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话
金门话(闽南语:,白话字:Kim-mn̂g-ōe,台罗:Kim-mn̂g-uē),又称金门闽南语或金门闽南话,是通行于中华民国福建省金门县的闽南语,为同安话之次方言[4]。
金门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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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话(Kim-mn̂g-uē) | |
母语国家和地区 | ![]() |
区域 | ![]() |
母语使用人数 | 57,000人 (2010年)[1] |
语系 | |
文本 | 台闽汉字 罗马字(白话字、台罗字等拼写系统) |
官方地位 | |
作为官方语言 | ![]() |
承认少数语言 | ![]() |
管理机构 | ![]() ![]() |
语言代码 | |
ISO 639-3 | – |
中华民国文化部在2023年修正的《国家语言发展报告》中将金门话列在「台语(亦称闽南语、河洛语、福佬语、holo语、台湾话、台湾闽南语)」段落[5]。
词汇
金门话所使用的词汇与同安话相同,个别词汇有别于受过日本语影响的台湾话,如台湾话称摩托车为「ōtobai」()(Autobike)。而金门闽南语则照华语的字面发音,读作「」。在使用量词中,金门话最特殊的是同安话的“一欉”,而不是闽南语多数方言所使用的“枝”[6]。
参考文献
- 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初步统计结果提要分析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大众运输工具播音语言平等保障法》,民国89年(2000年)3月31日立法
- . [2019-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1).
- 马重奇,林玉山主编. . 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2013.11: 268–269. ISBN 978-7-211-06820-3.
- . 台北市: 中华民国文化部. 2022-03-06: 10.
金门和澎湖二岛县居民所使用的语言多为台语。从语言系属分类而言,「金门」与「澎湖」主要讲的是泉州腔的台语,又因该地区自古隶属于同安县,因此在口音上亦近似于同安腔,经过时间的淬炼,金门腔的台语已自成一格,成为「泉州腔与同安腔混和系统」,然若从语言系属分类看,此两地的台语音韵与其他区域之台语音韵有着较大的差异,但其本质上概皆属于台语的分类系统。
- 甘于恩着. . 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 2015.01: 86. ISBN 978-7-5668-1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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