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
同居(英语:),是指非婚姻关系的伴侣居住在一起的形式。汉语或称为非婚同居。已婚人士与第三者同居,称为姘居[1]。而且对于不存在恋爱或性关系的多人合住一处,即室友,此种情况,汉语多称为“同住”或“同室”。
![]() 人际关系 |
---|
在不断变化的(特别是婚姻、性别角色和宗教方面的)社会观念引导下,这种形式在西方国家近几十年越来越普遍。它常常涉及长期或永久的浪漫或性亲密关系。
定义
同居大部分指的是两个情侣之间的亲密关系,两人之间有着爱情上的链接,大多数也有性关系,两人之间没有婚姻关系。可据此分为「有性同居」与「无性同居」。同居者可能是同性,但不一定等同于两个同性恋者居住在一起;因此同居的族群不限特定性倾向。
一些同居伴侣共同育有小孩,创建家庭,但并没有结婚,故可说是「无婚姻之名,有婚姻之实」。
近年选择同居的伴侣增加,有些伴侣在同居一段时间后才会选择结婚,因此同居成为伴侣间彼此适应与磨合的方式;但也有些伴侣长期维持同居的状态而没有结婚。
注释
- 周倔强. . 四川审判 (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0, (2000年第6期): 42–4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0) (简体中文).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