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礼
历史
冠礼从原始社会的成丁礼(又名「入社礼」)演变而来。《仪礼》17篇的第1篇就是《士冠礼》,足见冠礼的重要程度。《朱子童蒙须知》中提到过孩童的礼教由冠礼、服饰开始,在冠礼之前,“衣不帛襦裤”,年满二十岁后方可以裘帛为衣。[1]冠礼是华夏礼仪制度之首,又称成人礼,是对汉人进行礼教的开始。周朝士大夫年及二十行冠礼,王公年及十五而冠,周文王十二岁而冠,鲁襄公十二岁而冠。《礼记·冠义》曰:“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
仪式
中国、朝鲜、越南
冠礼通常在祖庙中举行,主持者为受冠者的父亲,主要步骤有[2]:
- 卜筮(占卜):根据《礼记·冠义》所述:“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意即通过占卜可以决定冠礼举行的日期和参与冠礼的宾客。
- 挽髻:将受冠者的头发聚束于头顶挽成发髻,此项多由辅佐加冠的来宾完成。
- 加冠:由来宾中有威望的人遵循一定的步骤给受冠者戴冠,加冠者人选由占卜结果决定。
加冠完毕后,负责加冠的来宾会授予受冠者“表字”,这是亲友们根据其“名”的字义而取的别名。“冠而字之”以后,整个冠礼就算基本结束了。
进行冠礼时,依照身份地位,士大夫三加,即加冠三次,而三公诸侯四加,需要加冠四次。
(朱熹家礼:少年男子十五至二十皆可冠)
士大夫三加的流程:
- 定冠期(决定行冠礼的日期)。
- 戒宾(行冠礼的前三日,主人祭告祖先于祠堂)
- 宿宾(行冠礼的前一日,陈冠服等,主人以下序立)。
- 宾至(迎宾,升堂)。
- 宾揖将冠者。
- 初冠(就席为加冠者加冠巾)。
- 初冠者适(回)房服深衣纳履出。
- 再冠(加帽、服革带、系鞋带)。
- 三冠(襆头戴冠)、公服、革鞋、纳鞋。
- 醮:执笏若襕衫纳鞋。
- 宾字冠者(取字)。
- 出就次(受冠者复出)。
- 礼(受冠者向主人、加冠者行礼)。
- 冠者遂出,见于先生及父之执友(冠者到祠堂外,向观礼者行鞠躬礼)。
- 礼成。
- 宴宾。
注:此处的“主人”指的是冠礼的主持者。
服饰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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