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学校
国民学校分别指中华民国(1940年至1968年)与大日本帝国在(1941年至1947年)设立的初等教育学校制度;两者虽然同名且设立时间相近,但两者实质并无关联,内容也有不小差异。在台湾,于日治时期1941年实施国民学校制度,将小学校、公学校与蕃人公学校均改制为「国民学校」;二战后,则由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将其改为中制的国民学校。
日语写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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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原文 | |
假名 | |
平文式罗马字 |
国民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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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中华民国
1940年(民国29年)一月开始实施新县制,同年三月,教育部根据新县制的精神,订颁《国民教育实施纲领》,将小学改称为国民学校,私人或私法人所设立之小学及为实验与师范生实习所设立之实验小学与附属小学,仍称小学。
各地国民学校
日治时期
日本自1895年开始对台湾的统治,台湾总督府辖下之学务部在1896年以普及日语为目的,在各地设置14所国语传习所。于1898年,台湾总督府见国语传习所成效斐然,于1898年8月16日之后陆续开办专供台籍学童念的「公学校」。在同一时期,台湾总督府依照台湾实际情况,除了公学校之外,还设有供日人儿童念的小学校,与专供台湾原住民研习用的蕃人公学校、蕃童教育所。1941年3月1日,日本发布《国民学校令》,并同时修正《台湾教育令》,将小学校、蕃人公学校与公学校一律改称为国民学校(保留部分蕃童教育所),并在同年4月1日实施,以台湾儿童为施予对象公学校学制至此才正式结束,然而不同学校的课程与教学仍具有差异。大部分的国民学校是由地方的市街庄或州厅管辖的公立国民学校,少数则是隶属于各台湾总督府师范学校的官立国民学校(7所)[2]。
由于台湾不同于日本内地,台湾的国民学校课程分为第一、二、三号表,使用第一号表的学校为原本的「小学校」,第二号表为原本的「公学校」,第三号表为原本的「蕃人公学校」。使用第一、二号表的国民学校设有初等科(六年)、高等科(两年,部分学校才有),第三号表的国民学校则是未分科的六年制。至于1941年至1944年的国民学校就学率,内地人皆超过99%,本岛人从57.4%成长至71.2%,高砂族从68.3%成长至83.4%,本岛人及高砂族在1944年的平均为71.3%(男性达八成,女性达六成),全台平均为84%。根据台湾总督府于1944年4月底统计,此时共设有1,099所国民学校,学生数932,525人,学校数量依不同课表的分别:第一号表155所,第二号表908所,第三号表36所[2]。
该就学率于当时全世界,已是先进国家的标准。2006年2月6日日本外相麻生太郎还根据这数据,认为「台湾之所以现在拥有这么高的教育水平,完全是因为日本对台湾实施殖民地统治的功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