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乃琛
生平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吴乃琛中癸卯恩科第81名举人[1]。从上海南洋公学毕业后,留学美国,先后入加利福尼亚大学和威斯康辛大学经济系,先后获经济学硕士、博士学位。归国后,获授法政科进士,历任翰林院编修、币制局会办、邮传部法律编辑员、京师大学堂商科学长。1912年任北京大学监督。不久,任中国银行副总裁、北京政府财政部泉币司司长。1913年改署财政部参事。1914年调任财政部赋税司司长。1920年任财政部名誉顾问。[2]
家族
十八世从堂伯叔祖吴尔𫄸,崇祯十六年癸未科进士,翰林院庶吉士,赠修撰,谥文愍,崇祀乡贤,词着有《(氵兹)兰堂初集》、《聂许堂遗草》、行世行载府县志,《明史》附「史可法传」。
十七世嫡堂伯叔祖吴之屏,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福建巡抚、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高高祖妣张氏,是乾隆元年丙辰科进士江南寿州知州张大宗女。
再从从堂伯叔祖吴于宣,乾隆五十二年丁未科进士,刑部郎中,辛酉福建主考,直隶永平、江南扬州等府知府,护理常通海兵备道。行载府县志。[1]
其先后娶有五房妻子:大妻倪逸椒、二妻周秉清、三妻曹静怡、四妻茅诗清、五妻徐韫如。大妻(1928年去世)生有三个子女:吴𪣻梅、吴卓(又名吴是春),吴竹修(1944年去世)。吴竹修去世后,留有子女刘浩郢、刘次昕、刘以伸三人。二妻(1936年去世)未生子女。三妻收养吴意静为女;后生女吴洁,并于1936年与吴乃琛脱离夫妻关系。四妻(1978年去世)生子女吴引林、吴是寅。五妻(2013年去世)生子女吴是龙、吴戌明。[3]
著作
- 《货币学》
- 《银行统计学》[2]
参考文献
- 「吴乃琛乡试朱卷」《清代朱卷集成(303)》,顾廷龙,第59-70页
- 文献2007(1-4),第52页
- 「吴乃琛遗留美国、香港股票、存款分配继承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987年3月判决)」,《中国近年涉外涉港澳案件》,马守仁编着,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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