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
历史
南北朝北周时开始设立,在《周礼》中相当于春官,其长官礼部尚书,有时以“大宗伯”为代称。
隋唐时已有礼部,为六部之一,掌礼部、祠部、主客、膳部。[1]其后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检查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并管理全国学校、科举考试,和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宴席)廪饩(粮食)牲牢(牲畜)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宣统三年(1911年),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
编制
唐代(618-907年)
唐代礼部乃是承袭随代旧制,归属在尚书省之下的六部之一,职责为「掌天下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令。」,即负责朝廷内外的一切制度礼仪和祭祀神明、祖先相关的规定方法以及科举等选拔有才学之士的部门。其下又再分为四个司级部门单位:
- 主官:正三品礼部尚书-1人;副官:正四品下礼部侍郎-1人
- 礼部司:负责管理礼乐、学校、仪式、制度、衣冠、符印、表疏、册命、祥瑞、铺设、丧葬等事务。
- 祠部司:负责管理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祝、医药、僧尼簿籍和有关事务。
- 膳部司:负责管理供进酒膳、祠祭牲牢礼料、藏冰供赐等事务。
- 主客司:负责管理前朝二王三恪后裔入朝的接待和生活用品的供应,少数民族和外国宾客使节接待给赐,颁发诸蕃国封爵授官等事务。
唐代礼部的编制人数为112人。
正三品 礼部尚书1人 | |||||||||||||||||||||||||||||||||||||||||||||
正四品下 礼部侍郎1人 | |||||||||||||||||||||||||||||||||||||||||||||
从五品上 礼部郎中1人 | 从五品上 祠部郎中1人 | 从五品上 膳部郎中1人 | 从五品上 主客郎中1人 | ||||||||||||||||||||||||||||||||||||||||||
从六品上 礼部员外郎1人 | 从六品上 祠部员外郎1人 | 从六品上 膳部员外郎1人 | 从六品上 主客员外郎1人 | ||||||||||||||||||||||||||||||||||||||||||
从八品上 礼部主事2人 | 从九品上 祠部主事2人 | 从九品上 膳部主事2人 | 从九品上 主客主事2人 | ||||||||||||||||||||||||||||||||||||||||||
令史5人 书令史11人 亭长6人 掌固8人 | 令史5人 书令史11人 亭长6人 掌固8人 | 令史4人 书令史9人 掌固4人 | 令史4人 书令史9人 掌固4人 | ||||||||||||||||||||||||||||||||||||||||||
宋代(960-1279年)
宋代礼部的编制人数早期为171人,后又裁减4人为167人。
参考文献
- 《新唐书·百官志一》:“(礼部)其属有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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