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邨

太和邨英语:)是香港的一个公共屋邨,位于香港新界大埔头,是大埔新市镇其中一个建于实地而非填海地的公共屋邨,亦是自牛头角下邨8-12座、锦绣花园康乐园后,香港第四个广泛应用预制组件技术兴建的住宅物业发展项目。此邨于1985年动工[3],1989年4月起入伙,并于1990年5月17日由房委会主席钟逸杰及两局议员李鹏飞揭幕。其后于2000年在租者置其屋计划(第三期)把单位出售给所属租户,现时有八成单位已出售,初推出时售价为港币4万至21万元不等。现已成立业主立案法团

太和邨
太和邨
概要
类型租者置其屋计划
地点香港大埔区
地址大埔头大埔太和路12号
22°27′06″N 114°09′46″E
香港房屋委员会
入年份1989年(35年楼龄)
技术细节
座数9
其他
单位总数6,913伙[1]
/1,100伙(不包括租者置其屋计划中出售的单位)
121 - 530 (ft²)
住户数1,000(不包括租者置其屋计划中出售的单位)
认可人口2,200(不包括租者置其屋计划中出售的单位)
18,439(2021年人口普查数据
地图
宝雅苑
宝雅苑
概要
类型居者有其屋计划
地点香港大埔区
地址大埔头大埔太和路2号[2]
22°27′06″N 114°09′46″E
香港房屋委员会
入年份1989年(35年楼龄)
技术细节
座数3
2448
46至64 m2
500至690 sq ft (ft²)
地图
太和邨园境
太和广场2期
太和街市鱼肉及水果档
宝雅苑外观
宝雅苑停车场

太和邨全邨单位数目共6,913个[1],单位建筑面积介乎14.6至63.7平方(157至686平方英尺),实用面积介乎11.2至49.3平方(121至531平方英尺)

宝雅苑英语:)与太和邨同期兴建,作为居屋发售。

历史及屋邨简介

太和邨原本有十二幢大厦,以「和」为排,拟定冠以「喜爱新居,翠丽雅致,安福永亨」(原先最后四座为「万家永亨」)为名,即依次为第一座喜和楼、爱和楼、新和楼、居和楼、翠和楼、丽和楼、雅和楼、致和楼、安和楼、福和楼、永和楼及亨和楼,但后来属于太和邨第二及三期的三幢大厦(雅和楼、致和楼及永和楼)甄选为宝雅苑英语:),于居者有其屋计划第十期甲及第十期丙出售。至于剩下的九幢楼宇,原订于1988年落成,但最后延迟一年完工。及后,该等楼宇成为大埔及沙田两个大型临时房屋区的指定安置屋邨,亦与沙田显径邨一并接收受整体扩展重建计划影响、但无法在葵青区原区安置的石篱邨第5座居民。

值得注意的是,其实太和邨所在地原来并非名为「太和」,「太和」原来是指林村河南岸的「太和市」,亦即现今一般所称的「大埔墟」,而太和邨一带原来为林村河北岸、大埔旧墟以西的大埔头。在政府于当地兴建太和邨,以及九广铁路在该处加设以屋邨命名的太和站后,林村河北岸太和邨才误传称成「太和」。

太和邨第1期仍然采用机械式/半机械式施工技术(即擡模或预制楼板+主力墙)兴建,1986年开始动工的太和邨2、3期(包括宝雅苑所有楼宇),是全港首批采用预制组件兴建的标准型甲类屋邨及居屋大厦[4]。由于成效不俗,有助节省施工时间,并且可避免旧式技术导致楼宇容易渗水的弊端,因此房屋署决定1986年3月或以后新批出的住宅建筑合约及新开发的物业发展计划不再使用机械式建造法,而当年3月起动工的Y型大厦、和谐式大厦,以至近年的非标准设计大厦均采用预制组件施工法。

屋邨数据

太和邨

楼宇名称(座号)[5] 楼宇类型[5] 落成年份 楼宇层数
(住宅层数) [5]
每层伙数 [5] 单位数目(伙)[6] 承建商 提供升降机的厂商
(更换前)
提供升降机的厂商
(更换后)
原订名称 期数
喜和楼(第1座)[lower-alpha 1] Y3型
(早期型设计)
1989年 35(2-35楼) 23(2楼)
29(3楼)
32(其余楼层)
1077 现代建设 奥的斯 通力 (与现名相同) 1
爱和楼(第2座)[lower-alpha 1] 单翼新长型 22(4-22楼) 21(4楼)
27(5楼)
28(其余楼层)
524
新和楼(第3座) Y3型
(早期型设计)
35(2-35楼) 24 816
居和楼(第4座)
翠和楼(第5座)[lower-alpha 1][注 1] 28 952 富士达 2
丽和楼(第6座)[注 1] 24 816
安和楼(第9座)[lower-alpha 1][注 1] 单翼新长型 22(4-22楼) 28 532 万和楼
福和楼(第10座) Y3型
(早期型设计)
35(2-35楼)[注 2] 24 816 鸿运建筑 家和楼 4
亨和楼(第12座)[lower-alpha 1] 单翼新长型 22(2-22楼) 28 588 (与现名相同)

