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护照

英国护照British passport)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发放给任何种类英国国籍人士护照,申请时须提供足以辨识为英国国民的证据;如有提出居英权欧洲联盟公民或两者皆有的证据,将会视条件接受申办。

英国护照
英国公民芯片护照封面(2020年3月)
现行C类芯片护照内的聚碳酸酯个人数据页
首次签发1915年(首次发行「现代」护照)
1988年8月15日(机读护照)
2006年3月6日(第一版芯片护照)
2015年10月5日(第二版芯片护照,最后一个为英国公民签发的欧盟统一设计版本)
2019年3月30日(第二版芯片护照,去掉欧盟字样)
2020年3月10日(第三版芯片护照,恢复使用海军蓝封面)
签发机构 英国
国王陛下护照署
-公民身份与登记署(直布罗陀
皇家属地
海外领土
证件类型护照
用途个人身分识别
签发对象英国国民
有效期成人:10年
儿童:5年
费用成人(16岁或以上):
85.00英镑(32页)
95.00英镑(48页)
儿童(16岁以下):
58.50英镑(32页)
68.50英镑(48页)
1929年9月2日前出生免费[1]
(网上申请可享9.50英镑折扣)

签发

现时,国王陛下护照署负责英国本土及海外的护照签发;至于海峡群岛曼岛则由岛上的副总督负责英国护照的签发。

英国海外领土总督负责所属领土内的英国护照签发。

为了降低成本、减低安全风险及集成服务,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决定从2011年4月1日起,由英国身分及护照服务处全权负责所有英国本土及海外护照印制的工作及责任。

为再一步降低成本,由2013年12月10日起,英国身分及护照服务处更名为英王陛下护照署。英国驻外大使领事馆或者高级专员公署的护照部均不会再提供申请护照服务,但仍会协助海外的申请人的办理紧急护照事宜。

英国护照有效期一般为十年,1998年之前签发给16岁以下人士的护照有效期则为五年。

由2006年3月开始,英国政府签发具生物特征的护照

以下类别人士可以申请英国护照:

种类 国家代码 2021年底止
有效护照数量
签发机关
英国公民 GBR 48,095,407 国王陛下护照署(英国)
公民身份与登记署(直布罗陀)
其他皇家属地由国王陛下护照署代为签发
英国海外领土公民A GBD 79,622 公民身份与登记署(直布罗陀)
其他海外领土由国王陛下护照署代为签发[2]
英国海外公民 GBO 10,797 国王陛下护照署
有居英权的英籍人士 GBS 26,682
无居英权的英籍人士 681
受英国保护人士 GBP 1,063
英国国民(海外) GBN 679,787

^A 前身为英国属土公民。

各组三个字母电码是ISO/IEC 7501-1机读护照ISO 3166-1三位字母代码所分配的标准。

除了英国国民(海外)根据《1986年香港(英国国籍)令》第4(2)款拥有申请护照的权利外[3],其他英国国民均需要通过国王陛下政府以皇家特权行使斟酌权去申请。

只有英国公民、某些英国臣民,以及某些英联邦公民享有居英权。而在英国脱欧前,只有英国公民及一些英国臣民方可享有欧洲联盟境内自由出入权利。

历史变迁

早期的英国护照

首批英国护照是由中世纪英国当地君主颁发予任何国籍旅行者的安全证书。在英国境内,「护照」这个名称首先在1414年国会立法时上被印出。1540年至1685年期间,英格兰护照变成由枢密院发行,但仍由英格兰君主签署。到了查理二世在位时,内阁国务大臣更开始代替君主签发护照;从1794年起,「由内阁国务大臣代为签发护照」的字样开始出现于护照里[4]

英国境内签发的护照初期以拉丁文英文写成;而在1772年至1858年间更只用法文。自1858年开始,英国护照再次以英文书写,并设有各栏目的法文翻译。

由1858年起,英国护照只准向英国国籍人士签发及补领。以往的英国护照只有一页包括持有人相片的纸张,直到1914年版护照印刷时才有所变化。

1914年,《英国国籍及外国人身分法案》立法,1915年版护照将纸张折成八份并改为硬封面,附有持有者说明及相片,每两年便需续领。

旧蓝色版护照

32页护照现被称为「旧蓝色版护照」,是在1920年成立英国护照服务处之后,同时根据国际惯例而发行;直至1988年酒红色版护照发行为止。此护照有两个版本,一个是签发予个人(可加上配偶);另外一个是签发予家庭。旧蓝色版护照曾经过各种各样的设计修改[5]

