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云钦

傅云钦1954年),台湾律师、建国广场负责人、台湾独立的理论研究者及运动者。[1][2]

简历

傅云钦出生于台湾桃园县(今桃园市),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毕业、法律研究所硕士班。1979年,他在中坜事件辩护律师张德铭的法律事务所担任法律助理。1982年,在美丽岛事件辩护律师江鹏坚等人合办的「世纪法律事务所」担任法律助理。1983年,公务人员高等考试及格。1987年,律师高等考试及格。曾任苏建和案被告苏建和在侦查阶段及第一审的辩护律师。[3][4]

1993年,台湾地下电台蔚为风潮时,傅云钦参与创办并在「全民电台」、「TNT宝岛新声广播电台」、「绿色和平电台」等电台主持节目,「对抗大中国意识、发扬台湾本土文化和坚持台独理念」,启蒙台湾意识[5][6]

1995年台湾海峡飞弹危机期间,与林山田叶国兴、叶博文、卓荣德等人创立建国广场(与建国会建国党不同,早于后二者),每星期六晚间在台北市政府大楼旁边举办民众讲台宣扬台独理念,连续一年多,共举办七十五场。1996年,建国广场因原负责人林山田转往参与建国党的创立,傅云钦接任建国广场负责人。[2][7]

1997年,民进党陈水扁任职台北市长期间,台北市政府配合台北市议会酝酿通过「台北市议员退职酬劳金给与办法」的台北市议员「自肥条款」时,傅云钦率领民众抗议,蛋洗台北市政府大楼与台北市议会大楼,使自肥案不能成案。[8]2000年总统选举前,傅云钦撰文表示,陈水扁平时不关心台独运动,选前临时虚情假意请求独派团体支持,可说平时不烧香,临时抱「独脚」,早晚会露出「马脚」。

2001年11月29日,以无党籍身分参选立法委员的傅云钦率领民众到主张「一国两制救台湾」的新党立委候选人冯沪祥竞选总部前抗议,当场宰杀道具猪公,调侃称「一猪两吃救台湾」。两人均落选。[9]

除了提供法律扶助、组织活动[10][11][12],傅云钦也常发表文章或接受访问以宣扬理念。[13][14]

政论

关于台湾的现状,传统独派认为台湾有自己的政府、土地、人民,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所以已经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但傅云钦不同意这种看法。他认为,台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被日本宣布放弃后,又被中国以归并的意思(不只有受降的意思)占有,而台湾人民本身也同意,台湾就已属于中国。后来,中共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创建,国民党政权(中华民国政府)撤守台湾,两岸分区而治(一个国家,但有二个政府、二部宪法、二个国号、二面国旗),迄今未变(见《中华民国宪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台湾目前只是处于事实上de facto)独立的状态,只有自决权,还没有主权,因此不是一个国家。台湾必须宣布独立(国际公法上的一种行使自决权法律行为),才能达成法理上(de jure)独立、拥有主权、成为国家。他分析,《蒙特维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第1条只提到国家的客观要件,而没有提到国家的主观要件,导致很多人把欠缺主观要件的「事实上国家」(de facto state)误认为国家,所以欠缺主观要件的台湾被传统独派误认是一个国家。他把自己定位为独派中的「脱中独立派」,「脱中」即「脱离中国」之意。

傅云钦说,强调「台湾自古不属于中国」没多大意义,因为台湾已于明郑政权灭亡后归属中国,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再度归属中国;提起「台湾自古不属于中国」的历史,改变不了现在台湾法理上属于中国的事实。

傅云钦特别强调,「宣布独立」是足以改变台湾法律地位,使台湾从非国家变成国家的举措。其性质是变法革命,其效果是台湾现行法律体系中有关「台湾属于中国」的条文(《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的前言、第九条、第11条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失其效力,而中国变成外国。由此观之,李登辉、陈水扁于担任中华民国总统时,曾分别宣称「两岸是特殊的国与国关系」、「台湾、中国,一边一国」,只是在陈述假想的事实或是表达理想、意愿而已,并没有变法革命、改变现状的意思及效果,台湾的法律体系中有关「台湾属于中国」条文仍继续有效。而且,李登辉、陈水扁也都随后立即否认自己在搞台独,强调自己继续捍卫中华民国的立场。可见上述李登辉、陈水扁的宣称不是宣布独立。

传统独派认为,主张台湾属于中国,是陷台湾于险境;传统独派甚至举办「台湾主权地位国际研讨会」,主张台湾已经有主权,台湾在法理上已经不是中国的一部分。傅云钦驳称,认定台湾属于中国,是陈述事实,不是表达意愿;面对「台湾人民没有自己的国家」的残酷事实,才会激发台湾人民「建国保台」的心防;传统独派让一般民众误以为台湾已经是国家,有主权保护,以致松懈于建国大业,这才是陷台湾于险境。傅云钦批评,传统独派举办「台湾主权地位国际研讨会」,还请来了外国学者专家与会,但此类研讨会的本质只不过是「请一些外国和尚来给胆小的台湾传统独派灌迷汤」而已。何况,美国政府离职官员如费浩伟(Harvey Feldman)、白乐崎(Natale H. Bellocchi)、谭慎格(John J. Tracik, Jr.)等人,在职时都坚守一个中国政策,离开美国政府后才在陈水扁执政时宣称台湾已经是国家。在傅云钦看来,费浩伟之流所言是别有用心(安抚、哄骗陈水扁,以免他冲动宣布独立);对于他们的言论,独派只能「姑且听之」,但不必感到高兴,更不可轻信他们。