(注:因发展计划内第二及三期部份楼宇(第7、8及11座)已经转作居屋宝雅苑的关系,故此略去部份座号及期数(详见下表)。上述座号是以房屋署Estate Property的记录为依归。)

宝雅苑

楼宇名称(座号)[2]楼宇类型[9]落成年份层数 [2]每层伙数 [2]单位数目(伙)[2] 承建商提供升降机的厂商
(更换前)
提供升降机的厂商
(更换后)
原属楼宇 期数
逸和阁(A座/第7座)[注 1] Y3型
(早期型设计)
1989年 34 24 816 现代建设 富士达 蒂森克虏伯 太和邨雅和楼 2
兴和阁(B座/第8座)[注 1] 瑞安建业[10] 英国通用电气-捷运 太和邨致和楼 3
家和阁(C座/第11座)[注 1] 太和邨永和楼

设施

邨内设有太和广场、街市及停车场,以及太和体育馆。休憩设施包括儿童游乐场、健体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练习场及卵石路步行径。此外,邨内原设喷泉广场,不过其后改建为露天剧场。

教育及福利设施

中学

小学

幼稚园

已结束
  • 大埔利百家中英文幼稚园(1989年创办)(位于太和邨翠和楼地下)

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

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暨社区支持服务计划

长者邻舍中心

外景场地

交通

交通路线列表
港铁
太和巴士总站
大埔太和路
红色小巴
启和路
广福道
红色小巴
汀角路

区议会议席分布

年度/范围2000-20032003-20072008-20112012-20152016-20192020-20232024-2027
太和邨
(喜和楼、爱和楼、新和楼、居和楼、福和楼及亨和楼)
太和选区
大埔南选区
太和邨
(翠和楼、丽和楼及安和楼)
宝雅选区
宝雅苑

事件

工业意外

1987年3月29日,一名工人在翠和楼工地工作期间,被塌下的预制墙壁压死。[18]同年8月11日,另一名工人在某座15楼工作期间,被天秤吊钩撞倒后堕楼,当场伤重不治。[19]

立法局议员参观工地

1986年7月31日,本身为建造业商人的时任立法局议员何世柱参观太和邨地盘,并接见60多位判头及建筑工人[20]

非法劳工被捕

1988年5月31日,警方在太和邨地盘拘捕6名来自台山及普宁的非法内地劳工,[21]并随即于翌日押往南九龙裁判署开庭审理。全部被告即日被判罪名成立,当中四人判监15个月。

学童自杀事件

1991年12月3日,大埔三育中学16岁男生彭学明在宝雅苑兴和阁寓所跳楼自杀身亡。翌年,死因庭召开研讯,裁定彭死于自杀;而按照作供内容,怀疑他是因为求爱不遂,加上因此事被同学排挤而选择自杀。[22]

大堂翻新及升降机更换工程

2000年配合租置计划,房屋署将爱和楼、安和楼、亨和楼长型大堂进行翻新工程,年内完成;2002年12月太和邨业主立案法团开始翻新6座Y型大堂工程,新和楼开始翻新,每座Y型大堂翻新耗资近30万,2003年上半年完成。

2007年12月16日太和邨业主立案法团举行业主大会,表决通过通力负责全邨45部前奥的斯、富士达升降机更换工程,2008年尾开始在亨和楼L69升降机号更换工程,2009年初激活,全部工程于2013年第一季完成。

2016年7月24日,宝雅苑业主立案法团举行业主大会,就升降机工程事宜作出提问经投票后,6成业主赞成进行升降机更新工程,并决议由蒂森克虏伯负责宝雅苑共18部升降机的更新工程,取代现有富士达、捷达升降机,并动用宝雅苑的维修基金,于业主大会中亦议决增加管理费8%,稍后动工。

疑似围标事件

2016年太和邨发生疑似围标事件,由于福和楼曾发生外墙石屎堕下击伤途人事件,被屋宇署勒令维修,屋邨法团以15万元低价的顾问费聘请浩熙工程顾问公司勘察福和楼、喜和楼和亨和楼的外墙,发现有6%至7%外墙须维修。经招标后,福和楼外墙最低工程投标价950多万元,3座楼外墙投标价合共约2,700万元,即全邨各户需承担逾万元维修费。第一次特别业主大会决议是否通过工程方案,因顾问公司提出的收取过低的顾问费、设立的投标门槛高,最后令到工程投标价高昂,令居民质疑维修费用不合理及有围标成份,逾千居民及授权代表出席,有居民自制标语反对近千万外墙维修工程。惟业主立案法团主席、成员并无现身,令居民起哄,法团最后以人数太多、座位不足及恐防引起混乱为由取消会议。[23][24]