  • 1954年,「国务大臣」一字被删除[6]
  • 1968年,护照有限期由两年延长至十年。
  • 1972年尾的设计修改。加上特别蓝色水印纸以防止伪造;护照页数由32页减至30页。此外,数据页栏目描述持有人眼睛颜色及已婚女士的婚前姓名等数据被删除。
  • 1973年5月,94页护照发行。
  • 1975年,引入相片加层压科技防止非法改造。薄片套印技术于1981年加上令非法改造更易被察觉。
  • 护照持有人的职业及居住地点的数据页栏目描述于1982年被删除。
  • 1988年为推出酒红色版护照作准备,家庭版本护照不再被发行;持有人高度及特征等数据页栏目描述被删除。

英国访客护照

在1961年至1995年期间,英国国民可以向就近邮政局申请英国访客护照。这一页硬板纸证件只有一年有效期,并得到多数西欧国家承认。后来因为薄弱的防窃及保安要点因素而停用。

酒红色版护照

1988年8月15日,英国护照服务处在格拉斯哥的办事处,成为首次推出酒红色版护照的地点;其后扩展到全球各英国护照签发机构[7]。酒红色版护照即是一本有酒红色封面,以及有机器阅读功能(Machine-readable passport)的护照;国际民航组织(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sation)指定标准,可以令出入境官员用机读方式(个人数据页底有两行数据打印)以迅速核实持证人身分。

酒红色版护照可分为32页及48页两款,而国王陛下政府还推出了两种护照来区别不同种类的英国国民:享有欧洲公民权利的英国国民会获签发有「(欧洲共同体)」,或者1997年后在封面上有「(欧洲联盟)」字样的英国护照;至于其他英国国民则会获签发一般的非欧盟英国护照。

1988年至2006年初的酒红色版护照里每页上都印有都铎王朝玫瑰三叶草黄水仙的水印。在1999年至2006年版设计中,个人数据页上的持证人相片及签名被电子化。防伪反光标志亦被直接固定于持证人相片上。

生物特征护照

英国政府由2006年3月起签发生物特征的英国护照,第二版则于2010年10月5日推出。

全部由2006年3月开始签发的生物特征英国护照最后的第二页上,护照数据页另一边存有无线射频辨识或芯片,芯片保存的数据报括护照持有人的个人数据(同时印在护照数据页上)、照片、签名及容貌辨认数据。除了没有罗马尼亚文保加利亚文外,个人数据页各栏目上均印有各欧洲联盟官方语文的翻译;再加上威尔斯文苏格兰盖尔文首次出现。至于个人数据页内容则仍然只用英文及法文印出[8]

护照类别

1988年8月至2020年3月期间,英国护照封面为勃艮第酒红色,而英国国徽则位于正中央。不过随着英国脱欧,从2020年3月起签发的英国护照已重新采用深蓝色封面,取代由1988年开始使用的勃艮第酒红色封面[9][10][11]

封面

2020年3月以前,护照封面的国徽上方有「(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字样,下方则有「(护照)」字样。芯片护照的符号 则出现在「」字样的下方。

2020年3月起,国徽上方的文本变成「(英国护照)」,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字样则移至国徽下方,最下方则为芯片护照符号

而在2019年3月前,「(欧洲联盟)」字样则印于英国护照封面的最上方,以辨别受欧洲共同体认可的英国国民[12],如英国公民、有权居留英国的英籍人士,以及与直布罗陀有关联的英国海外领土公民[13]。至于其他英国护照,如英国国民(海外)英国海外公民受英国保护人士、非直布罗陀英国海外领土公民,以及没有居英权的英籍人士则没有「(欧洲联盟)」字样。

请求页

由国王陛下护照署发行的英国护照,于封面内页印有一段只以英文撰写的文本。英国护照内的声明如下:

英文版本[14]

中文语意:

英国国王陛下国务大臣以国王陛下之名,请求各国当局机关予以护照持有人自由通行而不受阻碍,并在必要时给予持有人援助与保护。

在较早期的护照,请求者名称为「(英国国王陛下的首席外交事务大臣)」,较为贴近现今的职位。

根据皇家特权,所有英国护照都是以君主的名义发出,因此历届英国君主都不需要护照[15]。然而,君主以外的其他英国皇室成员都必须拥有护照方可出国。

个人数据页

由国王陛下护照署发行的英国护照,于个人数据页载明了下列信息:

  • 持有人照片电子版
  • 护照类型()
  • 国家代码()
  • 护照号码
  • 姓(可加注头衔,详见本节最后一段)
  • 国籍[注 1]
  • 出生日期
  • 性别
  • 出生地[注 2]
  • 发行日期
  • 发行单位
  • 有效日期
  • 数字印刷的持有人签名(如需要)
  • 开头的机器可读区域

有些项目的标题会以英文及法文标示[注 3];另有一页则以欧洲联盟语文、威尔斯文及苏格兰盖尔文标明上述所有项目的标题[18]

