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榮燦

黃榮燦1920年10月17日—1952年11月14日[註 1]),筆名力軍黄原黄牛中國木刻版畫家臺灣白色恐怖時期受難者。他曾以版畫《恐怖的檢查》對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表示同情,並在1952年因「吳乃光案」被中華民國政府情治人員逮捕並羅織叛亂罪名處死[1][2][3]終於2006年獲得中華民國政府平反恢復名譽。

黃榮燦
出生1920年10月17日
 中華民國四川省東川道巴縣(今重庆市巴南區
逝世1952年11月14日(1952歲—11—14)(32歲) 處決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古亭區
墓地六張犁亂葬崗
国籍 中華民國
母校國立藝術專科學校(肄業)
职业版畫家
知名作品恐怖的檢查》版畫
运动木刻運動
经历
受影响于

創作生涯

抗戰期間

黃榮燦生於四川省巴縣(今屬重慶),在中國抗日戰爭初期就讀於西南藝術職業學校,組織木刻研究會,舉辦木刻壁報及習作展,1938年入學雲南省昆明市國立藝術專科學校,組織木刻習作社,深受魯迅木刻運動社會主義精神感召。1939年任中華全國木刻界抗敵協會昆明分會負責人。1941年至1943年間任《柳州日報》副刊木藝版主編。1942年加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第三廳所屬演劇第五隊,參加慰問湘桂鐵路職工活動,間赴湖南省北部長沙會戰前線寫生。1943年3月17日於廣西省柳州市柳侯公園舉辦《前線寫生》畫展。同年出任中國木刻研究會桂區理事與柳州支會負責人,主編《木刻文獻》。5月,發起成立中國木刻用品合作工廠西南分廠。先任教於柳州龍城中學。1944年轉任廣西省宜山縣柳慶師範學校講師,教授木刻、雕塑、工藝。同年6月發生豫湘桂會戰,黃榮燦隨著「湘桂大撤退」經貴州回重慶。[1]

1945年抗日戰爭結束,黃榮燦前往上海市大剛報》任職,雙十節於重慶與友人陳煙橋等舉行九人木刻聯展,該展覽復由周恩來帶至延安展出。木刻版畫《搶修火車頭》刊登於該年美國《生活雜誌》,並有作品多件收錄於賽珍珠出版之《中國黑與白》()木刻集,作品《修鐵路》則於1946年收錄於《抗戰八年木刻選集》。[1]

此期间多幅木刻作品被澳大利亚国家艺术馆大英博物馆、美國紐約州漢密爾頓市柯蓋德大學艺术馆、國立臺灣美術館收藏。

臺灣期間

1945年冬天,黃榮燦通過教育部赴臺教師招聘團考試錄用,由南京市香港抵達臺北。次年元旦,於臺北舉辦個人畫展。繼之出任《人民導報》副刊主編,創辦新創造出版社、東寧出版社與《新創造》、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臺湾分社、《生活周刊》雜誌,出版所著《木刻創作法》,並於臺灣各大報刊如《臺灣新生報》、《臺灣文化》等撰文介紹中國新興木刻、提倡新現實主義美術與引介作家,也曾於臺灣省編譯館工作。

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擔任《人民導報》編輯的黃榮燦偷作一幅《恐怖的檢查》木刻[4],兩個月後發表在上海《文匯報》。黃榮燦後將此畫送給魯迅生前的日本友人內山完造的弟弟內山嘉吉,最後收藏在日本神奈川縣立近代美術館[5]

1948年9月,經木刻運動同志朱鳴岡之推薦,黃榮燦獲聘至臺灣省立師範學院藝術系(今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擔任講師,教授素描水彩版畫[6]。台灣雕刻家楊英風、水墨畫家葉世強都是他的第一屆學生[3][7][8]

黃榮燦曾參與1948年四六事件的學生社團「麥浪歌詠隊」,也曾因資助舞蹈家蔡瑞月被捲入其案。黃榮燦也十分敬重台灣作家楊逵,經常到楊逵位於台中的住家農場「一陽農園」作客,還為他創作一張版畫作品[3][9]。此外,黃榮燦對臺灣原住民文化感好奇,多次前往蘭嶼綠島寫生、取材、記錄風俗民情[5][9]

