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名
本名或真名,是指一个人真实、正式的全部姓名,此名字一般会被登记于政府文书,故会出现在本人身分识别,比如身分证、护照等各式正式文档上[1]。与出生名差异为本名可随本人变动,像改名、收养、冠姓以及夫姓、归化外国籍等。
相对于本名,还可能出现乳名、谱名、训名、表字、别号、戒名、斋名、笔名、艺名、代号、绰号、化名等代替本名的称呼。如曹操乳名「吉利」,小字「阿瞒」;蒋中正谱名「周泰」;邓小平训名「希贤」;毛泽东表字「润之」;李白别号「青莲居士」;刘德华戒名「慧果」;梁启超斋名「饮冰室」;周树人笔名「鲁迅」;蔡依林是「蔡依翎」的艺名;第一夫人一般是「国家元首之妻」的代号;孙文绰号「孙大砲」;黄兴化名「今村长藏」等。
中国古代把君主、尊长的本名,叫做讳。不得冒犯,也不可以使用相同的字,否则可能会触犯大不敬之罪,故必须避讳。但乳名、字号等等则通常不在此限。
有时,也可用原名,泛指改名或翻译之前人、事、物本来的名称[2],并不像本名局限在人名上。人名来说,原名较常用作一个人正式更改名字前的本名。
注解
- 《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本名,登记在户籍上的姓名。如:『办理户籍登记时,必须使用本名。』」
- 《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原名,本来的名称。如:『电影乱世佳人的原名为Gone with The Wind,也就是根据小说飘改编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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