六班流外五班朝服,武冠铜印环钮,青绶(梁)/墨绶(陈)
中军将军
下军将军
典书令流外六班流外五班流外四班流外二班流外一班流外朝服,进贤一梁冠,簪笔,腰剑铜印
典书长流外
典书丞流外
典祠令流外五班流外四班流外三班流外一班流外
典祠长流外
学官令流外五班流外四班流外三班流外一班
典卫令朝服,武冠
典卫长流外
典卫丞流外
中尉司马流外
食官长朱服,进贤一梁冠
陵长
庙长
典医丞
典府丞
谒者
舍人
中大夫
世子庶子

北朝

北魏

道武帝登国元年(386年)始赐五等爵,皇始元年(396年)增设王爵,天赐元年(404年)废伯、男二爵,王封大郡,公封小郡,侯封大县,子封小县。王第一品,公第二品,侯第三品,子第四品。除皇子外,功臣也得封王。爵位均为虚封,分为正爵、假爵两类,正爵可世袭,假爵不可世袭。后复伯、男二爵。[53][54][55]

孝文帝太和十六年(492年),推行爵制改革,废除假爵,将爵位分为实封、虚封两类。王爵和开国爵为实封,享有食邑,开国置官属,郡为王国者改太守为内史,郡、县为五等封国者改郡太守、县令为相。郡王按世次亲疏分为亲王、始蕃王、二蕃王、三蕃王四等。散爵为虚封,无食邑和官属。非太祖子孙及异姓为王者皆降为公,公降为侯,侯降为伯,子男仍旧。太和十八年(494年),制定租税分食制,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太和二十三年(499年)制定的《后职员令》中又规定了爵位的官品。[56]

爵位官品食邑[57][58]授爵举例[56]
郡王(亲王)第一品二千户彭城郡王元勰
郡王(始蕃王)一千户城阳郡王元鸾
郡王(二蕃王)五百户阳平郡王元冏
郡王(三蕃王)三百户阳平郡王元宗胤
开国郡公一百户至七千户山阳郡开国公尉元
开国县公从第一品五百户至二千户真定县开国公贺拔胜
散郡公赵郡公李育
散县公临泾公胡宁
开国郡侯(后废)三百户至八百户荥阳郡开国侯李冲
开国县侯第二品四百户至一千二百户武阳县开国侯侯刚
散郡侯从第二品酒泉侯唐钦
散县侯凉城侯崔元珍
开国县伯第三品三百户至一千户城平县开国伯裴炯
散郡伯从第三品荥阳伯郑懿
散县伯长子伯李业兴
开国县子第四品下阶二百户至五百户历城县开国子韩麒麟
散县子从第四品下阶高阳子常景
开国县男第五品下阶二百户当利县开国男崔延伯
名号侯从第五品下阶一百户崇圣侯孔灵珍
散县男弘农男杨仲宣
乡男一百户平乡男杨绍
吏民爵赐民为人后者爵一级,为公士;曾为吏属者爵二级,为上造

诸王和开国公侯伯子男所置国官及其官品如下[53]

国官亲王国蕃王国、公国侯国、伯国子国、男国
郎中令第六品上阶第七品上阶第八品上阶第九品上阶
大农从第六品上阶从第七品上阶从第八品下阶从第九品下阶
中尉第七品上阶第八品下阶第九品下阶流外
常侍从第七品下阶从第八品下阶
侍郎第八品下阶第九品下阶
上军将军从第八品下阶从第九品上阶
中军将军
下军将军
中大夫
典书令第九品上阶流外
典祠令从第九品上阶
学官令
典卫令
陵长
庙长
食官长流外
厩牧长
典府丞
执书
谒者
舍人

北齐

北齐爵制基本沿袭北魏、东魏之制,王爵分亲王、嗣王、庶姓王三等[59],五等爵分开国爵、散爵两类。王爵与开国爵为实封,所置国官沿袭北魏之制[60],但废除了郡县内史、相之制[61]。食邑分食比例为诸王三分食一,开国公侯伯子男四分食一。文宣帝即位后,改用食干给予诸侯租税,食干制逐渐取代了食邑制,但食干不能传及子孙[38]

