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统

副总统,在「总统制」的国家为中央政府的行政部门位阶第二高的长官,仅次于总统,并协助总统处理国政,也是总统的执政伙伴及顾问和代表总统出席重要场合。副总统也是「备比特首」,当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在任期当中死亡、因犯罪被解除职务或是不能视事时,副总统继位之。有些国家的副总统基本上没有任何职权,但可经总统授权行使若干权力,权限内容由各国宪法明定之。在「半总统制」国家中,副总统一职不是必要设的职位,例如在俄罗斯联邦,如果总统出缺一般由总理代理职务,直至选出新总统。

各国副总统

 美国

美国是全世界第一个施行的总统制的政体,从1789年至今一直维持,并且一开始就考量到了做为国家领导人的总统有可能会发生不能视事的情形,故从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时便有一位副总统约翰·亚当斯同时在位,其任期与总统的完全一样,因此可以说,美国副总统的历史就与美国总统的历史一样长。美国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

副总统职务

  • 协助总统处理国政、总统的顾问和代表总统出席重要场合、法定成员
  • 兼任参议院议长,参与参议院的运作,副总统以此身份主持(或委托某位参议员主持)参议院相关会议。大多数情况下,副总统不会在参议院中投票,除非需要打破票数持平。副总统还负责主持国会联席会议

副总统选举方式

初期由于美国没有政党,因此会选出美国选举人团第二高票的候选人成为副总统,因此1797年出现约翰·亚当斯的对手杰弗逊出任副总统。此后总统和副总统分开选出。而现今的美国副总统是与总统一起搭档参选,经由选举人团投票最高分别成为总统当选人及副总统当选人。

副总统继任的情况

继任的新总统的任期长短不一,就补足该名不能视事的前总统的任期直到该任期结束。正副总统同时出缺时,根据《美国宪法》规定,如此情况下由法律规定某个政府官员为继位者,换言之,《美国宪法》的制定者不认为副总统以后的暂时继位者问题到达需要宪法规定的层次。1792年美国国会通过法律〈总统继位法〉,条文明定:该情况下由参议院临时院长为第三顺位、众议院议长为第四顺位继位之,该法并没有再考虑到第四顺位以后的情形。1886年美国国会通过〈总统继位法〉第二版本,条文明定该情况下由内阁各部长依该部设立时间的长短为顺序,依序是:国务卿财政部长、陆军部长、司法部长、邮政部长、海军部长、内政部长。1947年美国国会依杜鲁门总统的建议修改条文,这个最新的版本延用至今,其顺序为: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国务卿、财政部长、国防部长等后面依照1886年版本的精神照内阁各部创建时间长短排序。这次决定意味继任者会算作第(n+1)任总统。第一位因为〈总统继位法〉而扶正的美国总统是约翰·泰勒总统,他是美国的第10任总统,1841年接任去世的第九任哈里逊总统未完的任期。

只有副总统一人出缺时,这是在个总统制国家中经常被现任副总统提出来做为玩笑话的题目。所有的政府首长当出缺时都会有继任者,唯独副总统一职没有继任。美国第一个死在任期中的副总统是乔治·柯林顿,他是第四任总统詹姆斯·麦迪逊的副总统,他做到麦迪逊总统第一任期剩下11个月又14天时去世,此事引起了副总统是否要补提的广泛讨论。当时美国舆论认为副总统只有备位之功能,而且还有第三跟第四顺位者是常设存在的,故麦迪逊总统决定不予补提。此次事件奠定了现在多数总统制国家的法律并不强制规定副总统必须要补额的惯例。美国第一位扶正的泰勒总统接任的整整三年多间也没有补提新的副总统人选。该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67年2月10日《美国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案》被批准实施后。该修正案第二款规定,“凡当副总统职位出缺时,总统应提名一名副总统,经国会两院都以过半数票批准后就职。”1973年10月10日,理乍得·尼克松总统在副总统斯皮罗·阿格纽辞职后,首次应用美国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案,提名杰拉尔德·福特为副总统,经国会参众两院投票批准同意后,于同年12月6日宣誓就职。1974年8月9日,尼克松因水门事件辞职,杰拉尔德·福特依法继任美国总统。成为目前为止,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位未经选举就接任副总统以及总统的人。同时,他与他任内提名并经国会投票批准的副总统纳尔逊·洛克菲勒是目前为止,美国历史上仅有的两位没有经过选举、而是被指认的总统和副总统。

 俄罗斯

俄罗斯联邦副总统在是1991年苏联解体后设立的(1991年12月25日前为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副总统);当在任的俄罗斯总统出缺(于任内死亡、辞职或者遭到弹劾),将继任成为新任的总统的第一继任人选。此外,在俄罗斯总统成为无法履行总统职责的情况下,俄罗斯副总统将承担总统职责。根据《1978年俄罗斯宪法》第121-2条,年满35岁而不超过65岁、拥有选举权的俄罗斯公民可竞选副总统。副总统不得同时在国家、公共机构以及在企业部门任职。俄罗斯副总统与总统同时选举,而且副总统候选人由总统候选人提名。副总统在总统的授权下执行任务。在总统缺席或无法履职时,副总统也可代理总统执行政务。自1993年俄罗斯宪政危机后,俄罗斯副总统一职被废除,俄罗斯总理成为第2最高级别的官职,同时在俄罗斯总统的失能或辞职的情况下,俄罗斯总理将成为代理总统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1912年成立后便设副总统,首任副总统是黎元洪,历孙中山袁世凯两位大总统,1916年6月6日袁世凯死后,黎元洪继任总统。1917年黎元洪去职后,由原副总统冯国璋继任。

