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巴林關係

中華民國—巴林關係是指中華民國巴林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但中華民國於巴林首都麥納瑪設立具大使館功能代表機構

中華民國—巴林關係
雙方在世界的位置

巴林

中華民國
代表機構
駐巴林臺北貿易辦事處
代表
代表 陳龍錦 大使[註 1][4]

政治

外交

藍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對於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一案棄權,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巴林

人員互訪(1987年至今)

僅列舉部分名單:

巴林:商業暨農業部長[5]運輸部次長[6]內政部次長[6]、內閣事務暨新聞部次長[7]、房屋暨農業部次長[8]、衛生部次長[9]、內政部交通局長[10]、督察長[7]

中華民國:副總統[11]外交部次長[6]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12]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1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副局長[14]屏東縣長[15]

代表機構

1977年2月11日,中華民國於巴林首都麥納瑪設立具大使館功能中華民國駐巴林商務代表團(Trade Miss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Manama, State of Bahrain)。4月15日,正式成立。[16]

2005年1月28日,更名為台灣駐巴林王國商務代表團()。[註 2][16]

2017年7月12日,更名為駐巴林臺北貿易辦事處()。中華民國外交部指出巴林對「一中原則」表態,嚴重違反其自身承諾,並在中國大陸的壓力下,堅持駐團須限期更名改掉台灣的名稱,外交部表示不滿與深切遺憾。[17][4]

經濟

貿易

2012年11月15日,巴林規模最大批發零售花商(Singapore Flower)來台參加「2012年國際油元市場商機媒合會」,參訪多家蘭花業者,並對世芥蘭業(SOGO)正式下單,開啟蘭花銷往巴林市場。[18]

2015年5月31日,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主辦、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籌組的「2015年中東主力市場拓銷團」在巴林首都麥納瑪舉辦貿易洽談會,是近年來首度在巴林舉辦的拓銷活動。巴林商工會主席在開幕式中表示,巴林歡迎台灣廠商前來拓銷,並期待合資合作,開拓鄰近國家市場(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19]

近四年的兩國貿易額,金額美元[20]
年分貿易總額年增減排名出口至巴林年增減排名自巴林進口年增減排名
2019269,988,6338.637%6438,389,18218.635%92231,599,45115.028%50
2020246,033,1168.873%6531,924,67816.839%91214,108,4387.552%54
2021299,189,33521.605%6641,634,09130.414%91257,555,24420.292%56
2022227,099,81224.095%7644,511,4226.911%95182,588,39029.107%61

2020年的兩國貿易主要項目如下:

出口至巴林的主要項目依序為:小客車與其他主要設計供載客之機動車輛家具及其類似製品、冷凍橡膠塑料加工機或以此類原料製造產品之機械、苯乙烯聚合物紙漿纸板製品製造機;塑膠製餐具廚房用具,其他家庭用製品與衛生保健或盥洗用具;不鏽鋼扁軋製品;離心分離機、液體或氣體過濾與淨化機具;氯乙烯或其他鹵化烯烃之聚合物;競技運動或戶外遊戲用物品與設備游泳池與袖珍游泳池;、座物;鋼鐵製圖釘、肘釘、平頭釘、波紋釘與類似製品;載貨用機動車輛空氣調節器;鋼鐵製螺釘螺栓螺帽、螺旋鈎、車用螺釘、鉚釘、橫梢、開口梢、墊圈與類似製品;自動資料處理機及其附屬單元、磁性或光學閱讀機;塑膠製自粘性板、片、箔、帶、條、薄膜與其他平面形狀;其他製品;碟片磁带固態非揮發性儲存裝置智慧卡與其他錄音或錄製其他現象之媒體;聚縮醛环氧树脂醇酸樹脂聚碳酸酯聚丙烯酯與其他聚酯聚醚;新橡膠氣胎;任何尺寸之捲筒或方形平版之紙、紙板、纖維素胎與纖維素紙;塑膠製供輸送或包裝貨物之製品、塑膠製瓶塞蓋子與其他栓塞體;鋼鐵製之其他管與空心型等。[21]