爵位官品印绶[62]
郡王(亲王)第一品金章,𫄸朱绶
郡王(嗣王)银章,𫄸朱绶
郡王(庶姓王)
开国郡公从第一品金章,玄朱绶
散郡公第二品
开国县公
散县公从第二品
开国县侯金章,青朱绶
散县侯第三品银章,青朱绶
开国县伯第三品
散县伯从第三品
开国县子第四品银章,素朱绶
散县子从第四品下阶
开国县男第五品下阶
名号侯从第五品下阶
开国乡男
散县男
吏民爵

北周

孝闵帝元年(557年)据《周礼》进行改制,在开国郡公之上增设国公一爵,采用周代国名和汉代州名封高官、宗室为国公。武帝建德三年(574年),在郡王之上增设国王一爵,进封宗室诸公为王。北周废除了散爵,郡公至县男皆加“开国”,但开国爵却走向虚散化,国官大量减省,食邑虚指,只有寄食别地者才享有实封收入[38]。郡县内史、相之制也不复存在[61]

爵位命数冠服[62]授爵举例[63]
王(国王)谯王宇文俭
郡王河间郡王宇文质
县王永康县王宇文贯
国公九命方冕、衮冕、山冕、𫜁冕、火冕、毳冕、韦弁、皮弁、玄冠唐国公李昞
开国郡公晋原郡开国公独孤浑贞
开国县公云宁县开国公拓跋虎
开国县侯八命方冕、山冕、𫜁冕、火冕、毳冕、韦弁、皮弁、玄冠永安县开国侯韦无漏
开国县伯七命方冕、𫜁冕、火冕、毳冕、韦弁、皮弁、玄冠安邑县开国伯韦霁
开国县子六命方冕、火冕、毳冕、韦弁、皮弁、玄冠建安县开国子韦瓘
开国县男五命方冕、毳冕、韦弁、皮弁、玄冠阴槃县开国男韦彪
乡男安定乡男来和

隋朝

隋文帝基本沿袭北周之制,置九等爵。[64]

爵位[64]官品[64]授爵举例[63]
王(亲王)正一品晋王杨广
王(嗣王)滕王杨诜
郡王从一品长宁郡王杨俨
国公唐国公李渊
开国郡公河东郡开国公李椿
开国县公安平县开国公李敬族
开国县侯正二品岢岚县开国侯姬威
开国县伯正三品南皮县开国伯韦瓒
开国县子正四品文安县开国子张奫
开国县男正五品上阶伯阳县开国男崔大善
吏民爵赐民子孙承后者爵一级

诸侯加不同散实官者,所置国官及其人数不同,如下:[64]

国官
二王后
郡王
公a
侯a
伯a
子a
男a
公b
侯b
伯b
子b
男b
公c
国公e
侯c
伯c
子c
男c
郡县公d
侯d
伯d
郡公f
子d
男d
县公f
a:加上柱国或柱国;b:加上大将军或大将军;c:加上开府仪同三司或开府仪同三司;
d:加上仪同三司或仪同三司;e:无开府仪同三司以上官;f:无仪同三司以上官。
1人
大农1人
2人1人
典卫8人6人4人3人2人
常侍2人1人
侍郎4人2人1人
庙长1人
学官长1人
食官长2人1人
食官丞2人
厩牧长2人1人
厩牧丞2人1人
典府长1人
典府丞1人
舍人4人3人2人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推行官制改革,废除旧爵,新置王、公、侯三等爵,不再加“国”或“开国”。国令改为家令,其余国官均废除。[64]

唐朝

唐初,废除了隋炀帝时的爵制,恢复了隋文帝时的九等爵制,王封国、郡,公封国、郡、县,侯、伯、子、男封县,封郡、县者皆加“开国”,名山大川及畿内县不封。皇兄弟、皇子封亲王皇太子诸子封郡王,亲王诸子封开国郡公(承恩泽者封郡王、国公)。由低级爵位进封至开国郡公以上者,旧爵回授子孙。承袭亲王者封嗣王,承袭郡王、特封王者封国公,嗣王与公侯伯子男均原级世袭,袭爵顺位依次为嫡子、嫡孙、嫡子同母弟、庶子、嫡孙同母弟、庶孙(曾、玄以下同此,无子者可养同宗合于昭穆者为嗣子)[65][66]

