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邮政

台湾邮政台湾清治时期福建台湾省巡抚刘铭传1888年创立的新式邮政服务,于台北府城设置了「台湾邮政总局」办理全台邮政,比「大清邮政官局」的正式奉准设立(1896年)早了8年[1][2]。此一新式邮政与传统邮驿制度与海关邮务[注 1]的最大不同之处是在于除了官方文书外,也收寄民间信件,并且引进了邮票制度[1]。台湾邮政创办后持续营运至乙未割台,之后台湾南部曾短暂经营台湾民主国的独虎邮政(1895年7月31日-1895年10月19日);台湾民主国灭亡后,台湾的邮政服务正式完全改由台湾总督府底下的相关部门经营[1][2]

沿革


台湾历史台湾历史年表
史前时期
荷治
1624-1662
西治1626-1642 原住民政权及部落~1933
明郑时期
1661-1683
清治时期
1683-1895
日治时期
1895-1945
战后时期
1945 迄今
其他台湾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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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前

清朝在台湾创建的邮驿制度约始自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于各县设铺,是一种人力传递的方式,初期多由台湾原住民出身的「麻达」(原指12、13岁到20岁左右的未婚青年)负责传递公文[1]。而由于台湾不产马匹,且运马渡台不便,所以台湾并没有设置驿站[1][2]。依照一般标准,各铺之间的距离约要在十里左右;但因为清朝在台湾的行政权力是逐渐扩展的,递铺则随着统治基础的逐步稳固而设,所以依各地情况不同,递铺之间最远可达到70里[1]。而除了舖递系统,军方的汛塘之间也有文书传递,可算是一种军邮[1]

此外,台湾民间的邮递需求,自咸丰年间后会委托「课担」协助处理[1]。课担的出现始自咸丰八年(1858年),原是由盐馆指定专运盐课的民间运输事业,后来一般商人开始委托课担顺便带运信件、金钱、汇票等物;后来商人对课担的信任日益增加,连货物也委托他们运送,于是课担便从专运盐的运输业者演变成兼营民间邮递事务的业者[1]。而也是在咸丰年间,清朝开始在台湾通商口岸设置海关,而台湾各地海关与清朝其他地区的海关通信皆经由厦门转递,不过台湾各海关彼此间的通信仍仰赖舖递与日后的台湾邮政[1][2]

同治十三年(1874年)因牡丹社事件来台督办军务的钦差大臣沈葆桢,将原本的舖递制度改为「站书馆」(民站),负责人称「站书」或「驿书」,负责递公文的舖兵改称「跑勇」或「跑兵」,改为雇佣制,需要经人介绍才能登记备佣,其「工食银」由各站向县厅衙署支领[1][2]。各站书馆又分为总站(县厅衙门所在地)、腰站(设于各总站间)、尖站(中午打尖吃饭处)与宿站(供住宿过夜)[2]

光绪年间,福建巡抚丁日昌在光绪三年(1877年)左右于台湾府城(今台南)设文报局,以与对岸各口岸互寄文报;后来在光绪七年(1881年)时,新任福建巡抚岑毓英又在基隆设文报所,后于该年十一月改为文报局,之后基隆的文报局又迁到台北府城[3][1][2]。而除了上述正式的文报局外,光绪十年(1884年)的中法战争期间,由于台湾主要的港口遭封锁,上述二处文报局无法与厦门、福州的文报局联系,闽浙总督杨昌濬遂在泉州鹿港设「道济公栈」来维持两岸的文报互通,道济公栈即为临时的文报局[2]

创办后

清光绪十四年正月三十(1888年2月21日),首任台湾巡抚刘铭传发布公告〈台湾邮政条例十六条〉[4],并提及将在该年二月初十(1888年3月22日)正式开办台湾邮政[1]。此一措施事前并未上报清朝中央,为刘铭传自行做主开办;事后刘铭传仅在光绪十五年(1889年)冬的奏折中提及其邮政是「仿照外洋邮政办法,委令道员陈鸣志督办,自光绪十四年初试办」,并指出新式邮政传递文书效率较旧法要好,且「统计一年需用经费约在一万两上下,比较台防旧章全年需用一万五、六千两,实可樽节银五、六千两」[2]

刘铭传在清光绪十七年三月廿七(1891年5月5日)奉准「因病开缺」离台后,台湾邮政仍持续并办理至清朝对台湾的统治结束为止[1][2]。1895年乙未战争期间,日本在明治廿八年(1895年)5月21日成立台湾总督府民政局邮便部,后在8月6日改为台湾总督府陆军局邮便部,基层邮务机构为野战邮便局;而当时的台湾南部,刘永福依安平关客卿麦嘉林的建议,在永清元年六月十日(1895年7月31日)于安平海关内设邮政局,发行以「溪流虎啸」为图案的邮票[1]。而在台湾民主国声明灭亡后,全台湾的邮政正式由台湾总督府相关部门接手,而邮政事务在隔年4月1日由陆军局转交回民政局[1]

邮站体系

在「台湾邮政总局」[注 2]之下设有「站」,站又分成总站、正站、腰站与傍站(旁站)[1][2]