依据国王陛下政府目前的政策规定,如果要在护照上加上贵族头衔,必须要申请并提供授予贵族头衔的证据;目前可接受的证据包含经皇家纹章大臣认可的封爵,或是列于伯克贵族名谱[注 4]

功能导向护照

有别于普通护照,国王陛下政府会分别发给特殊护照给外交人员(外交护照)与其他公务人员(公务护照),并在封面注明种类。还有一种特别的护照则是发给国王使节;这类护照会在封面的国徽下方有「(国王使节-外交信使)」的字样,国徽上方则有「(英国护照)」字样[19]

封面

皇家属地与直布罗陀的直接发行的英国护照,样式不同于国王陛下护照署发给英国居民的护照,以及发给英国海外国民的护照。2019年之前,「(欧洲联盟)」的字样仍旧会于护照顶端显示,标志着这些地方于欧洲联盟管辖区内的特殊地位

泽西根西与曼岛三个皇家属地有关连的公民,其护照封面不会显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字样,而是由「(不列颠群岛-泽西岛属地)」、「(不列颠群岛-根西岛属地)」或「(不列颠群岛-曼岛)」取代。

直布罗陀护照的封面与国王陛下护照署发行的英国护照雷同,不同处在于「(直布罗陀)」字样会加注于国徽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字样之间。

除了直布罗陀外,其余所有英国海外领土发行的护照都没有显示英国的正式国号,只在国徽上印有「BRITISH PASSPORT(英国护照)」字样,而国徽下方则印有当地政府的称呼,部份会以「GOVERNMENT OF XXX(XXX政府)」作为开端。

请求页

由皇家属地发行的护照,其请求页的语句与英国发行的护照不同,请求者为各属地的副总督(如曼岛副总督),因为这些属地的效忠对象为国王查理三世,而非国王陛下政府。

直布罗陀护照的请求语句中,请求者则改为直布罗陀总督

个人数据页

由于皇家属地与直布罗陀发行的护照,其发行国代码与机读区的国家代码皆为,因此光凭这两项信息,并没有办法与英国公民的护照做出区别。

不设加页功能

英国护照不像美国护照般设可加页功能。倘若所持英国护照已无空白页面,持证人须申请新护照(自2016年起,美国护照持有人亦无法申请护照加页)。

注记

特定的英国护照在发行时会在官方注记页加注语句,通常使用大写字母标记。此页会与护照一起装订并发行,位置在签证页面之前。以下为常见于注记页上的文本[20]

本护照持有人不得拥有欧洲联盟所提供的就业与定居权利。
泽西岛、根西岛与开曼群岛的英国公民,如果与英国本土血缘无关,或是没有在英国本土居住超过五年,就会注记此句,只有同属欧洲联盟一部份的海峡群岛与曼岛可以自由进出与货物交流。此外,由2019年3月29日起签发的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其官方注记页也有此语句加注。
本护照持有人拥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X123456(7),列明持照人拥有香港居留权。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通常会加注此句,因为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授予进入与永久居留香港权利的证件)通常为持有该护照的具体条件。
本护照持有人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X123456(7),拥有香港居留权。本护照持有人同时也是英国国民(海外)。
英国公民如同时是英国国民(海外)可选择加注此句,作用一样是方便该护照持有人以香港居民的身分入境香港。
本护照持有人拥有居留英国的权利。
拥有居留英国权利的英籍人士会在护照加注此句,通常来自于爱尔兰共和国,但具有居住英国权利的英国公民护照则不会有此注记。
本护照持有人拥有再入境英国的权利。
拥有终身无限期居留权利的英国海外公民、英籍人士与受英国保护人士,其护照就会加注此句。
本护照持有人受到《1971年移民法案》的控制。
没有居留英国权利的英国国民会在护照中加注此句,除非他们取得永久居留的资格。然而,即使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无法取得居留英国的权利,1999年版护照与芯片护照中亦不会加注此句。
根据英国移民规章,本护照持有人访问英国无需入国许可或签证。
此句会加注于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因该护照持有人拥有免签证入境英国六个月的权利。
  • /
「本护照持有人为……。」或「本护照持有人的别名为……。」
本注记代表该护照持有人使用或持有「因任何理由」而为人所知的其他职业姓名、艺名宗教姓名,或持有得到认可的称呼、学术头衔、贵族头衔或法律界头衔(如医师、法官、御用大律师、教授、神职人员),且足以作为持有人的重要辨别身分[20]。依据持有人的要求,可以加注「(医师)」、「(教授)」等相似头衔,或是选择加注职业姓名、艺名或宗教姓名[20]。举例来说,克里夫·李察的原名为哈利·韦伯,其护照的注记页会加注:


本护照持有人的别名为克里夫·李察。

如果该护照持有人的姓名超过了个人数据页所能容纳的30个字符上限(含空格),在其个人数据页上就只会保留姓氏与包含中间名在内所有名字中的第一个名字[21]。在此情形下,其注记页就会列出持有人的全名[21]。根据国王陛下护照署的规范,超过个人数据页30个字符上限的持有人,应尽量输入持有人的第一个名字以及(如果有的话)其余中间名的首位字母[21];此规则也适用于拥有多个中间名的持有人。接着,持有人的全名就会全部于注记页印出[20][21]。举例来说,基佛·苏德兰的原名在护照中的个人信息页会显示如下:

-{Surname: "Sutherland"
Given names: "Kiefer W F D G R"}-

姓:苏德兰
名:基佛·W·F·D·G·R

注记页则会显示:


本护照持有人为基佛·威廉·弗雷德里克·登普西·乔治·鲁弗斯·苏德兰。

本护照持有人的中文电码为:1234 5678 9012。
此句出现于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与香港英国属土公民护照中,适用于英国国民(海外)与香港主权移交之前于入境事务处注记中文姓名的香港英国属土公民。主权移交之后,香港发出的英国护照只能于英国驻港总领事馆申请,而此句注记则不再使用。
本护照持有人为英国国王陛下外交事务成员的亲属。
此句出现于英国外交人员的亲属护照中。

相似的英国护照

根据欧洲共同体条约内的目的,拥有欧洲公民资格的英国国籍人士包括英国公民、直布罗陀的英国海外领土公民,以及享有居英权的英国臣民。

其他英国国籍人士,即无居英权的英国国民会获签发「近乎相同」的英国护照,但此护照封面上没有「(欧洲联盟)」的字样。

免签证待遇

各种英国国籍均享有不同的外国入境签证待遇。截至2022年1月,英国公民能够免事先申请签证进入186个国家及地区(与比利时新西兰挪威瑞士美国并列第6位)[22]

英国公民可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前往的国家或地区
  英国
  共同旅行区(爱尔兰共和国)
  免签证
  落地签证
  电子签证
  可以通过落地签证或电子签证申请签证
  需要提前申请签证

参见

注释

  1. 英国国籍类别,如「[英国公民]」、 「[英国海外公民]」;如果是英联邦国家代表发行的护照则注明「[英联邦公民]」[16]
  2. 只列出出生的城市或城镇,即使持有人出生于英国以外也是如此标示;出生于威尔斯的持有人可以要求以威尔斯文注明[17]
  3. 如 / 。
  4. 如果申请核准(且申请者希望能够将贵族头衔列入护照中),正确的格式为姓氏加上封地名称(也就是某封地的某人,如〔因弗内斯的史密斯〕)。而注记页则会显示持有人的全名与贵族头衔,例如(护照持有人为约翰·史密斯,因弗内斯男爵)。

参考文献

  1. .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2020-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0) (英语).
  2. . Government of the Virgin Islands. 2015-04-27 [2017-06-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2) (英语).
  3. (PDF). British Citizen Info. 1986-06-05 [2020-09-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08-10-03) (英语).
  4. . The Identity and Passport Service. 2005 [2020-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11-25) (英语).
  5. . The United Kingdom Passport Service. 2005 [2020-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2-15) (英语).
  6. . The United Kingdom Passport Service. 2005 [2020-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2-15) (英语).
  7. .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2020-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2) (英语).
  8. . The United Kingdom Passport Service. 2005-02-08 [2020-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2-15) (英语).
  9. . 人民网. 2020-02-23 [2020-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5) (中文(中国大陆)).
  10. . 联合新闻网. 2020-02-22 [2020-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2) (中文(台湾)).
  11. . 苹果日报. 2020-02-22 [2020-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7) (中文(香港)).
  12. (PDF). HM Passport Office. 2019-05-13 [2020-09-1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4-25) (英语).
  13. (PDF). The Department for Work and Pensions. [2011-06-07].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1-06-13) (英语).
  14. Ciara.Berry. . The Royal Family. 2016-01-15 [2022-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9) (英语).
  15. . 香港01. 2017-06-24 [2020-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11) (中文(香港)).
  16. .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2013-12-03 [2020-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3) (英语).
  17. (PDF). Identity and Passport Service. [2010-06-27].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1-02-09) (英语).
  18. . Identity and Passport Service. [2010-06-27] (英语).
  19. .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2010-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2-14) (英语).
  20. (PDF). HM Passport Office. [2015-04-3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1-11) (英语).
  21. .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2015-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9) (英语).
  22. (PDF). Henley & Partners. 2022-01-11 [2022-03-11] (英语).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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