唐朝封爵的食邑制度因袭北周隋朝之制,本身为虚封,唯加食实封者可以收取封户的租赋(唐玄宗时改为领取俸禄)。除了食邑,另有永业田

爵位官品食邑永业田[67]授爵举例[68]备注
王(亲王)正一品一万户百顷秦王李世民
嗣王从一品五千户嗣曹王李皋专用于封授承袭亲王者
郡王五十顷汾阳郡王郭子仪
国公三千户四十顷梁国公房玄龄
开国郡公正二品二千户三十五顷魏郡开国公李琯
开国县公从二品一千五百户二十五顷雁门县开国公薛莫
开国县侯从三品一千户十四顷襄武县开国侯权德舆
开国县伯正四品上阶七百户十顷赞皇县开国伯李德裕
开国县子正五品上阶五百户八顷博陵县开国子崔铉
开国县男从五品上阶三百户五顷彭阳县开国男令狐绹
古爵百姓为户者,赐古爵一级专用于赐予百姓

安史之乱后,封爵进一步虚散化,出现了无法袭爵、降级袭爵、袭爵等待期增长的现象,打开了宋朝爵位不能世袭的先声[69]。与此同时,出现了开国郡侯、开国郡伯、开国郡子、开国郡男等新爵位,并为五代所沿袭[70][71][72]。唐朝晚期,郡王之上增设以郡名命名却无“郡”字的王爵[73]

五代时期,王、公国名出现等级之分,亲王之上增设国王(分为一国、二国)。[73]

宋朝

五代后期到宋初,对晚唐以来混乱的爵制进行了调整,王、公封国或郡,侯封郡,伯、子、男封县,封郡、县者皆加“开国”。常设爵位皆有食邑,但为虚封。文武官员的官职达到一定级别后,无论是否有功皆可获得封爵,升迁或遇庆典时可加食邑,食邑达到上一级爵位的最低食邑数后即进爵。现任、前任宰相食邑和食实封通及万户者,封国公。自开国郡侯以上可以获得食实封,每月每户折钱二十五文,随官俸发给。宋理宗时,食实封不再给钱,也成为虚封[70][74]

除了常设爵位,另有不加“开国”一词的特设爵位郡公、侯、县公、公。宗室死后,追赠节度使者追封国公,追赠节度观察留后承宣使)者追封郡公,追赠观察使防御使者追封侯[68][70]

宋朝的爵位一般为终身爵,为象征性尊荣,不可传于子孙。仅有安定郡王、四嗣王、文宣公(衍圣公)、崇义公等七个爵位可以传袭,其中安定郡王与四嗣王采用兄终弟及制[75]

爵位官品食邑授爵举例[68][70]备注
常设爵位王(亲王)正一品景王赵宗汉
嗣王从一品嗣荣王赵与芮专用于封授入继皇帝生父的奉祀者
郡王广陵郡王赵宗谊
国公万户以上(宰相不限)兖国公欧阳修
开国郡公正二品二千户以上京兆郡开国公杜衍
开国郡侯正三品一千户以上武功郡开国侯苏颂
开国县伯正四品七百户以上广平县开国伯宋偓
开国县子正五品五百户以上宣城县开国子刘敞
开国县男从五品三百户以上吴县开国男范成大
特设爵位郡公博陵郡公赵仲伋专用于追封宗室
侯(郡名)新兴侯赵从郁
县公涪陵县公赵廷美专用于封授被贬宗室诸王
崇义公柴咏专用于封授孔子后、周室后
侯(名号)宥罪侯赵保忠
民爵公士赐诸州高年爵公士赐予百姓年长者

王、公国名分为大国、次国、小国三等,每等内部亦有高低顺序。景祐三年(1036年)章得象曾制定封爵所用的郡国名,南宋后期新修订的郡国名如下:[76]

