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都郡
两汉时期
汉景帝五年(前152年)改广川国置,治所在信都县(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辖境相当今河北省武邑、辛集以南,南宫、故城以北,滏阳河以东及山东省德州市等地。中元二年(前148年)复为广川国。建昭二年(前37年),汉元帝封其子刘兴为信都王,改广川郡置信都国。阳朔二年(前23年)国废为郡。建平二年(前5年)复置为国,治信都县(即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辖境相当今河北省枣强、冀州、南宫、武邑等市县区大部,故城北部,景县南部及深州东南部地区。6,5556户,30,4384人。王莽时为新博郡。
隋唐时期
隋朝大业三年(607年)及唐朝天宝元年(742年)时又曾改冀州为信都郡。下辖信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邑县、南宫县、阜城县、下博县、武强县。乾元元年(758年),天下郡改为州,信都郡复为冀州。
- 唐朝信都郡太守
历史沿革
参见
参考资料
- 《后汉书·章帝八王传》:延光元年,以河闲孝王子得嗣靖王后。以乐成比废绝,故改国曰安平,是为安平孝王。
- 《后汉书·桓帝纪》:〔元嘉元年〕夏四月己丑,安平王得薨。
- 《后汉书·孝明八王传》:立三十年薨,子续立。
- 《资治通鉴》卷58:「安平、甘陵人各执其王应贼。」
- 《后汉书·孝明八王列传》:中平元年,黄巾贼起,为所劫质,囚于广宗。
- 《后汉书·孝明八王列传》:中平元年,黄巾贼起,为所劫质,囚于广宗。贼平复国。其年秋,坐不道被诛。立三十四年,国除。
- 《资治通鉴》卷58:初,续为黄巾所虏,国人赎之得还,朝廷议复其国。议郎李燮曰:「续守籓不称,损辱圣朝,不宜复国。」朝廷不从。燮坐谤毁宗室,输作左校,未满岁,王坐诛,乃复拜议郎。京师为之语曰:「父不肯立帝,子不肯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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