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明专制
开明专制、开明独裁、启蒙专制(英语:),也称为开明绝对主义(英语:),亦称为仁慈专制主义或仁慈的专制主义(英语:),是专制主义的绝对君主制的一种形式,由欧洲启蒙运动思想家所提倡。在思想上容许民众有一定的自由权利和私有产权,但认为人民应绝对服从君王命令及法律(非君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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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源
开明专制(英语:)这个名词的最早起源,并没有明确的说法。Baron Grimm的著作是目前已知最早提到开明专制君主(英语:)这个名词的人。他总结了弗朗索瓦·魁奈在《中国专制主义》(法语:)的说法,认为一个理想的君主(depot)必须是正义而且不停自我策励的。1767年,Paul-Pierre Le Mercier de la Rivière在他的著作《自然的秩序与社会政治的基础》(法语:)中提到,以世袭专制及法律(法语:)来进行统治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他的著作成为开明专制的理论基础之一。在18世纪下半,许多作家开始采用开明专制(英语:)或开明专制君主(英语:)来形容这个理想中的专制体制。
19世纪之后的历史学者,开始使用开明绝对主义(enlightened absolutism)来称呼这个政体。最早提出这个名词以及推动这个观念的是德国学者Wilhelm Roscher。他将宗教改革至三十年战争这段时期的西欧,称为宗派绝对主义(confessional absolutism),以西班牙腓力二世为代表。1648年之后,称为典雅的绝对主义(courtly absolutism),以法国路易十四为代表。而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君主称为开明的绝对主义(enlightened absolutism)。
相关统治者
- 二世[1](俄国)
- 卡洛斯三世[2](西班牙)
- 腓特烈二世[3](普鲁士、勃兰登堡)
- 弗雷德里克六世[4](丹麦)
- 古斯塔夫三世[4](瑞典)
- 马克西米利安三世
(巴伐利亚) - 约瑟夫二世[2](奥地利、匈牙利、波希米亚)
- 若泽一世(葡萄牙)
- 玛丽二世[2](奥地利、匈牙利、波希米亚)
- 利奥波德二世[2](奥地利、托斯卡纳)
- 克里斯蒂安七世(丹麦)
- 约翰·弗里德里希·施特林泽(丹麦摄政)
- 法兰西斯科一世(两西西里)
- 拿破仑一世(法国)
- 巴托里·斯特凡(外西凡尼亚公国、波兰立陶宛联邦)
- 卡洛·埃马努埃莱三世(萨丁尼亚王国)
- 维托里奥·阿梅迪奥三世(萨丁尼亚王国)
- 马哈茂德二世(鄂图曼帝国)
- 若望保禄二世(梵谛冈)
开明专制在中国
梁启超把专制政体分为野蛮专制和开明专制两种,认为“凡专制者,以所专制之主体的利益为标准,谓之野蛮专制;以所专制之客体利益为标准,谓之开明专制”。
参考资料
- McKay, "A History of Western Society",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2006, p.616-619; Catherine the Great: Portrait of a Woman R K. Massie, "Catherine the Great: Portrait of a Woman", Random House, 2012
- H.M. Scott, 1990, p. 1.
- H.M. Scott, 1990, p. 265ff
- H. Arnold Barton, Scandinavia in the Revolutionary Era 1760-1815,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86, p.142ff. ISBN 0-8166-1392-3.
- Bearne, Catherine Mary (1907). A Sister of Marie Antoinette: The Life-Story of Maria Carolina, Queen of Naples. T. Fisher Unwin: London, p 142.
外部链接
- 赖奇禄-启蒙运动的另类观点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