类别来源国名、郡名
大国旧为大国
旧为次国
旧为大国
次国旧为次国
旧为小国广宿
小国旧为小国
旧为次国
旧为小国春秋国名
秦汉以来公侯
周唐以来封公
唐及五代封王
河南河内河池西河清河睢阳济阳饶阳汧阳歴阳濮阳滏阳山阳池阳鄱阳
桂阳衡阳澧阳潭阳蒙阳徳阳永阳资阳潮阳真阳邵阳阳安东牟东莱东海
巴东南充南溪南宾南浦陇西巴西平原平凉平乐髙平恩平广平博平乐平
西平江华江油清江浔江海丰海康海陵临海淮安临淮安化安乡安岳安城
齐安新安信安咸安乐安文安宁浦宁越咸宁大宁防宁巴川通川维川淄川
临川庐陵零陵景陵毗陵夷陵涪陵陵水昌元昌化盛山连山卢山隣山同谷
富水上洛上饶临汀临贺临封临邛和义通义感义和政顺政新兴始兴漳浦
剑浦合浦卢溪彭原汉源乐源通化清化龙城金城永嘉蕲春宜春
雁门蒲阴钟离定襄武都缙云苍梧怀泽高凉郁林楼烦仁寿

辽朝

辽朝的封爵制度基本沿袭晚唐五代之制,分国王(二国)、国王(一国)、王、郡王、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伯(开国郡伯、开国县伯)、开国子(开国郡子、开国县子)、开国男(开国郡男、开国县男)十一等十五种。王、公国名分为大国、次国、小国三等,每等内部亦有高低顺序。封爵皆有食邑,只有加实封者才享有赋税收入。[77]

爵位食邑封授举例[77]
国王(二国)秦晋国王耶律隆庆
国王(一国)一万户以上齐国王萧孝穆
五千户以上晋王萧孝先
郡王三千户以上漆水郡王耶律海里
国公豳国公耶律合里只
开国郡公一千户以上漆水郡开国公耶律琮
开国县公清河县开国公张绩
开国郡侯天水郡开国侯赵孝严
开国县侯太原县开国侯王鼎
开国郡伯七百户巨鹿郡开国伯耿延毅
开国县伯陇西县开国伯李知顺
开国郡子五百户漆水郡开国子耶律兴公
开国县子京兆县开国子杜公谓
开国郡男三百户范阳郡开国男王鸣凤
开国县男陇西县开国男李君裕

金朝

金朝的封爵制度基本沿袭辽制,追赠的爵位不加“开国”,海陵王正隆二年(1157年)废除国王。[78]

爵位官品食邑封授举例[78]
国王(二国)梁宋国王完颜宗干
国王(一国)越国王萧仲恭
万户以上(实封一千户以上)楚王完颜允恭
郡王正从一品五千户以上(实封五百户以上)金源郡王完颜习不失
国公三千户以上(实封三百户以上)郜国公蔡松年
开国郡公正从二品二千户以上(实封二百户以上)金源郡开国公夹谷撒合
开国县公一千户(实封一百户)彭城县开国公刘恩
开国郡侯正从三品武威郡开国侯段铎
开国县侯南阳县开国侯韩昉
开国郡伯正从四品七百户漆水郡开国伯耶律重哥
开国县伯清河县开国伯张愿恭
开国郡子正五品五百户广平郡开国子徒单子澄
开国县子太原县开国子王瑀
开国郡男从五品三百户清河郡开国男张茂
开国县男汾阳县开国男郭长倩

金朝王、公国名基本沿袭辽制,仍然分为大国、次国、小国三等,每等内部亦有高低顺序。[78]

类别制定时间国名
大国天眷元年(1138年)
大定七年(1167年)
明昌二年(1191年)
次国天眷元年(1138年)
大定七年(1167年)寿
明昌二年(1191年)
小国天眷元年(1138年)宿
大定七年(1167年)
明昌二年(1191年)

西夏

西夏爵位于旧史并未记载,后人根据出土文献如《官阶封号表》、《天盛改旧新定律令》考证出有国王、太王、平王、郡王、嗣王以及东院王、南院王、西院王、北院王等王爵[79]

元朝

元朝置八等爵。王爵唯皇族蒙古贵族可封,国公封赐甚滥,郡公以下多用于追赠。[80]

爵位官品[80]封授举例
王(金印兽纽)正一品燕王真金[81]
王(金印螭纽)安西王忙哥剌[81]
王(金印驼纽)河间王兀鲁带[81]
王(金镀银印驼纽)西平王奥鲁赤[81]
王(金镀银印龟纽)宁远王阔阔出[81]
郡王(银印龟纽)从一品宣宁郡王帖木儿不花[81]
国公正二品寿国公王守道[82]
郡公从二品天水郡公赵柔[83]
郡侯正从三品清河郡侯张子良[83]
郡伯正从四品陇西郡伯董文蔚[84]
县子正五品易县子李德禄[85]
县男从五品象山县男俞述祖[86]

