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森林

詹森林1957年7月10日),台湾法学学者,曾为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台湾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2016年获中华民国总统蔡英文提名为司法院大法官[1]

詹森林大法官
性别
出生 (1957-07-10) 1957年7月10日
 中华民国台湾
国籍 中华民国
别名Jan, Sheng-Lin
职业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政党无党籍
配偶杨淑文
学历
经历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院长
    • 司法院大法官

詹森林为自由主义者,表态支持同性婚姻,他说,应维护任何人对性倾向的认同,可修正民法让同性婚姻合法化,在性别平等方面,詹森林除了主张同性婚姻外,也认为男女平等,传统上女性常被剥夺祭祀公业继承权,他认为传统文化应该与时俱进,女性祭祀公业相关权利上应与男性相同;在确保「人伦秩序」基础上,他支持代理孕母;对于安乐死废死议题亦表态支持。[2]

立法院同意权审查找答轶事

立法院「大法官同意权审查找答」时,中国国民党立委陈超明请詹森林背出大法官的职权,「赶快用背的,背出来」,詹森林不假思索,立刻背出:「第一、解释宪法;第二、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第三、审理...」陈超明打断:「伟大的候选人,你以为我不懂啊?我还要听你背一次啊?」网友认为陈在无理取闹,明明自己要詹森林「赶快用背的,背出来」,却在詹森林背诵时刁难。然后陈又教训詹森林「三民主义读一下嘛」,还说三民主义是「民有、民治、民享」,再次出错,但是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再次引发网友热议。陈超明回应,他当时是要詹说出「大法官须超出党派以外,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涉。」陈超明强调,自己当时回应的是「你以为我不懂」,而非媒体误传的「我听不懂」。对于三民主义的争议,陈超明则坦言自己「说错了」,他会承认这个错误。[3][4][5]

主要著作

  • 《民事法理与判决研究(七):消费者保护法专论》
  • 《民事法与消费者保护》

其余著作以与其他学者合著为主。

参考文献

  1.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2016-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23).
  2. . [2016-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1).
  3. . [2016-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7).
  4. . [2016-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7).
  5. . [2018-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7).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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