受難

1952年受刑前的黃榮燦

1951年,黃榮燦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南華分局潛台組織吳乃光等案」所牽連,惹上殺身之禍。吳乃光1941年在安徽加入中國共產黨,為中共組織農、工、學運小組。1946年抵達台灣時,吳乃光曾短暫居住在黃榮燦、朱鳴岡等多位藝術家位於台北市北門町的住處[10]。吳乃光後來前往嘉義農業職業學校任教,因病離職後又到屏東經營「愛智書店」,繼續從事宣傳活動,遭到親友檢舉,屏東憲兵隊循線逮捕吳乃光。


據吳乃光供述,中共華南局指示他聯繫黃榮燦,請他以不定形式策動學運,於是國防部軍法局擴大偵辦。1951年12月1日,黃榮燦在臺灣師範學院第六教職員宿舍被逮捕入獄,政府還誣指他到蘭嶼寫生乃「為中共勘查地形,以便共軍登陸」[11]。1952年9月8日,國防部軍法局檢察官張益群根據「参加中共外围组织木刻协会」、「從事反動宣傳」等多項指控,依《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俗稱二條一)、《刑法》第28條(共同正犯)起訴黃榮燦:

被告黃榮燦早於二十八年(1939年)參加匪幫外圍組織「木刻協會」,擔任全國木協理事……三十四年(1945年)來台充任人民導報畫刊南虹主編……後假文化宣傳為名,先後參加「麥浪歌詠隊」、「自由畫社」、「蔡瑞月舞踊團」及「馬思聰音樂演奏會」等作反動宣傳,並以吳乃光為新創造出版社職員,藉以掩護工作……(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張益群,〈國防部(41年度)防院起字第064號起訴書〉[12]

除了吳乃光、黃榮燦以外,同案遭起訴者尚有陳玉貞(吳乃光女友、屏東師範學校教員)、郭遠之(吳乃光同事、嘉義農業職業學校教員)、張南[13](吳乃光友人,新生報記者,吳乃光捐募)、柯發仁[14](國民兵隊隊附,為吳乃光覓址開設書店)、張吉甫[15]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總共六人。1952年9月12日,國防部軍法局法官李重嚴、尤雄章、解寄寒做出初審,其中黃榮燦、吳乃光、陳玉貞、郭遠之四人獲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被告吳乃光、郭遠之、黃榮燦、陳玉貞等人四名於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來之前,即在大陸各地先後參加共匪叛亂組織,從事赤色宣傳。來台後復分別潛伏文教機關,發表反動言論,毒化青年學生,繼續為匪工作,應構成「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罪,擬各處死刑。 ——李重嚴、尤雄章、解寄寒,〈國防部(41年度)防隔字第0106號裁判書〉[16]

另外同案張南獲判有期徒刑15年,柯發仁交付感化3年,張吉甫無罪[16]。審判歷時2個月,經參謀總長周至柔總統府參軍長桂永清、總統府第二局局長車蕃如總統蔣中正批准之後,11月11日會審終結[12],同月14日黃榮燦在水源地刑場槍決[註 2]

身後

黃榮燦之墓,位於台北市六張犁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墓園

黃榮燦的墓葬位於六張犁亂葬崗[17]。直到1993年5月28日曾梅蘭尋找受難兄長徐慶蘭的墓碑時,意外發現黃榮燦的墓碑[11]

2006年,黃榮燦的姪女依據《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向中華民國政府申請賠償[18]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教授梅丁衍是最早研究黃榮燦藝術成就之藝術家;1996年,他為第二屆「二二八紀念美展」創作《向黃榮燦致意》[19],2003年又創作《燦柱》[20]

台灣最年輕政治犯紀錄片導演洪維健多年研究尋訪黃榮燦的作品與文獻,走訪上海、成都日本,多方蒐集文史資料後,拼湊出黃榮燦一生當中的幾個重要時期及版畫,拍成紀錄片《從二二八到六張犁:黃榮燦的悲情城市》。2012年9月洪維健策劃「黃榮燦紀念特展──黃榮燦的悲情城市」,在臺北二二八紀念館展出,並邀請黃榮燦當年的學生——畫家塗炳榔蕭仁徵出席開幕記者會,一同緬懷追思[21][5]

