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连犯
牵连犯,是一个刑法学和犯罪学的定义,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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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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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阶层论 |
-构成要件该当性- |
-违法性- |
-罪责(有责性)- |
参与论 |
正犯(间接正犯 · 共同正犯 · 共谋共同正犯) 共犯(教唆犯 · 帮助犯) |
罪数论 |
-想像竞合- 吸收原则 |
-实质竞合- |
-法条竞合- |
刑罚论 |
-法定刑- |
-处断刑- |
-声明刑- |
-运行刑- |
保安处分 |
保护管束 · 驱逐出境 · 终身禁业 |
法律原则 |
罪刑法定原则 · 罪责原则 正当法律进程 · 比例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 · 平等原则 |
刑事诉讼 · 刑事政策 |
其他学说 |
四要件论 |
-犯罪主体- |
-犯罪客体- |
-犯罪的主观方面- |
-犯罪的客观方面- |
二阶层论 |
牵连犯是「法条竞合」的一种情形,即多项行为之中仅以与主要行为相关的法条定罪,而使与其他行为相关的法条不再适用,因此最终仅因一项行为声明一罪;而非因多项行为实质竞合而声明多罪或数罪并罚。
特征包括有必须处于一个犯罪目的;行为人因此必须实施了数个行为,而且数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在目的行为或者原因行为触犯了一个罪名的情况下,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另一个罪名。比如为了走私而骗购外汇、因受贿而徇私枉法等等[1]。
对于牵连犯的处理上因具体罪名和情况而有特殊规定[2]。通常来说处理方式包括有[3]:
- 从一重罪处罚。比如抢劫、窃取国有档案,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或枉法裁判的,构成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等,采用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 以法定的一罪处罚,比如伪造货币又出售、运输伪造的货币的,定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 法定数罪并罚。比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数罪并罚。
延伸阅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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