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寮庄
行政区划
大寮地区在清代属小竹上里、小竹下里,在1897年5月隶属于凤山县凤山辨务署。1898年2月5日,凤山县公告划设区,小竹上里分为「砖仔磘区、竹仔藔区、井仔脚区」,小竹下里分为「赤崁区、中芸区、林内区、林仔边区」[2]。1898年6月28日,凤山县被并入台南县。1900年11月15日,林内区被并入赤崁区,赤崁区的瓦磘庄、大湖庄、沓尾庄、苦苓脚庄、柚仔脚庄、竹坑庄、山脚庄改隶顶林仔边区[3]。1901年11月11日,台湾的行政区划改为二十厅,小竹上里、小竹下里隶属于凤山厅。1904年4月15日,凤山厅实施街庄整并。此时的划分如下:[4][5]
- 翁公园区
- 小竹上里:砖仔磘庄、翁公园庄、山仔顶庄
- 赤崁区
- 小竹下里:拷潭庄、赤崁庄、大藔庄[6]
1909年10月25日,台湾的行政区划改为十二厅,凤山厅因此废止,被并入台南厅,隶属台南厅「凤山支厅」。1920年10月1日,原堡里乡澚之行政区废除,街庄社改为大字,上述街庄合并为高雄州凤山郡大寮庄,辖域内分为辖域内分为大寮、砖子磘、翁公园、山子顶、拷潭、赤崁等6个大字,大寮大字下有「芎蕉脚」小字名,赤崁大字下有「赤崁」、「潮州寮」小字名[7]。
1900年[3] | 1920年 | 现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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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里 | 区 | 街庄社 | 街庄 | 大字 | 乡镇 |
小竹上里 | 翁公园区 | 山仔顶庄、漏磘庄、前庄、埤服内庄 | 大寮庄 | 山子顶 | 大寮区、凤山区 |
砖仔磘庄、溪埔藔庄、江山仔庄、后庄 | 砖子磘 | 大寮区 | |||
中庄、打铁店庄、翁公园庄、琉球藔庄 | 翁公园 | ||||
小竹下里 | 赤崁区 | 芎蕉脚庄、洪厝埕庄、拷潭藔庄、邱厝庄、后壁藔庄、顶大藔庄、下大藔庄 | 大寮 | ||
拷潭庄、大崎脚庄 | 拷潭 | ||||
赤崁庄、郎公庄、新庄仔庄、林内庄、潮洲藔庄、过溪仔庄、鸟鼠洲庄 | 赤崁 |
区、庄长
设施
参考来源
- 《凤山郡要览 昭和九年版》
- . 凤山县报. 1898-02-05.
- . 台南县报. 1900-11-13.
- . 凤山厅报. 1904-04-19.
- . 蕃薯藔厅 第13号. 1904-02-16.
- 《新旧对照管辖便览》
- 《台湾总督府行政区域便览》
- . 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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