依据《中华民国宪法》规定,当总统缺位时,由副总统继任,至总统任期届满为止;或者是总统因故不能视事时,由副总统代行其职权。换言之,副总统只是备比特首,没有政治实权,但总统可以赋予副总统部分职权。副总统是每四年由中华民国全体公民直接投票选举选出。

中华民国副总统曾一度废除,后于1948年行宪后恢复。目前因总统逝世而依《中华民国宪法》继任总统的有严家淦李登辉两位。任内去世的有陈诚李宗仁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未履行职权,1954年遭弹劾,是首位遭弹劾的副总统。

 大韩民国

韩国副总统(副统领,부통령)一职在第一共和国时代以副大统领的名称设置。当初以国会议员的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第1次宪法改正(1952年7月7日)后变为由国民的普通、平等、秘密、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但是四月革命后的第3次宪法改正后、大韩民国副总统一职被废止。

设立过副总统的国家

主权国家 备比特首(副总统、副主席、副委员长) 国家元首 政府首脑 立法首脑
 阿富汗阿富汗副总统阿富汗总统阿富汗总理阿富汗议会议长
 安哥拉安哥拉副总统安哥拉总统安哥拉总统安哥拉议会议长
 埃及埃及副总统埃及总统埃及总理埃及议会议长
 玻利维亚玻利维亚副总统玻利维亚总统玻利维亚总统玻利维亚议会议长
 博茨瓦纳博茨瓦纳副总统博茨瓦纳总统博茨瓦纳总理博茨瓦纳议会议长
 巴西巴西副总统巴西总统巴西总统巴西参议院议长巴西众议院议长
 刚果共和国刚果共和国副总统刚果共和国总统刚果共和国总理刚果共和国议会议长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副总统保加利亚总统保加利亚总理保加利亚议会议长
 布隆迪副总统布隆迪总统布隆迪总理布隆迪议会议长
 哥伦比亚哥伦比亚副总统哥伦比亚总统哥伦比亚总统哥伦比亚议会议长
 科摩罗科摩罗副总统科摩罗总统科摩罗总统科摩罗议会议长
 哥斯达黎加哥斯达黎加副总统哥斯达黎加总统哥斯达黎加总统哥斯达黎加议会议长
 多米尼加共和国副总统多米尼加共和国总统多米尼加总统多米尼加议会议长
 厄瓜多尔尔厄瓜多尔尔副总统厄瓜多尔尔总统厄瓜多尔尔总统厄瓜多尔尔议会议长
 萨尔瓦多萨尔瓦多副总统萨尔瓦多总统萨尔瓦多总统萨尔瓦多议会议长
 赤道几内亚赤道几内亚副总统赤道几内亚总统赤道几内亚总理赤道几内亚议会议长
 冈比亚冈比亚副总统冈比亚总统冈比亚总统冈比亚议会议长
 加纳副总统加纳总统加纳总理加纳议会议长
 危地马拉危地马拉副总统危地马拉总统危地马拉总统危地马拉议会议长
 圭亚那圭亚那副总统圭亚那总统圭亚那总理圭亚那国民议会议长
 洪都拉斯洪都拉斯副总统洪都拉斯总统洪都拉斯总统洪都拉斯议会议长
 印度印度副总统印度总统印度总理印度联邦院议长印度人民院议长
 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副总统印度尼西亚总统印尼总理印尼人民协商会议议长印尼地方理事会议长
 伊拉克伊拉克副总统伊拉克总统伊拉克总理伊拉克联邦国民议会议长
 伊拉克库尔德斯坦伊拉克库尔德斯坦副总统伊拉克库尔德斯坦总统伊拉克库尔德斯坦总理伊拉克联邦库尔德斯坦国民议会议长
 基里巴斯基里巴斯副总统基里巴斯总统基里巴斯总统基里巴斯议会议长
 马拉维马拉维副总统马拉维总统马拉维总理马拉维议会议长
 马尔代夫马尔代夫副总统马尔代夫总统马尔代夫总统马尔代夫议会议长
 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副最高元首马来西亚最高元首马来西亚首相马来西亚联邦议会议长
 毛里求斯毛里求斯副总统毛里求斯总统毛里求斯总理毛里求斯议会议长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副总统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总统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总统密克罗尼西亚联邦议会议长
 纳米比亚纳米比亚副总统纳米比亚总统纳米比亚总理纳米比亚全国委员会主席纳米比亚国民议会议长
 尼泊尔尼泊尔副总统尼泊尔总统尼泊尔总理尼泊尔联邦参议院议长尼泊尔联邦众议院议长
 尼加拉瓜尼加拉瓜副总统尼加拉瓜总统尼加拉瓜总统尼加拉瓜议会议长
 尼日利亚尼日尔利亚副总统尼日尔利亚总统尼日尔利亚总统尼日尔利亚联邦议会议长