特别业主大会流会后举行首次法团会议,房委会代表就多项投标门槛向顾问公司提出疑问,最后顾问公司及法团接纳房委会代表的建议,降低投标门槛及不进行屋宇署修葺令以外的工程再次招标。[25]原因屋邨管理费加幅高昂而成立的「大埔太和邨管理费加价关注组」因应是次事件,收集超过1800个业主签名要求重选法团,[26]并在当区的周炫玮区议员、郑俊和区议员和亨和楼互委会主席任小姐的见证下于7月17日将签名交予管理公司,要求于法例规定的45日内(即2016年9月1日前)重选法团。[27]后来,关注组的群组管理员所住楼层更被人大规模淋红油,并有大量向群组管理员讨债的单张散落地上,群组管理员澄清并无欠债,怀疑因踢爆疑似围标事件酿祸。[28][29][30][31][32]

到了8月份,法团于各座大堂放置播音机,指诉被抹黑,关注组于翌日发出公告,要求法团不要以嘈音扰民,并就其指控逐一反驳。[33] 之后,法团举行常务会议,公布有8.7%业主签名要求重选法团,唯法团以技术原因否决重选要求,只以新一届选举取代。[34]于另一次常务会议,管理公司提议于中秋节长假时举行业主大会重选法团,房委会委员质疑该日子会令参与业主人数减少,管理公司认为收授权书不受影响,并无回应授权票增加是否会令结果更易被操控的问题,最后议决通过于9月18日举行业主大会。[35]

于第八届业主大会,关注组推荐的候选人全以超过99%得票率当选,原法团的候选人则全以低于1%的得票率落败。[36]关注组转为监察法团的角色,并正式注册为独立的组织。[37]

12月时法团举行常务会议,通过必要工程金额23.4万元(另选择性项目29.6万元)进行屋宇署要求之外墙维修工程。[38]

喜和楼停电事件

太和邨喜和楼在2019年1月14日因电表房短路发生火警烧毁电力设备,消防洒水救火影响供电设施而停电,致全座大厦电力供应停止长达109小时,停电期间升降机暂停服务,居民要摸黑行走逾100级楼梯回家。中华电力公司其后借出2部临时配电柜应急,但仅足够供电予一半住户,居民组织与中电代表会面后,中电同意再额外借出2部临时配电柜,惟喜和楼电力供应一直未完全恢复[39][40]

临时配电柜运作时每户只获配625瓦用电量,业主立案法团发出的《喜和楼最新用电指引》[41]规定每户只能打开一枝光管、一部电视、一部雪柜、两部风扇、宽带机、路由器和充电器等少量电器;电煮食用具、电热水炉和冷气机等高电量电器则规定在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和凌晨零时至4时使用。[42]而升降机也只能以临时供电系统运作,为节省电力,仅开放6部升降机当中的4部,并每次限载10人。法团多次呼吁住户遵守用电指引。[43]

同年4月和5月,喜和楼电力供应再次短路,大楼乌灯黑火,有住户指疑有人在酷热天气下违反指引打开冷气,导致电量负荷过大而停电。[42][43]

中电则在同年3月完成与公证行和保险公司的磋商后,订购新配电柜,5月安装,6月大厦可恢复正常电力供应。[42]

谋杀案

2023年9月6日早上9时许,一名61岁被发现在亨和楼高处堕下死亡,警员到场后发现独居的48岁外甥女亦死亡,身上有多处伤痕及被胶纸捆绑,估计舅父因外甥承继租置公屋业权问题起争执。[44]

注释

  1. 采用预制组件技术兴建
  2. 福和楼地下及2楼原为安老院,于2005年10月迁出[8]。二楼现已改装为公屋单位出售,为众多住宅与安老院舍置于公屋中,第一幢作出上述改动的大厦。
  1. 设有供1-2人住户入住的「㓥房」,以安置鱼角临时房屋区(三邨)[7],及圆洲角临时房屋区的居民,其次为葵青区公屋不足以收容的石篱邨5座居民

参考文献

  1. 第一次特别业主大会通信 - 全邨单位数目
  2. . [2019-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6).
  3. 大埔第四个公屋太和邨 可容纳四万居民 占地十五点七公顷分四期兴建 共有十二座巨厦三学校设备完善.《华侨日报》,1985年3月13日.
  4. . 华侨日报. 1986-08-27 [2021-0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30).
  5. https://www.midland.com.hk/estate/%E5%A4%AA%E5%92%8C%E9%82%A8-%E5%A4%A7%E5%9F%94-E00347
  6. . [2019-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15).
  7. 大埔鱼角临屋居民卷席到两局请愿 要求延期清拆尽快安置上楼 请愿者指房署曾允优先编入太和村 林伟强议员允一周内告知解决办法.《华侨日报》,1989年7月20日.
  8. . on.cc. 2015-12-17 [2015-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18).
  9. https://www.midland.com.hk/estate/%E5%AF%B6%E9%9B%85%E8%8B%91-%E5%A4%A7%E5%9F%94-E00306
  10. 瑞安承建太和邨第三期 采用钢模板建筑法兴建.《华侨日报》,1987年5月17日.
  11. . [2016-1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0).
  12. . [2016-1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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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华侨日报. 198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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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大公报. 198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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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李智智. . 香港01. 2019-05-20 [2019-05-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18).
  43. 邓栢良; 陈诺希; 李智智. . 香港01. 2019-04-25 [2019-05-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7).
  44. . 明报. 2023-09-07 [2023-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12).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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