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水 (大字)

鹽水,原稱鹽水港,是臺灣臺南市鹽水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東部略偏北。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水秀里西部凸出部分不含其西北端、津城里不含北端、月港里東南半部、橋南里不含東南半葉的西南端、文昌里東北端。[1][2]

歷史

台灣日治初期,鹽水地區為一街庄,稱為「鹽水港街」,隸屬於鹽水港堡。該街北與下中庄岸內庄為鄰,東與土庫庄後鎮庄茄苳腳庄為鄰,南邊東段為太子宮庄,南邊西段及西邊為舊營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設置二十廳,該街隸屬於鹽水港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街改隸屬於嘉義廳。1920年(大正九年),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街改制並簡化為「鹽水」大字,隸屬於臺南州新營郡鹽水街[3]

戰後鹽水街改制為鹽水鎮,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里。1950年雲、嘉、南分治,鹽水鎮隸屬不變。2010年12月,因臺南縣市合併直轄臺南市,鹽水鎮改制為鹽水區。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鹽水港、觀音亭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

交通

廟宇

參考文獻

  1. .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2. . 內政部. 2005年10月.
  3.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编). .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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