2013年2月28日,黄荣灿的遗作开始在嘉義市二二八紀念館展出[7]

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0月27日,《黄荣灿生平与作品回顾展》在上海鲁迅纪念馆展出。

2013年10月,黄荣灿的亲属黄俭编著《海峡两岸的记忆——中国新兴木刻运动先行者黄荣灿》(ISBN 9787220090219),书中记述了黄荣灿的一生,附录有已知黄荣灿的文章、作品目录。

爭議

2013年中共於北京建設無名英雄廣場,黃榮燦名列於第十六組,為「隱蔽戰線戰士」。2016年,台灣媒體人徐宗懋投稿《中國時報》,宣稱黃榮燦曾為中共江蘇省委宣傳部長,指出他在《人民導報》時與蘇新陳文彬吳克泰等人接近,為共產黨員,並指其乃受命來台[22]。台灣新聞界學者吳統雄分別透過Disqus臉書向徐宗懋本人、導演洪維健求證,徐宗懋並未回覆[23],而洪維健指出中共雖認黃榮燦為共產黨員,但未聞擔任幹部[18]

又根據當年同為木刻協會會員吳步乃的回憶,指黃榮燦非中共黨員[24]。2002年《黃榮燦和他的時代》座談會中,同為當時《人民導報》記者的吳克泰也表示黃榮燦絕對不是共產黨員[25]

註釋

  1. 中華民國國防部記載為1916年生。另部分資料記載受刑日期為11月19日,但根據墓碑記載為11月14日。
  2. 部分資料記載行刑地為馬場町刑場

參考資料

  1. 曾建元. . 民主中国. 2012-09-01 [2013-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02) (中文(臺灣)).
  2. 50年代新聞自由與人權保障調查研究案結案報告 新聞工作者涉及白色恐怖案件之調查研究 結案報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第40頁,國立政治大學,2015-04-08
  3. 邱萬興. . 民報. 2016-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0) (中文(臺灣)).
  4. . 神奈川県立近代美術館. [2022-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8) (日语).
  5. 江浪. . 中央日報網路報. 2012-09-01 [2013-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2) (中文(臺灣)).
  6.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學系. [2024-01-21].
  7. 江俊亮. . 中央社. 2013-02-27 [2013-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3-02) (中文(臺灣)).
  8. (PDF). 台北市立美術館. 2017 [2024-01-21].
  9. . 陳凱劭的BLOG. 2016-12-10 [2016-1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30) (中文(臺灣)).
  10. 莊華興. 張曉威; 張錦忠 , 编. (PDF). 華語語系與南洋書寫:臺灣與星馬華文文學及文化論集. 國家圖書館. 2018 [2024-01-20] 臺灣教育研究資訊網.
  11. 張肇烜. . 民報. 2016-02-27 Yahoo!新聞 (中文(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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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國家人權博物館. [2024-01-21].
  16. 國防部軍法局. . 國家檔案資訊網.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家檔案閱覽中心. [1952年判決] [2024-01-21].
  17. . 台灣外省人生命記憶與敘事.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2024-01-21].
  18. . 亓官先生的官方部落格. 2019-12-06.
  19. 張子午. . 報導者. 2022-02-23.
  20. 陳香君. . 伊通公園ITPARK. 2003 [2024-01-21].
  21. 麻念台. . 新網新聞網 (台灣中國藝術家協會). 2012-09-01 [2013-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4) (中文(臺灣)).
  22. 徐宗懋. . 2016-08-01 [2017-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4) (中文(臺灣)).
  23. 吳統雄. . Disqus. 2016-07-31.
  24. 吳步乃. . 台聲. 1994-04.
  25. 洪維健 (主講); 蘇振明 (與談); 鍾瀚慧 (撰寫紀錄). (線上影片). 人權講堂影音. 國家人權博物館. 事件发生在 03:52. 2020-04-28 [2024-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8) (中文). 黃榮燦絕對不是特務,也不是共產黨,但他比共產黨人的作用更大! 已忽略未知参数|orig-date= (帮助)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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