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户
乐户是指中国、朝鮮、越南古代从事吹弹歌唱的賤民。古时犯罪的官員或其妻子、子女没入官府,从事吹弹歌唱,供统治阶级取乐,名「隶乐籍」,户称「乐户」。
《魏书》所谓“乐户”,即指乐工、女樂、倡优等歌舞艺人的户籍,乐户与营户、杂户一样,被认为是贱民,凡乐户“皆用赤纸,其卷以铅为轴”,不属郡县,执宫廷声乐之役,世代相袭。乐户中的女子就是官妓,终其身沉沦于女乐、娼妓之途,除非皇帝格外開恩,否則世世代代几无出头之日,非常悲惨。直至清雍正年間廢除賤籍歸入民籍,樂戶才脫離賤民之列。
女乐一般物质生活远比一般平民优厚。但是作为一种高级装饰品、奢侈品而流通于男人世界,雖然以表演為主,但亦會懾於貴族官宦男人的權勢而出賣肉體,不论她们的物质生活是多么优厚,也只不过是玩物而已。即使遇到真正情投意合的對象,若對方為良人、士人,亦因為「良賤不婚」的法規而不能結為夫婦,有些較為幸運的會被士人、良人納為妾,但更多的只能被包養作情婦或姬侍而得不到任何名份。而有些則嫁給樂工、伶人為妻。
男性樂工在部份朝代受到重視,有機會成為伶官。
乐户自北魏至清代延续了一千多年,直至民初尚有大量的孑遗,且在民國時期立法予以保障。同时这一群体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主要创造和继承者,乐户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古代的音乐和歌舞艺术水平,这与后世是有很大区别的。
参见
參考資料
- 乔健、刘贯文、李天生:《山西乐户研究》
- 喬健:〈樂戶在中國傳統社會中的地位與角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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