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博丹
让·博丹(法语:,1530年—1596年),是法国的律师、国会议员和法学教授,因他的主权(souveraineté)理论而被视为政治科学之父。代表作《国家六论》,与霍布斯、波舒哀等人同为西方绝对君主制理论的集大成者。

博丹
让.博丹出生于法国宗教改革的动荡时期。着书反对法国的宗教冲突。他虽然名义上仍为天主教徒,但对教皇的权威高于法国君主持批评的态度,故教派倾向为温和、爱国性质的政略派。主张由法国国王实施中央专制来取代派系纷争。在临近生命结束时,他完成了不同宗教之间的对话,其中包括了伊斯兰教、犹太教和自然神学。他的主张是各种宗教和谐共存。
思想
博丹认为主权是「在臣民之上,不受法律节制的最高权力」。[1] 主权拥有者,除了上帝的旨意和自然法之外,任何人的法律都可不必遵守,因为法律是由主权所创造的。主权拥有者不必然是君主,也可能是国会。主权包含了有设立官署和规定其职务的权力;立法和废法的权力;宣战与媾和的权力;接受请愿的权力;生杀之权力等[2]。 曾主张:「国家拥有对内最高,对外不受干预的主权能力。」
猎巫
在西尔维娅·费代里奇(Silvia Federici)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的著作《凯列班与女巫》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中提到,理论家让•博丹是女巫的劲教,他对女巫的憎恨和对杀戮的呼时都很执着。他参加了许多女巫审判,另写了一卷《证明》(Demomonia, 1580)。在《证明》之中,他坚持认为女巫应该被活活烧死,而不是在被扔进火焰之前被“仁慈地”勤死,以及她们应该被烧灼,让她们的肉在死前腐烂,并且她们的孩子也该被烧死。
参考文献
- Six Livres de la République 1. 8.
- Frederick Copleston, A History of Philosophy (New York: Doubleday, 1953, 1993), 3:325.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