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歌
禁歌,又稱音樂審查。這種審查可能源於各種各樣的動機,包括道德、政治、軍事或宗教的理由。常見手段為禁止媒體播出,與銷毀出版品。一般威權主義盛行的國家,民主程度越低,政府在音樂審查的程度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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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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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因實行威權主義,與民主、批判獨裁、反共等相關的題材一律被禁,如六四歌曲、反送中歌曲等。近年,由於中國政府持續收緊言論自由,審查的力度及題材亦更見廣泛。[1]
1989年中國大陸六四事件,大量境內外音樂被用作聲援民運,如《血染的風采》《自由花》《媽媽我沒有做錯》等,六四事件發生後至今,境外六四歌曲依然盛行,如《抗戰二十年》《民主會戰勝歸來》和《回憶有罪》等。此類歌曲在中國全數被禁。[2]流行程度較高,對六四或中共僅有隱喻的歌曲,例如《家明》《睜開眼》《六月飛霜》《長城》等歌曲亦無一倖免。
自2012年習近平出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執政以來,因政治尺度越見收窄,音樂審查更越來越嚴重。2021年起,更下令規範卡拉OK歌單,以防危害國家統一意識的歌曲在民間流傳。[3]同年,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推出的《玻璃心》推出後,黃明志及其歌曲更被直接禁絕於中國市場。[4]。除此以外当局也打压对持不同政见的音乐创作人的作品。
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有許多名曲被列為禁歌。《媽媽請你也保重》是臺獨及黨外勢力的精神歌曲之一,被當時政府以在軍中想媽媽會「懷憂喪志」為主,被行政院新聞局列為禁歌。《何日君再來》被認為是期待共匪到來,《熱情的沙漠》曲中的「啊」被認為有性暗示,《橄欖樹》因為「主題意識」不明確,《美麗島》因為被指具有台獨意識,也被列入禁歌。[5]。
在战后的德国和奥地利,包括《前进!前进!吹响嘹亮的号角》《霍斯特·威塞尔之歌》《党卫军在敌境前进》之内的多首与纳粹有关的歌曲,根據《德国刑法第86条第一款》等相應法令被列为禁歌,在公众场合演唱涉嫌使用非法组织符号罪。另外,因應恐怖組織伊斯蘭國崛起,其「國歌」《我的烏瑪,曙光已現》亦按照上述法令於德國被禁。
1991年苏联解体后,波罗的海三国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宣布将《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歌》《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歌》和《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歌》列为禁歌,禁止在公共场合播放、传唱,因为这些歌曲象征着被苏联占领的历史。而在2014年克里米亚危机后,乌克兰也实行类似禁令,将《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歌》列为禁歌。[6]。
参考文献
- . Yahoo奇摩新聞. 7 Dec 2021 [25 Dec 2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5) (中文).
-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25 Dec 2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23) (中文).
- . 蘋果新聞網. 11 Aug 2021 [25 Dec 2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5) (中文).
- . Yahoo奇摩新聞. [25 Dec 2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5) (中文).
- . [2022-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30).
- . www.segodnya.ua. [2019-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6) (俄语).
外部連結
- 禁歌、禁曲話白色恐怖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