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贛省軍政府
中華民國贛省軍政府是武昌起義成功後、1911年10月23日於江西成立的革命軍政府,武裝力量是九江新軍、南昌新軍。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贛省軍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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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1912年 | |||||||||
首都 | 南昌 | ||||||||
常用语言 | 漢語 | ||||||||
政府 | 军政府 | ||||||||
都督 | |||||||||
• 1911[1] | 吳介璋 | ||||||||
• 1911 | 彭程萬 | ||||||||
• 1911-1912 | 馬毓寶 | ||||||||
立法机构 | 江西諮議局 | ||||||||
历史 | |||||||||
• 武昌起义 | 1911年10月10日 | ||||||||
• 建立 | 1911年10月23日 | ||||||||
• 解散 | 1912年1月1日 | ||||||||
货币 | 中華民國金幣券 清朝貨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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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宣統三年(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成功後,江西的九江新軍於10月23日響應起義,並宣布獨立。10月31日,南昌新軍起義,宣告獨立,次日建立南昌軍政府。馬毓寶被推舉任江西省軍政府都督。11月,三路、鄱陽、贛州以及萍鄉先後起義,成立都督府。民國元年(1912年)1月,中華民國成立,江西省成為中華民國中的一省。李烈鈞任江西都督,裁九江軍政分府,由江西都督府掌管全省軍政大權。
國旗
辛亥革命時期,各省革命軍使用的旗幟並不一致。其中,廣東省與廣西、福建、雲南及貴州省沿襲同盟會傳統,使用青天白日旗。陳炯明在惠州舉兵時曾採用藍白井字旗,會師廣州後,未再使用。
然而與此同時,其他省份之革命軍所使用的旗幟不盡相同。湖北、湖南、江西省跟隨共進會使用鐵血十八星旗,代表十八行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的中国同盟会則使用五色旗,以代表五族共和。
後來,中華民國於民國元年(1912年)1月1日在南京肇建,1月2日起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代行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職權。1月10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決議以五色旗作為中華民國國旗,取紅、黃、藍、白、黑五色,代表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之意;定铁血十八星旗為陸軍旗,青天白日紅旗為海軍旗,請孫中山頒行全國[2]:16[3]:10。
外交關係
史前時代 | 旧石器时代 | ||||||||||
新石器时代 | |||||||||||
于越 揚越 | |||||||||||
商周 | 艾國 䧹國 | ||||||||||
春秋 戰國 |
百越 楚国 吴国 | ||||||||||
秦 | 九江郡 庐江郡 | ||||||||||
漢 | 豫章郡 | ||||||||||
孙吴 | 豫章郡 庐陵郡 | ||||||||||
晉 | 江州 | ||||||||||
刘宋 | 江州 | ||||||||||
萧齐 | 江州 | ||||||||||
萧梁 | 江州 | ||||||||||
陈朝 | 江州 | ||||||||||
隋 | 豫章郡 九江郡 鄱陽郡 宜春郡 庐陵郡 臨川郡 南康郡 | ||||||||||
林楚 | |||||||||||
唐 | 江南西道 | ||||||||||
镇南军 | |||||||||||
杨吴 | |||||||||||
南唐 | |||||||||||
宋 | 江南西路 | ||||||||||
元 |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福建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 ||||||||||
明 | 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 ||||||||||
清 | 江西省 | ||||||||||
中華民國 | 江西省 | ||||||||||
中華人民 共和國 |
江西省 |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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