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大纪
柴大纪(1732年—1788年),字肇修,号东山,浙江江山人,清朝军事将领,同武进士出身。
柴大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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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太子少保壮健巴图鲁福建陆路提督兼台湾镇总兵 | ||
爵位 | 一等义勇伯 | |
籍贯 | 浙江江山县 | |
族裔 | 汉族 | |
字号 | 字肇修,号东山 | |
出生 | 雍正十年(1732年) 浙江江山县 | |
逝世 |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 京师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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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癸未科三甲武进士。授南福建守备。历官福建水师提标左营守备、水师提标右营游击、澎湖水师右营游击、闽浙督标水师营参将、湖南洞庭协水师副将等职。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升福建海坛镇总兵。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任台湾镇总兵。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于林爽文事件中力守孤城嘉义近半年,以功封一等义勇伯。福康安入城时,柴大纪未执“櫜鞬之仪”[1]。被福康安上参疏议纪「听任兵丁开赌寓娼,贩卖私盐」、「令其每月缴钱」,又说林爽文起事完全是柴大纪「平日废弛贪黯,积渐酿成」。遭槛至京处决。其子柴际甲发配至伊犁为奴[2]。《清史稿》有传。
注释
- https://dict.revised.moe.edu.tw/dictView.jsp?ID=68658&q=1&word=%E6%AB%9C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櫜(ㄍㄠ)鞬(ㄐ一ㄢ)为武器收纳袋
- 《明清文件》,乾隆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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