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顺

光顺(越南文:Quang Thuận,1460年—1469年)是越南后黎圣宗黎思诚(灏)的第一个年号,共计10年。

光顺
1460年—1470年
政权后黎朝
君主圣宗黎思诚(灏)
历时10年
光顺后黎朝后黎圣宗黎思诚时期的位置。

大事记

  • 光顺元年(1460年):
  • 光顺二年(1461年):
    • 农历十二月,颁「大诰」,以训臣民。
  • 光顺三年(1462年):
    • 农历二月,严禁拒用铜钱。
    • 农历四月,定保结乡试例,又改考试法。
  • 光顺四年(1463年):
    • 农历正月,定三年大比制。
  • 光顺五年(1464年):
    • 农历八月,立例惩罚私自采珠及私铸铜钱。
  • 光顺六年(1465年):
    • 农历七月,造户籍,以六年为期,届时地方长官赴报告人口。
  • 光顺七年(1466年):
    • 农历四月,置五府六部制。
    • 农历六月,定全国十三道:清化、乂安、顺化、天长、南策、国威、北江、安邦、兴化、宣光、太原、谅山、中都府。
  • 光顺八年(1467年):
    • 设五经博士。
    • 农历十二月,设宏词科。
  • 光顺十年(1469年):
    • 农历四月,定全国十二承宣清华乂安顺化海阳山南山西京北安邦宣光兴化谅山宁朔
    • 农历十一月十六日(西历12月19日),圣宗改明年(1470年)为洪德元年。

※以上各项,参见《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实录·黎皇朝纪·圣宗淳皇帝上》,[1],及翦伯赞《中外历史年表》。[2]

纪年

光顺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年
干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

注释

  1. 散见于《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实录·黎皇朝纪·圣宗淳皇帝上》,东洋文化硏究所附属东洋学文献センター版,639-677页。
  2. 翦伯赞主编《中外历史年表》,香港历史研究所版,585-589页。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中文). [2009-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06).
  • (越南文)(中文). [2009-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参见

前一年号:
天兴
后黎朝年号 下一年号:
洪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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