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县是汉字文化圈所使用的行政区划单位名称,历史悠久。在中国先秦时代既已做为地名出现,至春秋战国时演变为行政区单位,沿用至今,成为汉字文化圈传统意义上和法律地位上的地方行政单位名称,扩展出县级行政区的概念。在今日的汉语圈,「县」主要作为次级行政区存在,但在日本则是一级行政区。做为中国历史悠久的行政区单位,现代中国学者认为,县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地方行政的分水岭,有「皇权不下县」之说。其观点认为中央政府的行政仅触及县以上行政区,县和县以下则是处于类似「地方自治」的状态[1]。
历史
起源
在中国,“县”成为行政区单位名称始于春秋时期。在此之前,周朝在政治上奉行分封制。此级行政单位在先秦有不同用字,战国各国用字尤其混乱。西周时期写作「」[2],春秋时期燕国亦写作「」[3]。战国时期,三晋写作「」或「」[4],燕国写作「」[5],楚国写作「𨳿」(楚「」字)[6],齐国写作「」[7],秦国写作「」[8]。
唐德刚在《晚清七十年》中认为「县」的来源是周武王分封诸侯之时,由于不愿意给诸侯过大的封地,又不愿分封太多的异姓诸侯,导致“有许多地方既非王畿又无适当的人可封”,这些土地“悬而未决”,只能暂时派人管理,等待有合适的人来封,称为“悬之”,后来就演化成了“”[9]。但鉴于先秦除了战国的秦系的用字是「」外,其余皆非「」,而西周用字更是「」,此说可疑。
春秋时期诸侯兼并,大国灭掉小国之后如不愿将该地分封给贵族,也会设置为县。如楚国就先后将权国、陈国、蔡国灭掉立县。晋国也曾将大夫的封地划分出一块设置为县以加强中央集权。设县主要原因是国君想扩大自己的权力,而不愿意将土地分封给其他贵族,所以设置县,交给受国君任命的县尹、县令、县公、县大夫管辖,“使其成为独立的地方政治单位而直属于中央”。所以春秋时期的县只有“晋、楚、秦、齐、吴等大国”有,而小国不需要设县[9]。至战国时代,这种行政区划制度逐渐成熟,为各强国采用,逐渐减少分封于贵族的地区。
中国学界对县的起源研究自1930年代起步[10]。当代研究者将县的演进过程归纳为三个阶段,即“县鄙之县”到“县邑之县”再到“郡县之县”[11]。西周时期,一国之区域主要以国(或称都)、野(或称鄙)区分,此时的县即县鄙之县。春秋时期,最初主要设置在各诸侯国的边疆之地,当时的楚、秦、晋、魏等诸侯大国兼并了周围的其它小国,不再另行封建的,就在原来的国的地方设置为县。是为县邑之县。有记录最早的县,是《史记》[12]所记秦武公十年(前688年)“初县之”的邽县、冀县,以及次年的杜县、郑县。到了春秋后期,各国把县制推广到内地,渐渐地在边疆之地设郡,郡的面积比县大,却地广人稀,行政地位比县低,但是军事力量和重要性则超过县。战国时期,各国疆域逐渐成型,即使边境也逐渐繁荣起来,才开始在郡下设县,逐渐产生郡、县两级制。是为郡县之县。
现代
中华民国
大陆时期
民国三年(1914年)1月,大总统袁世凯批准内务部《改定各省重复县名及存废理由清单》,在全国范围内,消灭重名县。民国初年的中华民国行政区划继承清朝行政区划,但励行行政区层级简化。1910、20年代,县隶属于道,1928年宣布废道制,县直接隶属于省。但由于出现省下县分过多,控制力不彰;故某些省又设置行政督察区做中介以方便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创建之前,中共在其管控地区已经创建起自己的行政区划体制。县通常被专区管辖。这一体制,随着中共的军事胜利被推广至全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新政府对行政等级有过多次调整。1950年代,省成为最主要的一级行政区。
自1950年代起,除各直辖市外,所有县均隶属于专区(行政督察专区)。1970年代后,专区被地区、地级行政区取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县和县级市在法律上是二级地方行政单位,直接隶属于省。然而,在省与县之间实际上存在另一级行政单位,即地级行政区。除各直辖市、海南省直管县外,县和县级市均由地级行政区“代管”,因此在事实上是地级行政区的下辖行政区。随着撤县设市和撤县改区的浪潮,越来越多的县成为县级市和市辖区。
其他
注释
- . 凤凰网,来源:北京日报. 2016-07-25 [2018-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简体中文).
- 黄锦前. 申论西周金文的“县”——兼谈古文本资料对相关研究的重要性[J]. 文史哲, 2017(06):141-154+167.
- 冯胜君. 战国燕系古文本资料综述[D]. 吉林大学, 1997.
- 汤志彪. 三晋文本编[D]. 吉林大学, 2009.
- 赵平安. 论燕国文本中的所谓“都”当为“”(县)字[J]. 语言研究, 2006(4):77-79.
- 清华简《系年》
- 孙刚. 齐文本编[D]. 吉林大学, 2008.
- 「县」在《说文解字》中释为「系也」,注为「此本是县挂之县,借为州县之县。今俗加心,别作悬,义无所取」。意指今日之「悬」字即为古代「县」,后来因引申作为行政区名使用,故两字渐分歧。
- 《晚清七十年》唐德刚
- 张华军. .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京市: 首都师范大学). 2008, (2008年03期). ISSN 1004-914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简体中文).
- 周书灿. . 江海学刊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2003, (2003年第03期). ISSN 1000-856X.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1) (简体中文).
- 《三家注史记·秦本纪第五》武公元年,伐彭戏氏......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集解地理志陇西有上邽县。应劭曰:“即邽戎邑也。”冀县属天水郡。十一年,初县杜、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