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讳
名讳是对本名的另一称呼。不少文化中都有本名与灵魂相连的宗教思想,因此对本名用字有一定的要求和禁忌,日常使用中也有特别注意之处,在英语中称为「True name」。在中国、日本等东亚汉字文化圈中,传统有避免直呼长辈、君主等贵人本名的习惯,这个习惯被称为避讳。在秦朝以前,「讳」只用来称呼死人;从秦朝开始则是生人和死人都会使用,而在日本更转化为专指人的本名。而除了以「讳」来称呼别人以外,还会使用「表字」。
古时如果以讳来称呼人,被视为是极无礼的事,只有帝王君主、与极亲近的长辈,可以直称其讳。僧侣在受戒时所取的法名并以佛门弟子的身份取的新名都算是讳(法讳),不过佛家中人,避讳的情况并不太多。
汉字文化圈
官名
对有官职的人物会以官名代替讳来使用。
对刺史等地方官会以统治的地方名来称呼其人。
在日本亦有使用这种方式。
- 伴善男(讳)-伴大纳言(官名)
以唐名等中国风的官名来称呼的情况亦相当多。
还有如果拥有受领名的话,都会以统治的国名来称呼其人。
- 胜义邦(讳)-胜安房(官名)
但是在中世纪以后的日本,因为武士阶级的人都会在没有任官的情况下以百官名和受领名自称,在这些情况下,到底是实际的官职还是单纯的自称已经不能分辨。例如织田信长被朝廷任命为右大臣,于是会有织田「右府」(右大臣的唐名)的称呼。但是广为人知的织田「上总介」完全是自称的。而左卫门、右卫门、兵卫等官名亦被频繁地使用着,因此这些官名就被当作平民的名字使用。
通字(系字)
通字或称系字,是指同一家族的成员使用相同的字命名,可分为辈字和祧字。
辈字
在中国、朝鲜半岛、越南、琉球有在同一宗族中同辈的人共用讳中特定字的习惯,这个字被称为「辈字」。
中国在南北朝时代以后,名字出现了使用两个字的情况,而在这两个字中的其中一个字会由兄弟、堂兄弟等同族男子共用,来用作确认一族中的辈份,而且可以是使用相同部首的文本为辈字,也有些家族要求女子也依辈字命名。后来朝鲜半岛、越南、琉球也有这种命名方式,在日本的平安时代初期亦有这种习惯。后来在日本,讳的一字被当作通字并广泛用在一族中使用。为了与世代相传的系字区分,把辈字称为「列系字」,世代相传的系字则称为行系字。但「行系字」一词在中文里意义与辈字相同。
有些宗族、家族在两代之间亦可以有取用特定辈字的规则,例如前代是用「水」系文本的话,根据五行学说中水生木的原理,下一代就会使用「木」系文本。有些宗族甚至有辈字诗,规定多代所用的辈字,例如孔子的后裔就依辈字诗命名。琉球人名中的辈字只用于士族男性的唐名,并不用于名乘和童名。
祧字
祧字是世代相传的系字,指同一家族或宗族中的子孙继承父祖辈名字中所用的字。日本在平安时代中期开始,辈字演变为讳的一字被当作通字并广泛用在一族中使用。为了与世代相传的系字区分,把辈字称为「列系字」,祧字则称为行系字。虽然同属汉字文化圈,但中国、朝鲜传统中对于「某人物的讳被使用同一汉字是对这个人物的不敬」的观念并不见于日本、越南、琉球,甚至是相反。
在日本对于平安时代中期,汉字名字使用两个字的情况变得普遍,在后来的日本,「通字」、「系字」都被家族代代继承,先祖的名字中的特定文本会被当作讳。在平安后期以后的皇室中,历代天皇大半会以讳字「仁」来改名。此外例子还有伊势平氏以「盛」字命名,房总平氏(上总氏・千叶氏・相马氏・三浦氏)-「常」、「胤」字命名,秩父平氏(畠山氏・河越氏・江户氏)以「重」字命名等。还有日本人为了让后代有活跃事绩的祖先的能力,会给下一代改与祖先完全一样的名字。例如朝仓孝景、伊达政宗、毛利元春等。
琉球的祧字称为名乘头,是士族名乘的第一个字,例如「朝」字是第二尚氏王朝王室尚氏及其分支向氏专用的名乘头。一些同姓但不用宗的宗族亦以名乘头区分,如首里士族有两个不同宗的毛姓氏族,一个以「盛」字为名乘头,另一个以「安」字为名乘头。
虽然中国、朝鲜取名的传统上避免与先祖使用同样的字,但也有例外。如中国东晋书法家王羲之的七个儿子王玄之、王凝之、王涣之、王肃之、王徽之、王操之、王献之都有「之」字,据陈寅恪考证“之”字是天师教信徒的标志,而汪婕指出这是因为当时的习俗是“二名不偏讳”,与天师教信仰无关[1]。而现代北朝鲜的祖孙三代国家领导人金日成、金正日、金正恩都有使用通字的情况。关于这种反朝鲜传统的命名方法的原因引起了许多猜想,没有确实说法。
参考文献
- 汪婕 《对魏晋南北朝"父子不嫌同名"怪现象之思考》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