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序琨
生平
丁序琨是歲貢丁夢陽的兒子,在崇禎三年(1630年)中舉人,十三年(1640年)賜特用出身,獲授兵部職方主事,南明時歷任刑部員外郎、臨安知府,任內執法公正清廉[1][2]。
永曆元年(1647年)孫可望入據雲南,丁序琨與雷躍龍、馬兆羲、張重任、姜之璉、閃仲侗都被迫接受官職,他擔任其行營的戶部右侍郎,晉官尚書,到孫可望敗亡,他降任侍郎,不久去世[3]。
引用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七·列傳第三十三》:序琨,字曼器,豐城人。崇禎十三年特用。歷授職方主事,刑部員外郎,臨安知府,廉介執法。
- 同治《豐城縣志·卷十四·人物》:丁序琨,字曼器,沙湖東城人,夢陽子。領崇禎庚午鄉薦,庚辰特用,授兵部職方司主事。厯刑部員外郎,陞雲南臨安知府。居官廉介,執法不撓,卒於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七·列傳第三十三》:孫可望入雲南,(雷躍龍)與馬兆羲、丁序琨、張重任、姜之璉、閃仲侗皆逼受職。……可望除戶部右侍郎,晉尚書。可望敗,降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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