自巴林進口的主要項目依序為:未經塑性加工鋁;非環醇與其鹵化、磺化硝化或亞硝化衍生物;石油與提自瀝青礦物之油類(原油除外)、以石油或瀝青質礦物為基本成份之未列名製品、廢油;廢料與碎屑;其他塑膠板、片、箔、薄膜與扁條;人造剛玉氧化铝氢氧化铝;鋁線、板、片與扁條;麵包糕餅蛋糕饼干與其他烘製食品、聖餐餅、盛裝藥物用之空囊、封緘糯米紙米紙與其類似產品;廢或初梳與精梳之棉花、鱗片玻璃纤维及其製品、甲殼類動物;塑膠製供輸送或包裝貨物之製品;塑膠製瓶塞、蓋子與其他栓塞體;油灰樹脂黏合劑、填隙料與其他灰泥、非耐火表面處理調製品;食物調製品;殺蟲劑殺鼠劑殺菌劑消毒劑除草剂、抑芽劑、植物生長調節劑與類似產品;瀝青焦、焦炭、半焦炭、干馏碳;皮革或組合皮製成品、男用或男童用服飾、木製或其他材料製成之容器;物品用栓塞、旋塞與類似用具;女用或女童用服飾等。[22]

投資

截至2020年,兩國無相互投資紀錄。[23]

交流

合作

近年來,兩國共同推動都市景觀設計綠美化農園藝作物發展及糧食安全水產養殖繁殖發展等計畫。[24][25]目前派駐農漁業技術專家協助巴林提升農漁業技術;另每年提供若干名額予巴林推薦人選赴臺進修,以提升兩國職業訓練及研究的合作與交流。[15]

會展

駐巴林代表處在當地已舉辦多年「台灣電影文化節」。

2016年1月,外貿協會首度組團參加「巴林國際航空展」。[26]

協定

雙邊文件
日期簽署備註
1987年2月16日中華民國政府巴林國政府農業技術合作協定》[27][註 3]
1997年7月2日《中巴航權協定》[13][註 4]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巴林可以電子簽證
巴林護照巴林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華民國可以電子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國民可至巴林內政部國籍、護照與居留事務總局網站申請電子簽證。許可後1個月內應入境巴林,逾期失效,停留期限依簽證種類而定,可停留14-90天。巴林政府禁止旅客攜帶違反伊斯蘭教法物品入境。[29][30]

巴林護照巴林國民也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31][32]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23年6月14日)[29]

注釋

  1.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1][2]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3]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2. 巴林國於2002年改為巴林王國。
  3. 每兩年以換函方式完成續約,自2013年底起,該協定效期期滿改為自動延約兩年。[28]
  4. 中華民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與巴林運輸部政務次長在巴林簽署。
  5. 斜體 表示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而暫停臺北航點。

參考資料

  1. .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闻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2. 陳培煌. .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3. .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4.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3-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31).
  5.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88年6月18日 [2019年1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月27日).
  6.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3).
  7.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5).
  8.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4).
  9.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3).
  10.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4).
  11. . 國史館. [2018-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5).
  12.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87年2月16日 [2019年1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月26日).
  1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17).
  14.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30).
  15.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4-02).
  16.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5-17).
  17. 政治組. . 台灣英文新聞. 2017年7月12日 [2019年10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0月20日).
  18. 陳韻竹. . 經貿透視網. 2013年1月23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0月14日).
  19. 市場拓展處. . 經貿透視網. 2015年5月31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3月12日).
  20.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 [2021-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21.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22.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23. 雙一組南亞及中東專案室. (PDF).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2021年7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年8月4日).
  24. 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6年4月22日 [2018年1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年7月24日).
  25. 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年4月28日 [2018年1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年1月10日).
  26.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4-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1-29).
  27.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30).
  28.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6-11).
  29.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17).
  30.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8).
  31.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32.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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