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尼日關係

中華民國—尼日關係是指中華民國尼日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3-1974年、1992-1996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尼日的相關事務由駐法國台北代表處兼轄[1]

中華民國—尼日關係

中華民國

尼日尔

政治

外交

紫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支持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尼日
1994年6月3日,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宴請訪華的尼日總統烏斯曼国宴菜單。

1963年7月22日,中华民国与尼日建交

1965年,於首都尼阿美設立中華民國駐尼日共和國大使館,並派駐大使

1969年,尼日總統迪奥里訪問中華民國[2]

1974年7月29日,两国断交。

1992年6月19日,中华民国与尼日复交。7月22日,尼日政府發表聲明,重申兩國邦交不變,中華民國駐尼日共和國大使館於同日升旗掛牌,正式開館。[3]7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尼日斷交。

1993年10月,尼日在聯合國大會的總辯論中,提出「會籍普遍化原則」,間接支持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4]

1994、1995年7月,尼日與中華民國的邦交國連署提案,要求聯合國大會設立研究委員會將「根據會籍普遍原則並按照分裂國家在聯合國已建立的平行代表權模式,審議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在國際體系中的特殊情況」案列入議程。[5][6][7][8]年底,在聯合國大會的總辯論,以及聯合國成立50週年特別紀念會議中發言支持。[9][10][11]

1996年1月,中華民國外交部常務次長黃秀日訪問尼日,參加中尼合作混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期間並會見尼日總統烏斯曼、總理阿馬杜、國會議長伊索福[12]

1996年8月19日,两国再次断交[13]

尼日在與中華民國建交、復交期間,皆未設立大使館、派駐大使。

中華民國駐尼日共和國大使(1964-1974年、1992-1996年)

姓名任命到任遞交国书免職離任外交衔级外交職務
陳忠鈞1964年1月4日1964年2月6日1965年8月12日參事臨時代辦
沈祖潯1965年5月24日1965年8月12日1965年8月18日1967年8月4日1967年8月30日大使特命全權大使
李南興1967年8月4日1967年9月4日1967年9月8日1974年10月17日1974年7月29日大使特命全權大使
林志鴻1992年8月13日1992年11月13日1996年9月大使特命全權大使

經濟

貿易

近四年的兩國貿易額,金額美元[14]
年分貿易總額年增減排名出口至尼日年增減排名自尼日進口年增減排名
2019631,5413.535%197476,08928.630%189155,45245.371%185
2020935,51748.132%189137,84671.046%205797,671413.130%156
2021638,31531.769%200190,90738.493%202447,40843.911%168
2022253,11760.346%20748,17774.764%215204,94054.194%175

2020年的兩國貿易主要項目如下:

出口至尼日的主要項目依序為:針織鉤針織品內科外科牙科兽医用儀器與用具;其他制成品、出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雷达器具、無線電導航器具與遙控器具;碟片磁带固態非揮發性儲存裝置智慧卡與其他錄音或錄製其他現象之媒體;控電或配電用板或櫃、特定用途機器之零件與附件電話機與其他傳輸或接收聲音、圖像或其他資料之器具等。[15]

自尼日進口的主要項目依序為:油料種子與油質果实首飾及其配件;液晶裝置、激光、其他光學用具與儀器;電路開關、保護電路或連接電路用之電氣用具、光纖、光纖束、光纤电缆或光纖傳輸纜用之連接器;製造半导体集成电路平面顯示器用之機器與器具、零件與附件;計量或檢查用儀器與器具、定型投影機;碟片、磁帶、固態非揮發性儲存裝置、智慧卡與其他錄音或錄製其他現象之媒體;光纖或光纖傳輸纜、偏光性材料所製之片與板、光學透鏡稜鏡反射鏡與其他光學元件;鋼鐵製螺釘螺栓螺帽、螺旋鈎、車用螺釘、鉚釘、橫梢、開口梢、墊圈與類似製品;進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製品及其配件;变压器、靜電式變流器與電感器二極管發光二極管晶体管與類似半导体器件光敏半導體裝置等。[16]

投資

2013年8月23日,中華民國的中油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公司(CNODC)合作油氣探採開發,臺灣中油公司交割取得該公司在尼日境內Agadem礦區23.53%探勘權、20%開發生產權及20%內陸管線權益資產。至於開發生產合作公司的權益比分別為CNODC 65%、尼日政府15%、以及中油公司20%。

事件

兩國在邦交期間,中國輸出入銀行(輸銀)提供貸款資助尼日。斷交後,輸銀向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告[註 1],求償1億8,300萬美元。2007年,紐約上訴法院判決尼日須給付台灣7,200萬美元欠款。在尼日殺價2,000萬美元後,追索成功。[17][18]

民間交流

2013年12月20日,台灣世界展望會第25屆飢餓三十人道救援行動代言人潘瑋柏楊丞琳等人親身走訪位於西非撒哈拉沙漠上的乾旱國度尼日,體驗當地的乾旱與熾熱,傳遞愛心。

2011年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第一屆世界原住民族樂舞節」邀請尼日表演團隊來臺演出。

協定

雙邊文件[19]
日期簽署備註
1962年11月10日《中華民國與共和國經濟及技術合作協定》[註 2]
以下簡稱中尼
1963年10月23日《中尼農業技術合作之換文》
1970年8月15日《中尼貿易協定[註 3]
1994年6月7日《中尼合作混合委員會設立協定》
1998年4月15日《中尼(日)國際快捷郵件服務協定》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尼日需要簽證。
尼日護照尼日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華民國需要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國民可前往尼日駐法國大使館申請簽證。入境須提供抵達前4周內之完整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種證明,入境另須出示黄热病疫苗接種證明(黃皮書)。經尼日轉機則無特殊規定。[20]

尼日護照尼日國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21][22]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23年6月29日):

駕車

持有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或申請尼日駕駛執照,並投保車險,可在尼日駕車。[23]

注釋

  1. 中國輸出入銀行在紐約設有辦公室,過去貸款給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時由輸銀出面與對方國家銀行簽約,合約可以適用紐約州法律,對中華民國比較有保障。
  2. 1966年9月21日議定書、1972年5月22日第二議定書、1974年1月14日第三議定書
  3. 1994年6月7日續簽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017-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2. . 民报 (臺北市松山區: 民報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3 [2024-02-19].
  3.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2年7月23日 [2019年2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4.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3年10月14日 [2019年7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2日).
  5.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4年7月19日 [2019年7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6.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4年9月22日 [2019年7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6日).
  7.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5年7月20日 [2019年7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8.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5年9月21日 [2019年7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9.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4年10月14日 [2019年7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3日).
  10.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5年10月13日 [2019年7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3日).
  11.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5年10月26日 [2019年7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5日).
  12.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6年1月22日 [2019年2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2月16日).
  13. 許雪姬. .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14.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 [2021-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15.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16.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17. 綜合報導. . 蘋果日報. 2017年4月1日 [2017年5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4月5日).
  18. 洪翠蓮. . 新頭殼. 2017年3月31日 [2017-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06).
  19.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5).
  21.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22.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4-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23.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參見

外部連結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中華民國與尼日共和國恢復外交關係聯合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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