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字形
新字形,源于中国大陆汉字改革时所选用之字形,最初标准依据1965年《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以楷体和俗体字为准,对宋体(明体)进行修订,不单适用于简化字,还适用于繁体字,中国大陆的中易宋体即采用此标准,与台湾的标楷体及新细明体、香港的旧细明体,还有大陆的中易楷体都有些许差异。
此外,台湾的国字标准字体也是以楷体来改造宋体(明体),因此「新字形」在广义上亦可同时包括大陆的规范字形与台湾的国字标准字体,这用法尤见于繁体地区。本条目下方所叙述,以狭义的大陆新字形为主,台湾以楷体来改造宋体的部分请见国字标准字体条目。
与新字形相对之传统明体(宋体)统称旧字形或传承字形,明体(宋体)和楷体的差异本来是正常的印刷体和手写体的字体差异,比如,“言”字,楷体第一笔是点,而明体(宋体)旧字形第一笔是「一横」(“”),中国大陆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按照楷体或俗写对宋体进行了改革。由于,新字形主要从俗、从简,笔划大多较少,很多时候被错认为简化字,比如有人误以为「」是「」的繁体字,其实是明体(宋体)旧字形,当然,「」字在中易宋体中,还是会变成新字形化的风格写作「」,其「爫部件」第二至第四笔向内。而传承字形的「部件」第二至第四笔则向外。
旧字形或传承字形,主要是指传统的宋(明)体字形,起源于明朝,直至现代。其代表书籍有《康熙字典》、《中文大辞典》、《大汉和辞典》、《汉韩大辞典》、《中华大字典》等,在日本被称为旧字体、正字体,在韩国为标准的印刷字形。然而,旧字形有若干个由文本学者研订的标准,但并无一个硬性的唯一标准,即使是未曾经过修改的韩国字形、旧细明体(细明体到3.21版为止,采用接近传统明体的字形,新版本采用国字标准字体)等电脑字形,也有一些字与《康熙字典》上的字形不同。可是一般因大陆新字形或台湾国字标准字体改造才出现多了的写法,或者出现在手写书法、在仿楷体字雕版等场合的字形,就不能算作旧字形。
下面列出中国大陆标准写法,与康熙字典、台湾、香港、日本标准或常用字体(参考细明体、标准宋体等)之所不同,且又不属于简化字(以《简化字总表》为准)或异体字(以《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准,以下简称《一异表》)者。
新旧字形对照表
以下列表仅供参考,显示字形取决于用户字形,所以可能会有错误。
新字形 | 旧字形 | 区别注释 | 新字形范例 | 旧字形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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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亼」(倒口)新字形很多未改,例如「」从「」,「」的「」改为「」,「」、「」、「」未改 | ||||
一部分字的一横饰笔随隶楷改为点,和来自「𠆢」形的「亠」形混同 | ![]() | |||
「亠」形的短竖随隶楷改为点,和来自「人」形的「亠」混同 | ||||
「氐」最下一横是表示底下的指事符号,和「上」的「下」短横类似,新字形改为点 | ||||
「勺」《说文》小篆为一横,实际为勺中物,金文和隶楷为点,新字形改为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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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字形将首笔去除(单独的捺)或将之连成圆滑的弧(之、辶等)。 | ||
「」旧字形从「」(「」右侧),新字形从「」(类似日文マ),而中间旧字形写成横,新字形写成点 | ||||
竖与横、竖与提相接处;撇与横、撇与提相接处以及类似部件 | — | 旧字形分开,新字形多作竖提、撇折 | ||
旧字形几左下部为人且不穿过横,新字形人与相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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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部的部分旧字形作「T」形,少部份旧字形亦写作「同」或「囙」,新字形统一为同字形 | ![]() | ||
新:取俗写,但因此「」(yao)字要反过来写成「」;此外「」亦不作「」 | ||||
旧字形在「」、「」中框内部作竖、提、点,离中作撇、提、点。另外,旧字形外部竖与横折钩起笔相交出头,但现今大部份旧字形皆不出头。台湾国字标准字形(非旧字形)为合《说文》小篆,取出头写法。 | ![]() | |||
最下部是像脚形的「止」,「」上部之反;与「解」、「犀」从「牛」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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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字形写法多为九划,某些旧字形亦有八划的写法。新字形统一为九划。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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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字形点多在「九」内,部份与撇相交。新字形统一与撇相交。 | ![]() | ||
