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公
魏晋南朝
魏晋南朝时期,郡公为异姓功臣(禅代前的权臣除外)的最高封爵,皆为实封,有封国、食邑,开国置国官,具有世袭性。食邑从数千户到万户不等。郡公以郡立国,封国置相,其职责相当于太守。
曹魏
曹魏咸熙元年(264年),在晋王司马昭的主持下,创建了五等爵,分为郡公、县公、大国侯、次国侯、大国伯、次国伯、大国子、次国子、大国男、次国男十级,郡公为最高的一级,居第一品。郡公仅封一人,为长乐公司马孚。
元魏、北齐
北周到明朝
从北周开始,开国郡公之上增设国公一爵。五等爵皆无实际封国,郡公虽带有“开国”二字,但并不开国,“开国”二字成为荣誉称号。唐朝以后,郡公一般不可世袭,常为虚封。明朝初年,取消郡公一爵,以后不再复置。
参见
参考资料
- 参见王安泰,《开建五等—西晋五等爵制成立的历史考察》,页191,表4101。
- 参见王安泰,《开建五等—西晋五等爵制成立的历史考察》,页108,表3202。
- 参见《隋书·志第二十一·百官上》
- 参见《魏书·志第十九·官氏九》
- 参见《隋书·志第二十二·百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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