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司是汉字文化圈国家使用的一种政府单位名称,在中国古代的三省六部制度中作为「部」之下的分支部门。这种命名方式在现今中华民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越南政府亦沿用,成为部的内部组织单位[1][2]。欧美国家的国务部门下辖机构有时也会中译为「司」,此类单位包含英语的「Directorate」、「Department」或德语的「Abteilung」等。
澳门及香港
澳门在葡治时期用于普通部门,如「行政暨公职司」;回归后只有五个主要部门称「司」,包括行政法务司、社会文化司、运输工务司等;首长为「司长」,直属行政长官。
香港在英治时期,「司」是官职名称,如布政司、财政司、工务司;回归后,原来的职位名称改为「司长」或「局长」,例如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工务局局长等;而律政署改称律政司,「司」变成部门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国务院的组成机构——部、委、办、(总)局的内设机构多数称作“司”,少数称作“局”,此外还设有“办公厅”。同一部委内部的司与局的级别相同,二者差别是“司”为纯粹的内设机构,没有下属企业事业机构,也不能独立对所主管的全国本系统本行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档,不能直接对外行文,必须通过上级部委办(总)局的领导签批后,由办公厅以部委办(总)局的名义发文;而部委所属的“局”具有很大的工作独立性,具有对所主管的全国范围内的本系统本行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档、对外行文的权力,还往往直辖很多企事业单位。例如农业部渔业局、农业部农垦局、农业部兽医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司法部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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