类别数量[1]职掌成员
邮政总局 办理全台邮政,收寄民间信件,与对岸各口互换文报[2]
  • 厘订并修改规章制度
  • 印制并发行邮票
  • 核定资费
  • 核定各站员额及津贴
  • 决定新设或裁撤基层邮站
  • 书面考核邮务、财务
  • 核算收支
  • 督办(总办):负责人,道员级官员担任[2]
  • 委员:重要干部,知府、知县级官员担任[2]
  • 幕宾
  • 司事
  • 书识
总站2 为直属于邮政总局的「正站」,由文报局改制而来,对中国大陆各地仍称文报局,而除了与各邮站传递信件外,仍与对岸各口互寄军公文档[2]
  • 委员:负责人,知县级官员担任[2]
  • 司事
  • 书识
  • 跑兵:由当地驻军派任[2]
正站15
17[注 3]
除信件的收寄、传递与邮票的发售外,也负责对附近腰站的外勤邮务进行稽核,但并未实际管辖腰站[2]
  • 头目:一名,为主管[2]
  • 书识:又称站书,处理文书等业务(计收邮资、邮票发售、邮件收寄与封发等),协助头目分派跑兵业务[2]
  • 跑兵:八名,但视情况可增派一到二名[2]
腰站13 位于正站之间,仅办理邮件的接递工作,不收寄邮件,亦不发售邮票[2]
  • 头目:一名,为主管[2][3]
  • 书识:一名,因腰站业务量较轻,故津贴比正站少[2]
  • 跑兵:四名[2][3]
傍站13[注 4] 为支在线的邮站,职掌与正站相同
  • 头目:一名,为主管[2]
  • 书识:一名,待遇同腰站书识[2]
  • 跑兵:四名[2]
干线邮路

干线邮路自宜兰县城开始,北至基隆厅后南经台北府城,之后途经各城到全台湾最南的县城——恒春县城[1][2]

站名站别所在行政区(清)所在行政区(今)
宜兰正站台北府宜兰县宜兰县宜兰市
头围腰站台北府宜兰县宜兰县头城镇
大里简腰站台北府宜兰县宜兰县头城镇
顶双溪正站台北府基隆厅新北市双溪区
龙潭堵腰站台北府基隆厅新北市瑞芳区
基隆正站台北府基隆厅基隆市
水返脚腰站台北府基隆厅新北市汐止区
台北总站台北府淡水县台北市
桃仔园腰站台北府淡水县桃园市桃园区
中坜正站台北府淡水县桃园市中坜区
大湖口腰站台北府新竹县新竹县湖口乡
竹堑正站台北府新竹县新竹市
维新庄正站台湾府苗栗县苗栗县苗栗市
后垅正站台湾府苗栗县苗栗县后龙镇
吞霄腰站台湾府苗栗县苗栗县通霄镇
大甲正站台湾府苗栗县台中市大甲区
彰化正站台湾府彰化县彰化县彰化市
挖仔街腰站台湾府彰化县彰化县永靖乡[3]
张熙厝正站台湾府云林县约在今云林县莿桐乡、斗六市一带[注 5]
斗六正站台湾府云林县云林县斗六市
大埔林腰站台南府嘉义县嘉义县大林镇
嘉义正站台南府嘉义县嘉义市
急水溪腰站台南府嘉义县台南市
茅港尾正站台南府嘉义县台南市下营区
看西腰站台南府安平县台南市新市区
台南总站台南府安平县台南市中西区一带
桥仔头腰站台南府凤山县高雄市桥头区
凤山正站台南府凤山县高雄市凤山区
东港腰站台南府凤山县屏东县东港镇
枋寮正站台南府凤山县屏东县枋寮乡
枫港正站台南府恒春县屏东县枋山乡
恒春正站台南府恒春县屏东县恒春镇
支线邮路
  • 宜兰往苏澳
站名站别所在行政区(清)所在行政区(今)备注
利泽简傍站台北府宜兰县宜兰县五结乡在宜兰南边
苏澳傍站台北府宜兰县宜兰县苏澳镇终点
  • 台北往沪尾
站名站别所在行政区(清)所在行政区(今)备注
沪尾傍站台北府淡水县新北市淡水区终点
  • 大甲往大湖
站名站别所在行政区(清)所在行政区(今)备注
三叉河傍站台湾府苗栗县苗栗县三义乡西南接大甲,东北接大湖
大湖傍站台湾府苗栗县苗栗县大湖乡终点
  • 彰化往罩兰(今卓兰)
站名站别所在行政区(清)所在行政区(今)备注
葫芦墩傍站台湾府台湾县台中市丰原区西南接彰化,东北接罩兰
罩兰傍站台湾府台湾县苗栗县卓兰镇终点
  • 彰化往埔里社厅
站名站别所在行政区(清)所在行政区(今)备注
南投傍站台湾府台湾县南投县南投市西北接彰化,东北接埔里社,东南接集集
集集傍站台湾府埔里社厅南投县集集镇西北接南投,东北接水里社
水里社傍站台湾府埔里社厅南投县水里乡西南接集集,北接埔里社
埔里社傍站台湾府埔里社厅南投县埔里镇南接水里社,西南接南投
  • 屯番邮路(往台湾东部)
站名站别所在行政区(清)所在行政区(今)备注
埤南傍站台东直隶州台东县台东市西边与东港或枫港有路线相接,北接北丝阄
北丝阄傍站台东直隶州台东县卑南乡终点