明朝

明朝初期参阅前朝之制,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后来又革除子、男二爵,只留公、侯、伯三等,并定制:「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封号非特旨不得予。」明朝爵位分两种,一是只授终身(不世),二是可以世袭(世)。爵位的「世」与「不世」,以军功大小而定,均给诰券。除有军功者外,可得爵号的还有曲阜孔子后裔衍圣公驸马都尉外戚等因恩泽受封者,但只是给诰而不给券。与前朝不同的是,明朝的公、侯、伯只有爵号食禄,并无封邑

宗室爵位

明朝,王爵为皇族专享(开国诸大将死后有追封郡王者),王爵均世袭罔替

  • 皇帝诸子,除皇太子外,一律封亲王。其正妻称皇太子妃亲王妃
  • 皇太子的嫡长子封皇太孙,其余诸子并封郡王。亲王嫡长子年十岁立王世子[87]长孙立为世孙,也有封世曾孙的例子(如晋王朱知烊);其余诸子年十岁,则封为郡王
  • 亲王和皇太子的子孙未封者皆称王子、王孙,言语皆称裔旨。其正妻称世子妃、世孙夫人、郡王妃。
  • 郡王嫡长子为郡王长子嫡长孙则授长孙,也有封曾长孙玄长孙的例子;其正妻称长子夫人、长孙夫人。其余诸子则授镇国将军(亦有滥妾所生之子降等为辅国将军)。其正妻称镇国将军夫人。镇国将军以下,降等袭爵。
  • 镇国将军之子封辅国将军[88]。其正妻称辅国将军夫人。
  • 辅国将军之子封奉国将军。其正妻称淑人。
  • 奉国将军之子封镇国中尉。其正妻称恭人。
  • 镇国中尉之子封辅国中尉。其正妻称宜人。
  • 辅国中尉之子封奉国中尉,以后永为奉国中尉,不再降等。其正妻称安人。

皇族女性称号:

  • 皇姑称大长公主[89]
  • 皇姊妹称长公主。
  • 皇帝之女称公主。自公主以上俱授金册,其夫称驸马都尉,赐诰命。
  • 亲王之女称郡主。自郡主以下俱授诰命,其夫称仪宾。
  • 郡王之女称县主。
  • 镇国将军之女称郡君。
  • 辅国将军之女称县君。
  • 奉国将军之女称乡君。
  • 奉国中尉之女,一律称宗女[88]

宗室俸禄

俸禄为本色粮、折色粮、折钞(即纸币)等所组成:

  • 亲王岁禄约一万(因人而异,亦有八千、六千、三千、两千石的;嘉靖后多为九千石)。
  • 郡王两千石〈郡王长子袭封之后俸禄一律折半;俸禄因所在的亲王府而异,亦有初封即为一千石或五百石的,继承时不折半〉。
  • 镇国将军一千石。
  • 辅国将军八百石。
  • 奉国将军六百石。
  • 镇国中尉四百石。
  • 辅国中尉三百石。
  • 奉国中尉两百石。
  • 公主及驸马两千石。
  • 郡主及仪宾八百石。
  • 县主及仪宾六百石。
  • 郡君及仪宾四百石。
  • 县君及仪宾三百石。
  • 乡君及仪宾两百石。

功臣爵位及俸禄

明朝另有公、侯、伯三等爵专授功臣和外戚,三等爵一般世袭罔替,也有降等袭爵〈子孙袭爵比本人低一等,但世袭罔替〉或不能继承〈流爵〉者。功臣则给铁券,封号四等:

  • 佐太祖定天下者,曰「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90]、「开国辅运守正文臣」。
  • 从成祖起兵者,曰「奉天靖难推诚宣力武臣」。
  • 或曰「奉天翊运推诚宣力」和「奉天翊卫推诚宣力武臣」或曰「钦承祖业推诚奉义」。[91][92]

公侯伯爵中,武臣曰宣力武臣,文臣曰守正文臣。[93]