新字形为双口,俗谓「双口」,但实际甲金隶楷本作「吕」,象两块金属饼;旧字形从《说文》小篆双口间有一点(撇),部分字分开编码 | ||||
新字形俗谓「口天」;旧字形下部为「夨」 | ||||
* | 新字形中央变「口」 | |||
将「麻」所从麻象形「𣏟」改为「林」 | ||||
新:取俗写「」 | ||||
* | 新字形省了一点兼变形为「」(俗称「小木」)[2]。按旧字形多作“木”加一点,今港台旧字形风格字体有作「」。新字形去掉一点,并改为木的变体。 | |||
* | 木在某些字下旧作「」;新为「」[3] | |||
新字形以示为底或独用一律有钩,旧字形两种写法都存在,然亦多有钩。 | ||||
* | 用于左旁的“示”字,新字形以一律作「」 | |||
省了一点,且「又」上方闭口 | ||||
旧字形一点,新字形省去 | ||||
* | 以「撇、点」代替“撇、竖弯”,部份如「四西酉」不变,另外如「匹」变为“撇、竖弯钩” | |||
* | 古文本下从「人」,变形作「」,与「」不同 | |||
* | 「㕣」从「」(或「」),新字形改从「」。新字形「㕣」本字不变 | () | ||
* | 「没」不从「殳」,右上为「回」变形。注意「芟」、「投」、「般」等字本从「殳」,与此字形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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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字形有出锋,新字形没有。「匚」意为一种方形器物。 | |||
旧字形作弯折。新字形作直折。「匸」意为掩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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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字形从「匚」,两划;旧字形从「工」,三划 | |||
* | 从「人」改取俗字从「卜」 | |||
下原从「豕」,新字形将上中竖及下撇合成一笔。按:旧字形亦有第5、6笔竖、横作“八”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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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字形作「𦍌+丿」,新字形以一撇作贯穿 | ||
旧字形「甶」与下部分开,新字形以一撇作贯穿 | ||||
旧字形从「入」,新字形改从「人」 | ||||
* | 「条修修」等本从「攸」,右上是「攵」,4划;新字形右上改作「夂」,“横撇”二笔改为一笔,3划。亦有部份在下,如「」。注意:「冬」本从「」 | |||
* | 「致」《说文》小篆从「夊」不从「攵」,3划变4划,因「夊」多在下部,故右置的「夊」多有讹变。除康熙字典外,大部份旧字形皆将、二字作「攵」。台湾国字标准字形(非旧字形)将其改为「夊」。 | |||
严格而言属于各地对正异体选字不同造成的差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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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丮」,做部件时旧字形写成「卂」,如「」,而「迅」、「汛」、「讯」和「虱」则从「卂」,实际上与「丮」不是同一部件。新字形将「丮(卂)」改作凡,但「」和「汛」、「訉」和「讯」是两对不同字。大部份旧字形都没有刻意区分「卂」和「丮」。台湾国字标准字形(非旧字形)对其有所区分。按:旧字形亦有作“凡”者。 | ||
左方为意符「冎」(「骨」的初文)变形,新字形以“另”代替 | ||||
* | 新字形以「另」代替声符「叧」,亦为「冎」(「骨」的初文)变形 | |||
* | 旧字形“起”从“巳”。 | |||
旧字形从「」,新字形改从「」。按:温字旧字形宋体亦有作“温”者。 | ||||
新字形将撇改点,但「所」字除外。日本字形采印刷宋体写法为。 | ||||
「敖」从「人」从三重「屮」,会人至郊外出游之意。旧字形依《说文》小篆讹形从「出」从「放」,新字形将“士方”改为“龶+(省一横)” 。 | ||||
新字形取“䒑”而不取“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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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字形“十十”改为相连,部份旧字形亦连合。“”多见于书法字形 | |||
羊角「⻀」中间断开,新字形改为连合,部份旧字形亦连合。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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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开改为相连 | 贲奔莽 | |