 帕劳帕劳副总统帕劳总统帕劳总统帕劳议会议长
 巴拿马巴拿马副总统巴拿马总统巴拿马总统巴拿马议会议长
 巴拉圭巴拉圭副总统巴拉圭总统巴拉圭总统巴拉圭议会议长
 秘鲁秘鲁副总统秘鲁总统秘鲁总理秘鲁议会议长
 塞拉利昂塞拉利昂副总统塞拉利昂总统塞拉利昂总理塞拉利昂议会议长
 赛普勒斯塞浦路斯副总统塞浦路斯总统塞浦路斯总统塞浦路斯众议院议长
 塞舌尔塞舌尔副总统塞舌尔总统塞舌尔总理塞舌尔议会议长
 南非南非副总统南非总统南非总统全国省级事务委员会主席南非国民议会议长
 南苏丹南苏丹副总统南苏丹总统南苏丹总统南苏丹共和国议会议长
 苏里南苏里南副总统苏里南总统苏里南总理苏里南议会议长
 瑞士瑞士副总统瑞士联邦总统瑞士联邦委员会瑞士联邦院主席瑞士国民院主席
 叙利亚叙利亚副总统叙利亚总统叙利亚总理叙利亚议会议长
 坦桑尼亚坦桑尼亚副总统坦桑尼亚总统坦桑尼亚总理坦桑尼亚议会议长
 土耳其土耳其副总统土耳其总统土耳其总理土耳其大国民议会议长
 土库曼斯坦副总统土库曼斯坦总统土库曼斯坦总统土库曼斯坦议会议长
 台湾中华民国副总统中华民国总统行政院院长立法院院长
 乌干达乌干达副总统乌干达总统乌干达总理乌干达议会议长
 阿联酋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副总统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总统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总理阿联酋议会议长
 乌拉圭乌拉圭副总统乌拉圭总统乌拉圭总统乌拉圭共和国议会议长
 委内瑞拉委内瑞拉副总统委内瑞拉总统委内瑞拉总统委内瑞拉全国代表大会议长
 也门也门副总统也门总统也门总理也门共和国议会议长
 赞比亚赞比亚副总统赞比亚总统赞比亚总理赞比亚议会议长
 津巴布韦津巴布韦副总统津巴布韦总统津巴布韦总理津巴布韦议会议长
 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利亚副总统阿尔及利亚总统阿尔及利亚总理阿尔及利亚国民议会议长
 索马里副总统索马里总统索马里总统索马里联邦议会议长
 索马利兰索马里兰副总统索马里兰总统索马里兰总统索马里兰共和国议会议长
 德涅斯特河沿岸德涅斯特河沿岸共和国副总统德涅斯特河沿岸总统德涅斯特河沿岸总理德涅斯特河沿岸最高议会议长
 阿布哈兹阿布哈兹共和国副总统阿布哈兹总统阿布哈兹总理阿布哈兹议会议长
 巴勒斯坦巴勒斯坦国副总统巴勒斯坦国总统巴勒斯坦总理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主席
 利比亚利比亚总统委员会副主席利比亚总统委员会主席利比亚总理利比亚国民代表大会主席利比亚国民议会主席
 利比里亚利比里亚副总统利比里亚总统利比里亚总统利比里亚议会议长
 科特迪瓦副总统科特迪瓦总统科特迪瓦总理科特迪瓦议会议长
 阿根廷阿根廷副总统阿根廷总统阿根廷总统阿根廷议会议长
 缅甸缅甸副总统缅甸总统缅甸总理缅甸联邦院议长缅甸人民院议长
 肯尼亚肯尼亚副总统肯尼亚总统肯尼亚总理肯尼亚议会议长
 菲律宾菲律宾副总统菲律宾总统菲律宾总理菲律宾议会议长(菲律宾参议院议长菲律宾众议院议长
 苏丹苏丹副总统苏丹总统苏丹总理苏丹议会议长
 伊朗伊朗副总统伊朗总统伊朗总统伊斯兰议会议长
 阿塞拜疆阿塞拜疆副总统阿塞拜疆总统阿塞拜疆总理阿塞拜疆国民议会主席
 美国美国副总统美国总统美国总统美国参议院议长美国参议院临时议长美国众议院议长
 俄罗斯 俄罗斯副总统 俄罗斯总统 俄罗斯总理 俄罗斯联邦委员会主席国家杜马主席
 韩国副总统韩国总统韩国总理韩国国会议长
 中国中国国家副主席中国国家主席中国总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越南越南国家副主席越南国家主席越南总理越南国会主席
 老挝老挝国家副主席老挝国家主席老挝总理老挝国会主席
 古巴古巴国家副主席古巴国家主席古巴总理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
 朝鲜国家副主席朝鲜国家主席朝鲜总理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

参考文献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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