受封而领铁券者,为世袭封爵,否则为流爵。袭封则还其诰券,核定世流降除之等。爵位世袭,或降等以袭。公、侯、伯封号分四等岁禄以功为差,可掌参五府总六军,出则可领将军印为大帅督,辖漕纲,但不得预九卿事。

郡公、郡侯、郡伯、县子、县男这五等封爵并不属于明朝创建后的正式封爵体系,系明朝创建前,明太祖朱元璋给战死的功臣追赠的封爵。

明朝创建后,确立的正式爵位为:国公、侯、伯。

公侯伯爵的俸禄[94]

以下为《明会典》所述万历年间的规定。

公爵:不定,因人而异。

  • 魏国公 年俸五千石〈两千本色,三千折钞〉。
  • 黔国公 三千石〈一千五百本色,一千五百折钞〉。
  • 成国公 四千二百石〈一千四百本色,二千八百折钞〉。
  • 英国公 三千二百石〈一千五百本色,一千七百折钞〉。
  • 定国公 二千五百石〈一千五百本色,一千折钞〉。

侯爵:亦不定,以年俸一千石〈五百本色,五百折钞〉居多。亦有五百石或一千五百石者。

伯爵:以年俸一千石(三百至五百本色,五百至七百折钞)居多。亦有七百石或一千一百石者。

清朝

清朝爵位按授予的对象分宗室、功臣、蒙古(回部哈萨克)三种。清朝的封爵,与前代不同的是,所有的封爵只加美号,不加国号、邑号,如睿亲王、勇毅侯之类。

宗室世爵

清朝宗室从高到低共十二级: “和硕”、“多罗”、“固山”都是满语转音。“固山”就是“旗”(gūsa),“多罗”指一角(doro),“和硕”指一方(hošo),都是指所担当方面范围的大小,以“和硕”为最大。

  1. 和硕亲王
  2. 多罗郡王
  3. 多罗贝勒
  4. 固山贝子
  5. 奉恩镇国公
  6. 奉恩辅国公
  7. 不入八分镇国公
  8. 不入八分辅国公
  9. 镇国将军,分一至三等镇国将军,正一品;
  10. 辅国将军,分一等辅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辅国将军,正二品;
  11. 奉国将军,分一等奉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奉国将军,正三品;
  12. 奉恩将军,分奉恩将军兼一云骑尉及奉恩将军,正四品。

奉恩辅国公之前等称入八分公,与之后的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等爵位不同。册封嫡子共二级,分别为世子亲王嫡子)、与长子郡王嫡子)。没有爵位的宗室成员统称为“闲散宗室”,可穿着四品武官官服。

除了清初受封的八大铁帽子王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承泽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和顺承郡王勒克德浑、以及后来的雍正时怡亲王胤祥、同治时恭亲王奕䜣、光绪时醇亲王奕𫍽、庆亲王奕劻共十二个王可以世袭罔替外,其余宗亲世爵只能递降世袭

宗室爵俸禄:

  1. 亲王岁俸银万两,禄米万[95]
  2. 世子岁俸银六千两,禄米六千斛;
  3. 郡王岁俸银五千两,禄米五千斛;
  4. 长子岁俸银三千两,禄米三千斛;
  5. 贝勒岁俸银二千五百两,禄米二千五百斛;
  6. 贝子岁俸银一千三百两,禄米一千三百斛;
  7. 镇国公岁俸银七百两,禄米七百斛;
  8. 辅国公岁俸银五百两,禄米五百斛;
  9. 一等镇国将军岁俸银四百一十两,禄米四百一十斛;
  10. 二等镇国将军岁俸银三百八十五两,禄米三百八十五斛;
  11. 三等镇国将军岁俸银三百六十两,禄米三百六十斛;
  12. 一等辅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三百三十五两,禄米三百三十五斛;
  13. 一等辅国将军岁俸银三百一十两,禄米三百一十斛;
  14. 二等辅国将军岁俸银二百八十五两,禄米二百八十五斛;
  15. 三等辅国将军岁俸银二百六十两,禄米二百六十斛;
  16. 一等奉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二百三十五两,禄米二百三十五斛;
  17. 一等奉国将军岁俸银二百一十两,禄米二百一十斛;
  18. 二等奉国将军岁俸银一百八十五两,禄米一百八十五斛;
  19. 三等奉国将军岁俸银一百六十两,禄米一百六十斛;
  20. 奉恩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一百三十五两,禄米一百三十五斛;
  21. 奉恩将军岁俸银一百一十两,禄米一百一十斛。

