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宜琪

薛宜琪(1884年—?年,字麒玉江苏省武进县人,日本千叶医学专门学校药科毕业。

生平

宣统二年(1910年)九月二日,内阁奉上谕:薛宜琪着赏给医科进士[1][2]

宣统三年(1911年),授翰林院检讨[3]

民国二年(1913年)1月13日,陆军总长段祺瑞呈请任命其为陆军卫生材料本厂厂长[4]。11月25日,授一等司药正[5]

民国四年(1915年)7月28日,给予四等文虎章[6]

民国五年(1916年)10月25日,给予四等嘉禾章[7]

民国十七年(1928年)12月31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卫生部技正[8]、编译委员会委员[9]

民国十八年(1929年),《中华药典》编纂委员会编纂[10]

民国十九年(1930年)1月20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卫生部秘书[11]

民国二十年(1931年)4月16日,禁烟委员会总务处第一科科长[12][13]

参考文献

  1. 薛宜琪,年二十七岁,江苏人,游学日本毕业,「阿穆尔灵圭等为请分别给予游学毕业生等第及出身事奏折」,《历史文件》1997年第2期
  2. 政治官报》,宣统二年九月初三日,第1055号,第2页
  3. 上谕:此次引见之廷试游学毕业生进士江古怀何育杰钟世铭刘冕执俞同奎高胜儒凌春鸿吴乃琛孙昌润罗忠诒刘国珍刁作谦陈祖良梁赉奎陈训昶董如奉林葆恒叶可梁朱天奎韩楷均着授职翰林院编修;诸翔王蔚文谢培筠季新益罗听余汪果孙多钰薛宜琪崔潮吴鼎昌刘先鸷沈王桢方擎刘庆绶赵世瑄廖炎杨寿桐均着授职翰林院检讨;朱公钊张嘉森胡骧黄曾铭唐在贤钟伟薛楷方时简韩振华江顺德屠密严恩棫彭炳张修敏杨德森朱葆勤黄瀛元席聘臣均着改为翰林院庶吉士。「宣统三年五月十一日」,《两广官报》
  4. 《政府公报》,民国二年一月十四日,第248号
  5. 「十一月叙任职官一览」,《时事汇录》,民国二年,第1期,第18页
  6. 《政府公报》,民国四年七月二十九日,第1158号
  7. 《政府公报》,民国五年十月二十六日,第291号
  8. 「中华民国17年12月31日国民政府令〔人事令〕」《国民政府公报》,民国十八年一月四日,第57号
  9. 《卫生公报》,民国十八年,第一卷第一期,第16页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务全书 (上卷)》,扈纪华 张桂龙主编,第233页
  11. 「国民政府令〔人事令〕」《国民政府公报》,民国十九年一月二十一日,第374号
  12. 《行政院公报》,民国二十年,第264号
  13. 《禁烟委员会公报》,民国二十年,第4号,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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