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郡
历史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灭赵国,得巨鹿郡。汉初属张耳赵国。汉高帝九年(前196年),徙代王刘如意为赵王,赵国则兼有赵、代两国之地。同时析巨鹿郡东部置清河郡、河间郡。景帝三年(前154年),赵国与吴、楚、济南等国发动七国之乱。叛乱平定后,削赵国之巨鹿郡、清河郡。武帝时,分巨鹿郡南部置广平郡。成帝元延四年(前9年)巨鹿郡治巨鹿县(今邢台市平乡县西)。平帝元始二年(2年),分巨鹿郡置广宗国以为景帝子代孝王奉嗣,不久即因王莽篡汉而废。
东汉建武十三年(37年),省广平郡,其地并入巨鹿郡。明帝永平三年(60年),封皇子刘羡为广平王,分巨鹿郡复置广平国。永平十五年(72年),封皇子刘恭为巨鹿王,置巨鹿国。章帝建初四年(79年),徙巨鹿王恭为江陵王,以南郡置江陵国。巨鹿复为郡,郡治在廮陶县。七年(82年),徙广平王羡为西平王,广平国除,并入巨鹿郡。和帝永元五年(93年),封皇弟刘万岁为广宗王,析巨鹿郡复置广宗国,大约仅领广宗一县。[1]桓帝延熹八年,以巨鹿郡廮陶县置廮陶国,贬勃海王刘悝为廮陶王,仅领一县之地。永康元年,刘悝复为勃海王,廮陶国除为县。
西晋置巨鹿国,领廮陶、巨鹿两县,治廮陶(今邢台宁晋)。北魏时巨鹿郡分为两个,一个治所曲阳,属定州,一个治所瘿陶(今邢台宁晋),属殷州。隋初郡废。大业中,其地分属襄国郡、赵郡。唐朝天宝元年(742年),改邢州为钜鹿郡,下辖龙冈县、南和县、沙河县、平乡县、内丘县、青山县(今河北省邢台县皇寺镇青山村)、任县(今河北省任县)、尧山县(今河北省隆尧县隆尧镇隆尧城村)、巨鹿县(今河北省巨鹿县巨鹿镇)乾元元年(758年),复为邢州。
- 唐朝巨鹿郡太守
- 李某(天宝年间)
- 李𬀩(755年)
- 康节(755年)
- 刘杯(755年)
参考文献
- 《西汉政区地理》19页、《东汉政区地理》87页。
参考书目
- 王先谦,《汉书补注》,中华书局复印虚受堂本
- 王先谦,《后汉书集解》,中华书局复印虚受堂本
- 谭其骧等,1974,《中国历史地图集》,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
- 周振鹤,1987,《西汉政区地理》,北京,人民出版社
- 李晓杰,1999,《东汉政区地理》,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
- 《唐刺史考全编》
参见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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