功臣爵位

功臣爵又以相对于宗室爵而称为「民爵」。乾隆十六年(1751年)定,功臣爵位为以下二十七等:

  1. ,分一至三等公,超品
  2. ,分一等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侯.超品;
  3. ,分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伯,超品;
  4. ,分一等子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子,正一品;顺治四年(1647年)定名精奇尼哈番,乾隆元年(1736年)定汉名「子」。
  5. ,分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男,正二品;顺治四年(1647年)定名阿思哈尼哈番,乾隆元年(1736年)定汉名「男」。
  6. 轻车都尉,分—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轻车都尉,正三品;顺治四年(1647年)定名阿达哈哈番,乾隆元年(1736年)定汉名「轻车都尉」。
  7. 骑都尉,分骑都尉兼一云骑尉及骑都尉,正四品;顺治四年(1647年)定名拜他喇布勒哈番,乾隆元年(1736年)定汉名「骑都尉」。
  8. 云骑尉,正五品;清初称「半个前程」,顺治四年(1647年)定名拖沙喇哈番,乾隆元年(1736年)定汉名「云骑尉」。
  9. 恩骑尉,正七品;乾隆十六年(1751年)增定。

功臣爵位俸禄

  1. 一等公岁支俸银七百两 [96]
  2. 二等公六百八十五两
  3. 三等公六百六十两
  4. 一等侯又一云骑尉六百三十五两
  5. 一等侯六百一十两
  6. 二等侯五百八十五两
  7. 三等侯五百六十两
  8. 一等伯又一云骑尉五百三十五两
  9. 一等伯五百一十两
  10. 二等伯四百八十五两
  11. 三等伯四百六十两
  12. 一等子又一云骑尉四百三十五两
  13. 一等子四百一十两
  14. 二等子三百八十五两
  15. 三等子三百六十两
  16. 一等男又一云骑尉三百三十五两
  17. 一等男三百一十两
  18. 二等男二百八十五两
  19. 三等男二百六十两
  20. 一等轻车都尉又一云骑尉二百三十五两
  21. 一等轻车都尉二百一十两
  22. 二等轻车都尉一百八十五两
  23. 三等轻车都尉一百六十两
  24. 骑都尉又一云骑尉一百三十五两
  25. 骑都尉一百一十两
  26. 云骑尉八十五两
  27. 恩骑尉四十两

不列等世职俸禄

  1. 闲散公二百五十五两
  2. 闲散侯二百三十两
  3. 伯品级世职二百零五两
  4. 子品级世职一百八十两
  5. 男品级世职一百五十五两
  6. 轻车都尉品级世职一百三十两
  7. 骑都尉品级世职一百零五两
  8. 云骑尉品级世职八十两

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银一两,兼支给米一斛。

蒙古世爵

  1.  
  2. 亲王  
  3. 郡王  
  4. 贝勒   
  5. 贝子  
  6. 镇国公  
  7. 辅国公
  8. 札萨克台吉  
  9. 一等台吉(塔布囊)  
  10. 二等台吉(塔布囊)
  11. 三等台吉(塔布囊) 
  12. 四等台吉(塔布囊) 

其中一等台吉以上爵位可任札萨克,以下为闲散王公爵位。

外藩爵俸禄[97]