旧字形多以「」为正,少数旧字体作「」。新字形统一为 「」。按:「」字旧字形皆作开,罕从幵。 | ||||
旧字形多以「」为正,少数旧字体作「」。新字形统一为 「」 | ||||
新字形取俗字写法;「」见于《一异表》 。严格而言属于正异体选择差异。 | ||||
* | 新字形将折省写为点,旧字体以「」为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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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金文为「𠀤」,《说文》小篆为「竝」;旧字体亦以「」为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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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部从二,旧字形一般变形作横、提。「」中部份旧字形作「二」,部份旧字形作横、提。新字形统一为点提。 | ||
* | 常用只「」、「」二字。「㳄」是「涎」的古字,与「次」音义皆不同 | |||
[5] | 部分三点水旁的字改为两点水,但仍有些不变;部份从「冫」与从「氵」者如「」、「」音义皆不同 | 除「」其余皆视为异体关系,见于《一异表》有「」、「」、「」(原版)、「」(新版[6])、「」、「」、「」、「」 | ||
旧字形「冬」从(「仌」,即「水」)与「冷」、「冻」同部,新字形俗作两顿点。需注意「于」右下部本为两顿点,部份旧字形字体误作「冫」。 | ||||
旧字形是由象形隶变成写作二撇,新字形写作“冫”。按:羽字单用和作为下、左、右等偏旁时,皆作原形,而作字的上偏旁时,两竖钩去钩改为竖,新旧字形皆如是。 | ||||
* | 中国大陆参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本时将 GB 12345 从「」之字换成从「」,使此偏旁之字分开编码;另「」和「」是不同字,「滔」、「稻」等字从「」不从「」,「馅」、「陷」等字从「」不从「」 | |||
为「」的变形。旧字形三点朝外,新字形改为朝内。 | ||||
旧字形「」(⺥头)更合《说文》小篆形,大陆新字形繁体以「」(爫头)为标准(见《简化字总表》),而亦有作「」者;台港多用「」二者分开编码;细明体「」也显示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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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字形「」中的「月」字写有成斜体者,亦有不从者;下部为「𡈼」。新字形统一为直立的「月」,下部改为「王」。 | ||
旧字形为“”,新字形省去;港台字形取“人”或“八”或“”。中国大陆参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本时将 GB 12345 从「」之字换成从「」,使此偏旁的字分开编码 | ||||
由象形改从「用」 | ||||
旧字形上中作「┌」,两笔;亦有一种写法中间从“人”,宋体罕用;新字形上中作「┐」,一笔 | ||||
「炭」的「」新字形改「𠂇」,变作从「灰」 | ||||
新字形取“夕”,旧字形为窗象形,断开,少数旧字形不从。 | ||||
* | 用于「叟」字上方时由两手(持棍)象形变作「臼」 | |||
《说文》小篆从「牛」从「口」;旧“牛”形改新竖不出头 | ||||
「周」字甲骨文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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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小篆从「宀」、「丯」(注意与「」不同)、「口」;新字形竖笔穿过较合《说文》小篆,但第一撇改作横;俗写下不出头;从「害省」之「」亦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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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字形多以撇为正,新字形一律作横 | |||
旧字形多以撇为正,新字形一律作横 | ||||
* | 「臿」从「臼」、「」,新字形最上一笔由横变撇。旧字形部份从「臿」的字亦作「千」。 | |||
旧字形首笔作撇,新字形首笔一律作横 | ||||
原为「」,改为「」 | ||||
「一去」为「丢」从「一」从「去」;新字形取俗写首笔作撇 | ||||
