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伊朗關係
中華民國—伊朗關係(波斯語:)即中華民國與伊朗伊斯蘭共和國之間的關係。
中華民國 |
伊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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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1971年,中华民国与伊朗王国有正式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伊朗的相關事務由駐杜拜臺北商務辦事處兼轄。[1]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於伊朗設立德黑兰臺灣貿易中心。[2]
政治
外交
1920年6月1日,中华民国与伊朗卡扎尔王朝簽署友好条约,建立公使级外交关系。
1942年,於首都德黑蘭設立中華民國駐伊朗王國公使館,並派駐公使。1944年,於首都重慶設立伊朗王國駐中華民國公使館,並派駐公使。
1945年2月10日,升格為大使級外交關係。兩國公使館升格為大使館,並派駐大使。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基於冷戰的背景且反共立場一致,兩國繼續維持邦交,但伊朗直至1957年始重派大使(由駐日本大使兼任)。
1956年12月31日,總統蔣中正接見伊朗參議員馬蘇第時表示:「共匪侈言與吾人談和之時,其真義乃欲以政治手段達到彼等前此未能以武力獲得之目的。吾人以往與共匪談判,已有太多經驗,絕不致再受共匪最近和平攻勢之欺騙。我政府決不考慮任何共匪和平提議。」
外部圖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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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伊朗國王巴勒維來台訪問,與蔣介石合影 |
1958年,伊朗國王穆罕默德-礼萨·巴勒维訪問中華民國,並與總統蔣中正會晤。巴勒維也是唯一曾造訪台灣的伊朗君主[3]。
1971年8月17日,兩國斷交。18日,關閉大使館;[4]10月25日,伊朗投票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
1995年9月,伊朗與其他28個國家在聯合國大會的總務委員會中,發言反對將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設立研究委員會」案列入聯合國大會議程。[5]
經濟
貿易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在伊朗首都設有德黑蘭臺灣貿易中心,拓展雙方貿易往來業務。[2]
自美國川普政府重啟對伊朗經濟制裁後,中華民國自伊朗進口的石油與鋁材分量已大幅降低2019年的貿易出超。[6]中華民國亦是伊朗所生產之尿素、氨、甲醇、乙烯的主要進口國。[7]華碩(ASUS)及宏碁(Acer)的個人電腦在2015年的伊朗市場佔有率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位。[8]
年分 | 貿易總額 | 年增減 | 排名 | 出口至伊朗 | 年增減 | 排名 | 自伊朗進口 | 年增減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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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79,753,172 | ▼88.772% | 69 | 107,520,339 | ▼75.699% | 66 | 72,232,833 | ▼93.765% | 69 |
2020 | 146,656,659 | ▼18.412% | 79 | 81,201,438 | ▼24.478% | 68 | 65,455,221 | ▼9.383% | 73 |
2021 | 145,535,294 | ▼0.765% | 86 | 70,502,872 | ▼13.175% | 80 | 75,032,422 | ▲14.632% | 84 |
2022 | 128,226,784 | ▼11.893% | 90 | 76,778,839 | ▲8.902% | 82 | 51,447,945 | ▼31.432% | 87 |
2020年的兩國貿易主要項目如下:
出口至伊朗的主要項目為:鋼鐵製螺釘、螺栓、螺帽、鉚釘或墊圈;診斷或實驗用有底襯之試劑或配製試劑、電路開關或連接器、車輛之零件與附件、橡膠或塑料加工機;碟片、磁带、固態非揮發性儲存裝置、智慧卡與其他錄音或錄製其他現象之媒體;鑄模;塑膠板、片、膜或條;合成有機著色料、有機熒光增白劑或發光劑;聚縮醛、环氧树脂、醇酸樹脂、聚碳酸酯、聚丙烯酯與其他聚酯、聚醚;手工具或機床之可互換工具、羊毛與動物粗細毛、密合墊或接合墊;內科、外科、牙科或兽医用儀器與用具;自動資料處理機、磁性或光學閱讀機;縫紉機;絕緣電線、電纜與其他絕緣電導體;荷爾蒙、前列腺素、前列凝素、白三烯素;丙烯酸聚合物;容器洗滌與乾燥機器、容器盛裝與封口機器、飲料充氣機;分析或計量用儀器與器具;橡膠或塑膠促進劑、複合可塑劑、抗氧化剂與其他複合安定劑;鉑族金屬、調製膠與其他調製粘著劑等。[10]
自伊朗進口的主要項目為:無水氨或氨水溶液、乙烯聚合物;石油焦、石油瀝青與其他石油殘渣;甲殼類動物;鮮、乾坚果或水果;薑、薑黃、番紅花、麝香草、月桂葉、咖哩與其他香辛料;生物鹼及其鹽類、醚類、酯類與其他衍生物;冷凍魚、纪念碑或建築用石、石膏或無水石膏、天然瀝青與天然柏油;香料、藥用或殺蟲菌植物及其種子與果實;精炼銅與銅合金以及板、片或條;小客車與其他主要設計供載客之機動車輛;合成橡胶之板、片、條與從油類獲得之硫化油膏;鑄模用粘合劑、蜡製品原料;长石、萤石、霞石與白榴石;精油、類動物、鐵合金;粒狀與粉狀之生鐵、鏡鐵與鋼鐵等。[11]
對伊朗經濟制裁
由於伊朗發展核計畫,受到聯合國禁運的制裁,進口中華民國的機械、電子零組件等「戰略性高科技產品」不得不從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或土耳其等第三國間接進入境內,導致中華民國實際對伊朗的出口值無法反映在海關統計上,從而產生失真情形。也由於國際間對伊朗實施經濟制裁,產品出口至伊朗前,必須先送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審核,以取得核發的「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項目達392項,間接影響業者對伊朗出口。[6]直到2016年1月伊朗核問題解決後,貿易關係才逐漸恢復。