邮票与邮资

台湾邮政的邮票分成免费供官方使用的「台湾邮票」与卖给民间使用的「邮政商票」[1],而集邮家们常将两种统称为「台湾邮票」或「站票」(站指「邮站」)[2]。而不管是哪一种均是由邮政总局刊印,是以木刻版印制的黑色邮票,使用的纸质为横纹连史纸或无纹黄竹纸,每张纸可印五张邮票(上下左右中),而每张邮票又分成邮票联与存根联,两联的骑缝处印有字号一栏,重量、年月日与字号等栏空白,由贴用单位临时填入[2]

「台湾邮票」统一由邮政总局供应给各级行政部门(发至县、厅级[注 6])、军事机关、特设官司(《大清会典》以外新设者,如矿务局、通商局等)[2]。「台湾邮票」有两版,依板模块成可再细分出10多种,两版的差别在存根联上,第一版上端只有「根」字,第二版改为「邮票根」[2]

「邮政商票」会先加盖各邮站代字[注 7],再送交各镇台衙门,由镇台衙门转发给各正站与傍站,各站站书签收,之后负责保管与发售[2]。此外「邮政商票」并不会预先发售,而是寄件人到邮站寄件后,由站书填写相关信息,再将存根联给寄件人,邮票联贴在邮件上[2]。「邮政商票」上虽未印面额,但每黏一张便收费20文,故实际上是有价凭证[2]。「邮政商票」只有一版,但依板模块成可再细分为3种[2]

邮资多寡视邮件重量与寄件距离而定,如重量在一两以内,路程在一站以内(即寄件到下一个正站或傍站),则收费20文,而重量在一两五钱内,递程超过一站加收20文,之后依此类推[1][2]。而傍站因为邮件量少,故费用改为每站票钱30文,一两以外每五钱加收30文[2]。而如果是要寄到比终点站更远的地方,每一里加收力钱10文[2]。另外关于重量的计算方式,九钱多直接视为一两,不满九钱者视为五钱,不满四钱则不算,如实际重量一两九钱视为二两、实际重量一两七钱视为一两五钱、实际重量一两三钱视为一两[2]

其他

龙马图邮票
  • 龙马图邮票:为1888年向英国伦敦维尔金生公司订制的邮票,该年7月送至台湾,但不知何故台湾邮政并未发行此一邮票,而这些邮票后来变成台湾铁路的车票[2][7]。该邮票全套两枚,仅差在刷色一种是红色,另一种是绿色,邮票中间是飞龙银马图案,四角是阿拉伯数字「20」,上面边框写着「FORMOSA」,下面边框写着「CHINA」,右边边框写着「大清台湾邮政局」,左边边框写着「制钱贰拾文」,用凹版印刷制成,使用的是白色明薄纸,全张枚数有25张[2][7]
  • 小龙加盖台湾邮票:是指加盖了「FORMOSA」或「台湾邮票」的「海关二次云龙邮票」,全张40枚,分左右两格,左格加盖「FORMOSA」,右格加盖「台湾邮票」,面额分成3分银或5分银,大多是无齿孔票,仅部分5分银邮票有齿孔,共有6种,使用红色油墨加盖[2]。加盖者不明,可能是清朝海关邮政或刘铭传的台湾邮政所盖[2],后因故未发行。

注释

  1. 台湾的海关比照清朝各关,自行办理海关本身与海关职员的公私文档寄递,而台湾的海关与对岸海关的通信都是经由厦门转递,但台湾内部各关的通信仍是用传统邮驿制度(日后改用台湾邮政)[2]
  2. 直属于台湾巡抚,盖用关防全衔为「办理全台邮政总局关防」,亦可称「大清台湾邮政局」、「福建台湾邮政总局」[2]
  3. 后增加云林与苗栗的正站[2]
  4. 东部的「北丝阄」、「埤南」二站未派兵办理[1]
  5. 在莿桐南边[5],斗六门北边二十里处[6]
  6. 县厅以下如县丞、巡检等次级衙门,邮政总局不直接供应,而是由直属上级县、厅衙门转发[2]
  7. 即代称,如台北、台南两总站用的是「总北」、「总南」,宜兰用「兰」、彰化用「化」、嘉义用「义」等等[2]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台湾邮政总局告示
  1. 庄昭盛. . 台南县政府. 2010年12月: 18-27页. ISBN 978-986-02-6045-8.
  2. 中华邮政史编纂小组. . 中华邮政. 2011年12月: 43、44、69-80页. ISBN 978-986-03-0383-4.
  3. 谢英从. . 彰化县文化局. 2011年12月: 29-47页. ISBN 978-986-03-0383-4.
  4. . [2016-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5).
  5. 嘉义邮局采风录,91页
  6. 云林县采访册
  7. . 台湾文献馆电子报 第四期. 2008-03-28 [201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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