傅云钦抨击,传统独派为了在中华民国体制内捞选票、争权夺利、吃香喝辣,刻意淡化台独、回避台独,只敢公开主张民主自由人权普世价值,不敢公开主张比这些普世价值更前卫的台独(民进党政客每年追思郑南榕时,都只提到郑南榕争取言论自由、政治民主,而故意忽略郑南榕的台独理念,就是着例),长期累积的结果就是台独前途渺茫;他说,这也证明:「⑴民主比台独讨人喜欢,台独至今见不得人;连独派本身都回避,不愿引以为荣。⑵传统独派说『台湾已独立』,只是自欺欺人,他们的潜意识并不相信。」传统独派认为对岸经济不发达、人民素质差、政治不民主是台独的理由不得(差别说)。傅云钦则认为纵使上述条件改善,也要台独(自主说)。

傅云钦对主张「台湾为美国属地,一直由美国军事占领中」的「美属论」非常反感。他说,「美属论」者抓住《旧金山和约》等历史文档中的只字词组,作机械式的解读、演绎,自以为「发现新大陆的新属地」;其实,他们是瞎子摸、以管窥天,忽视了其他历史上重要的环节如中国的意思及作为、台湾人民的意思及作为,以及美国的意思及作为,其论述可说「闭门造车、异想天开、自摸自爽」而已,经不起考验。

关于台独的方法,傅云钦认为,用民主的方法,充其量只能取得政权(如陈水扁执政八年),难以独立建国。盖民主的方法,如集会、讨论、投票,是承平时期的制度;独立建国则是惊天动地,战云密布,甚至兵荒马乱(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武力威胁)的非常状态。除非有外力干涉(如联合国维和部队进驻),否则想用承平时期的公投或制宪,完成独立建国的非常任务,简直是缘木求鱼。何况,「民不可与虑始,祇可与乐成」(出自《史记·商君列传》);一般大众大多不愿冒险犯难,只想坐享其成。加上,台湾人民长期被外来政权统治,养成奴性,唯命是从,不知「出头天,作主人」为何物。因此,纵使举办台独的公投或制宪,台湾人民也会因怯于承担后果,而不敢投赞成票。另外,傅云钦认为,公投不能防御国家面临的危难,国家面临危难时应该做的事情是拿起武器备战而非公投,所以「防御性公投」是异想天开的想法。

参酌公元前359年中国的秦孝公、1804年法国拿破仑、1868年日本明治天皇、1933年德国希特勒等人合法执政之后,变法革命的先例,关于台湾独立的方法,傅云钦提出独特的见解,即「执政革命论」。此论的重点是: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台独运动需要茂才异等的强人来领导。台独强人领导台独势力,合法取得政权,掌握三军之后,于适当的时机,出其不意,宣布独立,废宪建国。宣布独立之际,为因应台湾内部旧势力顽抗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武力威胁的紧急状态,可同时宣布戒严。俟局势稳定、危机解除之后,再解严,举办追认性的公投或新国家公职人员的大选。

傅云钦坚信,只要台湾人民有不惜一战的决心,中国不会因台独而动武,因为:独立不是对立,甚至对中国有利。中国没有并吞台湾,只是少吃一块肉而已。为了并吞台湾而动武,两败俱伤,中国也会失去一条腿。中国不可能为了吃一块肉而失去一条腿。何况,美国一向坚持「台湾问题必须和平解决」,所谓「和平解决」就是:即使台独,也反对中国动武。中国考虑到美国的立场,应会三思。

对陈水扁于其总统任内各项弊案(国务机要费案扁家海外洗钱案等)发生后高唱台独的行径,傅云钦嗤之以鼻。他认为,陈水扁是「不统不独」、「可统可独」的投机政客;他于弊案发生后高唱台独,只不过把台独当成工具在耍而已。他警告,如果继续放任如陈水扁之流的投机政客耍弄台独运动,台独运动会被他们「带衰」(台湾福佬话客家话,「连累」之意)。他将那些盲目支持陈水扁的人称为「扁虫」,痛批:「扁虫不灭,台独无望。」

傅云钦创用了一些有台独意识的用语,如「中华民区总管」、「乐不思独」、「我无奈生为中国人」、「台湾牛望台湾国对人弹琴」、「我争故我在」、「求和不如备战」、「一猪两吃救台湾」、「敢哭敢跪,荣华富贵」、「选举无师傅,用嘴骗就有」、「革命尚未成功,同已在享受」、「含怒不投票」、「日久故乡变他乡」、「古今台外」、「哀莫大于心不死」、「客家病」等。

参考数据

外部链接

维基语录上的傅云钦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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