2018年11月5日,美國重啟對伊朗經濟制裁,禁止各國向伊朗採購石油,但也暫時允許包括中華民國(臺灣)、印度、韓國、土耳其、義大利、希臘、日本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內的8個國家繼續進口伊朗石油,豁免期限最高180天[12]。根據中華民國經濟部能源局統計,2017年中華民國向伊朗採購石油約400萬桶,佔石油進口比率不到2%。除了伊朗,中華民國還向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阿曼、伊拉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安哥拉和印尼等產油國採購石油,若豁免期滿不得再向伊朗採購,石油供應不會受到太大影響。[13]
中華民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告停發「伊朗輸出貨品證明」與「伊朗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兩項許可證,「臺伊貿易款項清算機制」亦停止運作。[6]
交流
協定
日期 | 簽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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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11月11日 | 《中華民國與伊朗國間文化專約》 |
1969年5月27日 | 《中華民國與伊朗王國稻作技術合作協定》 |
2000年12月18日 | 《中華民國郵政總局與伊朗郵政總局間關於國際快捷郵件瞭解備忘錄》 |
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有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國民可以落地簽證的方式入境伊朗,須先備妥相關資料後上網登記,選擇申請落地簽證或實體簽證,落地簽證須以欧元現金繳交簽證費。觀光停留15-30天、商務停留14天。入境須提供出發前72小時內之2019冠状病毒病PCR檢測陰性證明或完整疫苗接種證明。護照文件有以色列簽證或入出境章戳者,得拒發落地簽證。[20][21]
持有伊朗護照的伊朗國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22][23]
交通
注釋
- 斜體 表示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而暫停臺灣航點。
參考資料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17).
-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11月13日).
- . 民报 (臺北市松山區: 民報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3 [2024-02-19].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1).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5年9月21日 [2019年6月1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15-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18-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6-02).
- 鄭雅福. . 經貿透視網. 2015年6月12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8月10日).
-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 [2021-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6-02).
-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6-02).
- . 工商時報. 2018-11-07 [2018-1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7).
- 陳韋廷. . 聯合新聞網. 2018年11月6日 [2018年11月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11月7日).
- 雙一組南亞及中東專案室. (PDF).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2021年7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年8月4日).
-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6-02).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0年6月23日 [2019年1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月29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1年9月18日 [2019年2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3年12月29日 [2022年7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7月15日).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17).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2).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3).
參見
- 伊朗核計畫的全面協議
- 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
- 駐臺灣外交機構列表
- 伊朗駐外機構列表
- 駐伊朗外交機構列表
外部連結
- 中華民國外交部-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簡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繁體中文)(英文)
- 駐杜拜台北商務辦事處(繁體中文)(英文)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
- 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繁體中文)(英文)
- 德黑蘭臺灣貿易中心(阿拉伯文)(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