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

英语:),或称竞用性英语:),是经济学财货的一种特征,是指当一个经济行为者消费一项财货时,其他消费者无法接续去消费同一项财货[1]。或是,当一个财货正在被一个经济行为者消费时,在市场上这项财货上的总存量会减少,因此这特性有时也被称为可减的(英语:[2]。当一个财货是非敌对性()或非竞争性(),不代表总生产成本是零,只是额外增加产量的成本是零,因此当消费财货增加时,这项财货的总存量仍可保持不变,因此也被称为非可减的()[3]。若一项财货是反竞争性(),代表具有包容()与联合供应()的特性,当消费者消费这项财货的数量越多时,这项财货的总存量反而会同时增加。

因为竞争性有程度之别,一项财货可以被放在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以至于反竞争性之间。例如,道路网络宽带的使用在未饱和时是非竞争性的,但出现拥塞时,更多的用户就意味着其他人的速度减慢。因此,经济学理论将竞争性视为一连续光谱,而不是二元分类,[4],大部分货品都界乎完全竞争和非竞争两极之间。

大部分的有形财货,无论可否多次使用,都属于竞争性,包括私有财等。一个人正在用锄头,等于其他人该刻不能用它。但第一个人并没有「用掉」锄头,可见部分竞争性财货可通过时间来共享。单次使用财货,例如苹果也是有竞争性的:一个人吃完一个苹果后,该苹果就无法被其他人消费。无形财产也可能是具竞争性。例子包括无线电频谱域名。广义来说,几乎所有私人财产都具有竞争性。

相反的,非竞争性的财货不会因正在被使用而导致其他人同时无法使用。大部分非竞争性财货的例子都是无形财产。电视频号是非竞争性的财货的例子:当一个消费者打开电视时,其他人的电视频号不会减弱或消失。电视本身是竞争性财货,但信号不是。其他例子包括美景、国防设施、洁净的空气、街灯和安全的社区(包括警力和法庭)。

更广义来说,大部分知识财产都是非竞争性的。事实上,某些知识财产的价值会随着更多人使用而增加,这叫做反竞争性,例如愈多人说某一语言,它就愈有价值。

非竞争性的财产能同时被无限的消费者所享用。既没有竞争性,又没有排他性的货品叫做公共财产。主流经济学家都同意市场机制无法提无足够的公共财产,所以这些财产要以其他方式提供,包括政府的介入。

分类方式


食物、汽车、衣物

渔业资源、水资源、煤炭

卫星电视信号、图书馆、电影、公共交通

国防、免费电视节目、知识

参考文献

  1. Dsavid L.Weimer; Aidan R.Vining. . Pearson: Prentice Hall. 2005: 72. ISBN 013183001-5. Fourth Edition (英语).
  2. Hess, C., E. Ostrom. 2006. Introduction. C. Hess, E. Ostrom, eds. Understanding Knowledge as a Commons: From Theory to Practice. The MIT Press,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3. Cornes, R., T. Sandler. 1986. The theory of externalities, public goods, and club good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4. Leach, J. 2004. A course in public economic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5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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