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郡
河间郡,或为河间国,中国古代的郡、国。
建置沿革
秦汉
河间一名在战国赵国时即见于记载[1]。秦代其地为巨鹿郡所领。[2]
西汉初年属张耳赵国。汉高帝分赵国所辖的巨鹿郡东北部置河间郡,仍为赵国支郡。[3]高帝十二年(前193年)分河间郡西北部数县属涿郡。文帝二年(前178年),封赵王遂之弟刘辟疆为河间王,分赵国之河间郡置河间国。文帝十五年(前165年),河间王刘福薨,无嗣,河间国除为郡。同时,分河间郡南部置广川郡、分其东部置勃海郡。此时河间郡领地不足初置时的三分之一。
景帝二年(前155年),封皇子刘德为河间王,复置河间国。汉武帝元朔三年(前126年),推恩置旁光、距阳、蒌、阿武、参户、州乡、平城、广、盖胥九侯国,别属魏郡、勃海郡等邻郡。元朔四年(前125年),推恩置重侯国,别属平原郡。后推恩置沈阳侯国,别属勃海郡。汉宣帝地节二年(前68年),推恩置景成、平隄、乐乡、高郭四侯国,别属勃海郡、巨鹿郡等邻郡。五凤二年(前57年),推恩置阳兴侯国,别属涿郡。元帝建昭元年(前38年),河间国除为郡。成帝建始元年(前32年)复置河间国,国都在乐成县(县治在今河北献县东)。建始二年(前31年),推恩置窦梁侯国,别属邻郡。绥和元年(前8年),推恩置广昌、都安、乐平三侯国,别属邻郡。汉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推恩置南昌侯国,别属邻郡。元寿二年(前1年),推恩置宜禾、富春二侯国,别属邻郡[4]。至此,河间国仅余乐成、候井、武隧、弓高四县[5]。王莽时国绝。
东汉建武七年(31年),封西汉末河间王之子刘邵为河间王。建武十三年(37年)省河间国,并其地入信都郡。和帝永元二年(90年),封刘开为河间王,分乐成国、勃海郡、涿郡复置河间国,领十二县。桓帝延熹元年(158年),分河间国之蠡吾县、高阳县与中山国、安平国数县置博陵郡。献帝建安中,曹操分河间国、勃海郡置章武郡。
魏晋北朝
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年),降汉河间王刘陔为崇德侯,国除为河间郡。黄初三年(222年),进封燕公曹干为河间王,复改为河间国。黄初五年(224年),降封曹干为乐城县王,复改为河间郡。[6]
晋武帝泰始元年(265年),封宗室司马洪为河间王,复改为河间国。领六县:乐城、武垣、鄚、易、中水、成平[7]。晋惠帝光熙元年(306年),河间王司马颙被杀,国除为河间郡。
十六国时期,河间郡先后为后赵(314年-350年)、前燕(350年-370年)、前秦(370年-384年)、后燕(384年-396年)所有。后燕建兴元年(386年),分冀州置司州,河间郡改属司州。[8]
北魏时,易县改属高阳郡,成平县改属章武郡,河间郡余武垣、乐城、中水、鄚四县,治武垣。北魏道武帝皇始二年(397年),改燕之司州为安州,天兴三年(400年)又改为定州。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年),分定州、冀州置瀛州,河间郡改属瀛州[9]。北齐文宣帝天保七年(556年),省并中水县[8]。
人口
行政长官
河间相(90年-220年)
河间太守(384年-497年)
国主
- 河间文王刘辟疆,前178年-前166年在位。
- 河间哀王刘福,前165年在位。
- 河间献王刘德,前155年-前130年在位。
- 河间孝王刘开,90年-131年在位。
- 河间王曹干,222年-224年在位。
- 河间平王司马洪,265年-276年在位。
- 河间王司马威,277年在位。
- 河间王司马颙,277年-306年在位。
- 赵公石勒,318年-319年在位,河间郡为赵国封内十三郡之一。
- 赵王石勒,319年-330年在位,河间郡为赵国封内二十四郡之一。[22]
- 河间王-河间公石宣,333年-337年-337年在位。
- 河间王慕容徽,354年-?在位。
- 河间公苻琳,?-384年在位。
- 河间王元琛,497年-526年在位。
注释及征引文献
- 《战国策·赵策》:“赵有常山,北河间,左有代。”
- 一说秦代亦有河间郡之名。
- 周振鹤认为河间郡析置时间为高帝九年(前196年)。
- 《汉书·卷十五·王子侯表第三》
- 《汉书·卷二十八下·地理志第八下》
- 《三国志·卷二十·魏书二十·武文世王公传第二十》
- 《晋书·卷十四·志第四·地理上》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
- 《魏书·卷一百六上·地形志二上第五》
- 《隋书·卷三十·志第二十五》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
- 《汉书·卷二十八下·地理志第八下》
- 《后汉书·卷八十一·独行列传第七十一》
- 《后汉书·卷六十七·党锢列传第五十七》
- 《后汉书·卷六十三·李杜列传第五十三》章怀注引谢承书
- 《后汉书·卷五十九·张衡列传第四十九》
- 《后汉书·卷五十五·章帝八王传第四十五》
- 《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王基及妻刘氏墓志
- 《三国志·卷二十四·魏书二十四·韩崔高孙王传第二十四》
- 《三国志·卷五十七·吴书十二·虞陆张骆陆吾朱传第十二》裴注引《会稽典录》
- 《晋书·卷五十五·列传第二十五》
- 《晋书·卷一百四·载记第四》
- 《资治通鉴·卷九十八·晋纪二十》
- 《资治通鉴·卷一〇三·晋纪二十五》
- 《魏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二》
- 《魏书·卷三十三·列传第二十一》
- 《魏书·卷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
- 《资治通鉴·卷一一一·晋纪三十三》
- 《魏书·卷二十六·列传第十四》
- 《魏书·卷五十三·列传第四十一》
- 《魏书·卷十四·神元平文诸帝子孙列传第二》
- 《魏书·卷四十·列传第二十八》
- 《魏书·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
- 《魏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四》
- 《周书·卷二十二·列传第十四》
- 《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席盛墓志
- 《魏书·卷十六·道武七王列传第四》
- 《北齐书·卷二十九·列传第二十一》
- 《北齐书·卷四十三·列传第三十五》
- 《隋书·卷四十三·列传第八》
- 《唐刺史考全编》
参考书目
- 王先谦,《汉书补注》,中华书局复印虚受堂本
- 王先谦,《后汉书集解》,中华书局复印虚受堂本
- 谭其骧等,1974,《中国历史地图集》,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
- 周振鹤,1987,《西汉政区地理》,北京,人民出版社
- 李晓杰,1999,《东汉政区地理》,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