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尊秋

黄尊秋1923年12月5日—2000年11月24日),中国国民党籍政治人物,日治台湾台中州彰化郡福兴(今彰化县福兴乡外埔村)人,曾任监察院院长[1]检察官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庭长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监察委员[2]

黄尊秋
 中华民国第4任监察院院长
任期
1987年3月12日—1993年2月1日
总统蒋经国
李登辉
前任余俊贤
继任陈履安
 中华民国第6任监察院副院长
任期
1981年3月24日—1987年3月11日
监察院院长余俊贤
前任周百炼
继任马空群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23-12-05)1923年12月5日
日治台湾台中州彰化郡福兴
(今彰化县福兴乡外埔村)
逝世2000年11月24日(2000岁—11—24)(76岁)
台湾台北市台大医院
籍贯 日治台湾台中州彰化郡福兴
(今彰化县福兴乡外埔村)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儿女黄昭顺
学历

生平

黄尊秋于台湾日治时代出生。1945年国民政府接收台湾后,考取中央警官学校

毕业后,通过高等考试成为检察官,任职于澎湖地方法院台东地方法院。后通过高等考试成为法官

1990年,经李登辉总统提名,担任中华民国监察院院长,1993年卸任,被聘为总统府资政

2000年11月24日病逝于台大医院,时任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特颁发褒扬令[3]

家庭

参考

  1. . 监察院万维网 (中文(台湾)).
  2. . 监察院万维网 (中文(台湾)).
  3. . [2014-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4. . ETtoday. 2015-06-29 [2017-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07) (中文(台湾)).
  5. (中文(台湾)).
  6. . 联合新闻网. 2010-10-30 (中文(台湾)).

外部链接

官衔
监察院
前任:
余俊贤
监察院院长
第四任
1987年3月12日-1993年2月1日
继任:
陈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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