「风」旧字形中上有作横者(凡声),亦有作撇者;新字形中上一律作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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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字形多作半包围结构,新字形为左右结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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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字形作偏旁时末一笔为捺,新字形改作点。旧字形多作半包围结构,新字形为左右结构 | |||
改撇为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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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在上者新字形采半包围结构(「辱」字除外[7]),较合《说文》小篆形;旧字形有半包围、上下结构,不统一。 | ||
* | 省去一小横。「」[8]、「」,其他如「」、「」等不变 | |||
旧字形从《说文》小篆,作「犬」加撇,新字形变成“友”加一点 | ||||
* | 旧字形从《说文》小篆最上作「文」 | |||
旧字形印刷体多数为两点,书写一般只有一点 | ||||
「侯(矦)」、「候(𠊱)」右上本就从「乛」形,非新字形 | ||||
旧字形从“又(手)”抓住一个人,会意。 | ||||
* | 亦有台港学者认为从「米」不从「釆」(注意:与「」不同)符合《说文》小篆写法 | |||
「」出现在《一异表》(原1955年版为)。配合「」简化作「」,原解作「门屏」之「」改作「」,「」、「」出现在1964年《简化字总表》。「」出现在1965年《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GB 12345 将 GB 2312 之「」及「」换成「」及「」[9]。所有字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本分开编码。[10] | (见左) | |||
「」改为「」,但「」(缘、喙、篆等字)及「」仍从「」 | ||||
新字形中间一横不穿过 | ||||
旧字形贯穿,新字形不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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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一横最长,最上部份旧字形作横划,字「ren」韵,旧字形亦有从撇者;新字形首笔改撇 | |||
「」底横最长,最上作撇,读作「tíng」;旧字形在右上与「壬」混同,新字形更正 | ||||
「」新字形在下与「王」混同 | ||||
* | 「绝」、「赖」本身其实不从「色」、「负」 | |||
新字形将中间分开。按:中共《一异表》以册、册为异体字,本未视为字形问题。然二字差别较微,故亦可视为字形不同。今港台取形,大陆取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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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小篆从「虍」「毌(贯)」「力」;「」出现在《一异表》;新字形变成“男” | |||
* | 旧字形两点向外,如「尙」,或「⼋」(丿乁),如「」;新字形向内。需注意「尙」在上部时则作丷,非新字形的修改。 | |||
「口」改「厶」,与下相反 | ||||
「厶」改「口」,与上相反。 | ||||
* | 新字形中“目一”相连,旧字形为“目+折” | |||
旧字形较合《说文》小篆形。新字形取手写俗体。unicode中部份字分开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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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在《一异表》。 | |||
旧字形并无统一写法,新字形作「龷由八」。现在中日韩统一表意文本有部分字分开编码 | ||||
「青」从「生」从「丹」,新字形取俗写从「月」。 | ||||
* | 旧字形从「」,新字形为三点,作底时仍以“糸”为准,但第一二笔改为相连,且受到撇与横相接处改撇折的影响,下部亦连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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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字形右部不为郎,为皀+阝。新字形从俗写作郎。 | ||
不在左时作「良」。亦有写法用直接用「良」,如「」、「」。 | ||||
* | 印刷体最后为二横;《说文》小篆为「𩚁」,「亼」下作「皀」 | |||
旧字形内部「入」写为撇、捺,新字形为撇、点 | ||||
“”只在电脑的简体中文本体中出现,依《新华字典》等大陆出版的字典仍取“”为繁体字,《汉语大词典》的写法是“”少第二笔“横折” |
*表示部份偏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