  1. (内扎萨克王公)科尔沁图什业图卓哩克图达尔罕三亲王俸银二千五百两,俸缎四十匹;其余亲王俸银二千两,俸缎二十五匹;科尔沁扎萨克图郡王俸银一千五百两,俸缎二十;其余郡王俸银一千二百两,俸缎十五;贝勒俸银八百两,俸缎十三;贝子,俸银五百两,俸缎十;镇国公俸银三百两,俸缎九匹;辅国公俸银二百两,俸缎七;扎萨克台吉俸银一百两,俸缎四;
  2. (外扎萨克王公)汗俸银二千五百两,缎四十;亲王俸银二千两,缎二十五;世子俸银一千五百两,缎二十;郡王俸银一千二百两,缎十五;贝勒俸银八百两,缎十三;贝子俸银五百两,缎十;镇国公俸银三百两,缎九:辅国公俸银二百两,缎七;扎萨克一等台吉俸银一百两,缎四;
  3. 伊犁所属之土尔扈特、和硕特汗、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应领俸银、缎匹数目,均与喀尔喀同;杜尔伯特汗、亲王、郡王、贝勒、贝子、辅国公、扎萨克台吉俸银、俸缎喀尔喀汗、王、公、台吉之例颁给。
  1. (内扎萨克王公以下贵族)一等子爵俸银二百五两,二等子爵俸银一百九十二两五钱,三等子爵俸银一百八十两:一等男爵俸银一百五十五两,二等男爵俸银一百四十二两五钱,三等男爵俸银一百三十两;一等轻车都尉俸银一百五两,二等轻车都尉俸银九十二两五钱,三等轻车都尉俸银八十两;骑都尉俸银五十五两:云骑尉俸银四十二两五钱;
  2. (外扎萨克王公以下贵族)干清门行走一等台吉俸银一百两,二等八十两,三等六十两,四等四十两。阵亡世袭一等台吉五十两,副都统七十七两五钱,骑都尉五十五两,云骑尉四十二两五钱。骑都尉兼一云骑尉六十七五钱。喀尔喀世袭一等台吉五十两,达尔罕二十两,缎四。

额驸

  1. 固伦额驸  
  2. 和硕额驸 
  3. 郡主额驸  
  4. 县主额驸  
  5. 郡君额驸  
  6. 县君额驸

官品

魏晋南朝

官品魏・西晋东晋・宋
第一品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郡公・开国县公郡王
第二品开国县侯・开国县伯・开国县子・开国县男嗣王・蕃王・开国郡公・开国县公
第三品县侯开国县侯
第四品乡侯开国县伯
第五品亭侯开国县子
第六品关内侯・名号侯开国县男
第七品关中侯・关外侯汤沐食侯
第八品乡侯・亭侯
第九品关中侯・关外侯

北魏至元朝

官品北魏北齐
正一品郡王・开国郡公郡王郡王・国公
从一品开国县公・散郡公开国郡公郡王・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嗣王・郡王・国公郡王
正二品开国县侯散郡公・开国县公开国县侯开国郡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国公
从二品散郡侯・散县侯散县公・开国县侯开国县公郡公
正三品开国县伯散县侯・开国县伯开国县伯开国郡侯开国郡侯・开国县侯郡侯
从三品散县伯开国县侯
正四品开国县子开国县伯开国郡伯・开国县伯郡伯
从四品散县子
正五品开国县男开国县子开国郡子・开国县子县子
从五品散县男开国乡男・散县男开国县男开国郡男・开国县男县男

清朝

官品天命5年(1620年)天聪8年(1634年)顺治元年(1644年)乾隆元年(1736年)乾隆16年(1751年)
超品五备御之总兵官一等公一等-三等公
 一等-三等侯一等侯兼一云骑尉・一等-三等侯
一等-三等伯一等伯兼一云骑尉・一等-三等伯
正一品一等-三等总兵一等-三等昂邦章京一等-三等精奇尼哈番一等子兼云骑尉・一等-三等子
正二品一等-三等副将一等-三等梅勒章京一等-三等阿思哈尼哈番一等男兼一云骑尉・一等-三等男
正三品一等-二等参将一等-三等甲喇章京一等-三等阿达哈哈番一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一等-三等轻车都尉
游撃
正四品备御一等-二等牛录章京一等-二等拜他喇布勒哈番一等骑都尉兼一云骑尉・骑都尉
正五品 拖沙喇哈番云骑尉
正七品 恩骑尉

女性爵位

中国历代受封女性通称为命妇,细分为内命妇外命妇

中国爵位制度的结束

爵位制度是世袭制度的一部份。中华民国创建后的1912年,中国最后一个王朝清朝灭亡北洋政府时期,清朝皇族的世袭爵位制度被废除,但蒙古王公回部王公的世爵制度仍得到保留。袁世凯称帝时,曾短暂恢复爵位制度。1928年东北易帜国民政府名义上统一中国后,除衍圣公保留到1935年之外,不再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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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依据《孟子‧万章篇》所述,“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封地)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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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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