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王
汉魏晋南北朝
中国自汉朝以后,皇帝封王大多会有封国,形成国中有国的情况。王国中的地方官员仍由中央政府所任命,而王的属员除了国相之外,皆由王所任命。汉朝初期藩王的正妻称王后,母亲称王太后,东汉朝起藩王正妻改称王妃,母亲改称王太妃。南北朝起一直沿用。
元明清
这种情况到元朝则出现改变,元朝的很多亲王,都有封地。比如秦王忙哥剌的封地在陕西,云南王忽哥赤的封地在云南。明朝更是重建分封制,明太祖在全国各地封25个王,在边疆的藩王可以主持地方军务。但燕王朱棣在靖难之役中成功后,为了避免诸侯攻打天子的情况再次出现,强化中央集权,藩王不得干涉地方政治军事事务,不得擅自离开封地、结交地方官员。
清朝的藩王与历朝历代性质大不相同,是从部族首领直接改号而成,封王不封国,除了早期的三藩(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以外,亲王、郡王只授予宗室和内外蒙古藩部,宗室诸王名称不用古代地名(国号),而用一些美好的形容词(美号),如睿亲王多尔衮、宝亲王弘历、恭亲王奕䜣、庆亲王奕劻等等。因此清代的王只有虚名,而无封地、实权,都居住在北京,特别是雍正以后,诸王不得擅自出京,结交朝官。除非皇帝交给他们具体差事,像康熙末年的大将军王胤禵、同治朝的议政王奕䜣、宣统朝的内阁总理大臣奕劻。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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