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立法机关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立法机关(英語:)来自许多不同的出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议会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海外领土的最高立法机关;[1] 而苏格兰、北爱尔兰和威尔士也有着各自权力下放的立法机关。联合王国的三个主要管辖区(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尔兰)也都各有自己的法律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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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议会(通称“联合王国议会”、“英国议会”、“威斯敏斯特议会”或“威斯敏斯特”)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最高立法机关,也是英格兰法律的最高制定机关。它独自拥有最高立法权,因此拥有对英国及海外领土所有其他政治机关的最终权利。
联合王国议会的首脑是英国君主(现为查爾斯三世),其驻所在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的威斯敏斯特宫。
联合王国立法机关可采取法令和法律文书的形式。前者由英国议会直接通过;后者由部门大臣或國王会同枢密院在议会法令授权下制定,并一般需要经过议会批准(同意程序)或否决(否定程序)。
联合王国立法机关所审议的大多数法律被称为公共一般法,也被称为“议会法令”,因为它们将以法案的形式在下议院和上议院通过立法程序并获得批准,最后还需获得君主的御准。
作为赞助请愿的结果,地方及私人议会法令也需要提交给议会。然而,这些是通过委员会处理的,以使相关或受影响的各方能够挑战或更改拟议的法案。
由君主在皇家特权下制定的特权文书也是英国范围内立法的一个来源。
英国议会负责国防及所有外交及与国际组织关系,特别是与联合国、英联邦及欧盟的事务。
由于英格兰没有权力下放的立法机构,因此英国议会也是英格兰政府、立法部门、公共机构和地方政府的最高机关。
欧洲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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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是欧洲联盟的前成员国,《1972年欧洲共同体法》将欧洲联盟成员资格纳入联合王国法律体系,而该法案已于2020年1月31日格林威治标准时间晚上11点正式废除。目前,英国正处于退出欧盟后的过渡期。联合王国于1973年1月1日加入原称为欧洲共同体并在随后成为其成员国。
在2016年公投后,英国政府以微弱优势赞成其退出欧洲联盟;随即英国政府启动了脱欧谈判。原本预计英国将于2019年3月29日正式退出,但因为无法达成脱欧协议而不得不两次分别延长于同年4月12日和10月31日;而欧盟也于2019年10月批准第三次延期并将英国脱欧日期延后至2020年1月31日。
历史上的立法机关
- 英格兰议会(13世纪-1707年)
- 苏格兰王国议会(13世纪-1707年)
- 爱尔兰领地议会(13世纪-1800年)
- 大不列颠王国议会(1707年-1800年)
- 北爱尔兰议会(1921年-1972年)
相关条目
- 英国宪法律
- 英国国会法令列表
- 英国国会有关欧洲各共同体和欧洲联盟的法令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