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公街

馬公街,為臺灣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1920年始設,名稱來自澎湖廳東西澚的媽宮街澎湖廳城),隸屬澎湖廳馬公支廳。今澎湖縣馬公市

馬公街
 Makōkai
 日本澎湖廳(臺灣馬公支廳澎湖郡 (1920年-1926年)
面积 
 
33.9918平方(13.1243平方英里)
  行政中心〒澎湖廳馬公支廳馬公街
 日本投降、撤離台灣
1945年
今属于 臺灣澎湖縣馬公市
鄰近自治體:馬公支廳湖西
1945年的馬公地圖

街原名

原屬

  • 東西澚之媽宮街、火燒坪鄉、后窟潭鄉、西衛鄉、文澳鄉、紅木埕鄉、小案山鄉、大案山鄉、東衛鄉、宅脚嶼鄉
  • 嵵裡澚之風櫃尾鄉、嵵裡鄉、井仔垵鄉、鷄母塢鄉、猪母水鄉、鎖管港鄉、鐵線尾鄉、石泉鄉、菜園鄉、前藔鄉、虎井鄉、桶盤鄉
  • 林投澚之雙頭掛鄉、烏崁鄉[1]

行政區劃

馬公街轄域內分為馬公火燒坪後窟潭西衛東衛文澳紅木埕大案山小案山宅脚嶼風櫃尾嵵裡井子垵雞母塢豬母水鎖管港鐵線尾石泉菜園前寮虎井桶盤雙頭掛烏崁24個大字

馬公街底下的「馬公」大字原是澎湖廳東西澚的「媽宮街」,即清朝的澎湖廳城(又名媽宮城)。日治時期「媽宮街」之名大約在明治卅二年(1899年)便已使用於公文書上[2]臺灣堡圖上也有「媽宮街」之名。明治卅年(1897年)11月4日澎湖廳長伊集院兼良發佈的〈澎湖廳令第九號〉中,在東西澚「媽宮」下劃分宮內町、東町、南町、西町、北町,而在這之前於明治廿八年(1895年)12月5日澎湖島島司宮內盛高提出的〈澎湖島十一月份機密報告〉已提到為了行政區劃上的方便,已暫且先將媽宮城內分為五町,其下再分為一到三丁目[2]。但是這些町並非正式由總督府公告認可的行政區劃,而是由澎湖廳所作的劃分,相當於土名[2]。而在明治卅七年(1904年)10月10日時,澎湖廳以澎廳第6238號函報總督府(總督府以指令第2157號認可),將馬公港的「埋立地」(該土地東、南為海,西至第三棧橋,北到城壁,面積約1373坪)編入媽宮街,命名為「築地町」,得到認可後遂於該年11月19日以澎湖廳告示第35號發佈築地町的設立,另外在隔年(1905年)媽宮街之下除了前述六町之外,還有一個「天清」的土名[2]。明治四十一年(1908年)時,澎湖廳以澎湖廳令第四號將東西澳紅木埕鄉的埔仔尾併入媽宮街,成為東町的一部分[2]

而在馬公街正式設置後,於昭和年間(1930到1933年,較可能是公佈〈保甲條例施行細則〉的1932年),南町被細分成南町一區與南町二區[2]

設施

戰後改制

二次大戰之後,由於民國卅四年(1945年)11月17日發布的〈臺灣省各縣市街道名稱改正辦法〉,澎湖也進行了名稱改正[2]。而在當時原有打算將「馬公」改回「媽宮」之名,但因為認為「馬公」之名並無不適,故無恢復「媽宮」此一似陋名詞之必要[3]。當時澎湖的街路改名情形如下[3][2]

街路名日治時期名稱或範圍
光復街朝陽町
啟明街東町與宮內町一部分
長安街西町
復興街南町二區全部,南町一區的一部分
重慶街北町
中央街宮內町一部分與南町一區的一部分
中山路自順承門至上瀧瓦工場前,原「海岸通」
中正路自原澎湖廳廳舍經陸軍病院、臺銀、澎湖醫院到中山路
民權路自中山路尾經馬公會館到北派出所
民生路自北派出所經女子中學到觀音亭
民族路自專賣局經原日本兵營到中山路起點
中華路自北派出所經紅木埕村到東衛
新生路自北派出所經澎湖戲院前到三官廟
東白公路自東衛至白沙鄉通梁
東湖公路自東衛至湖西鄉良文港

另外該案還將「番地」改為「號」,紅木埕村改為朝陽村,並將原本的松島公園與澎湖神社合併改稱中山公園[3]

相關條目

參考來源

  1.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2. 劉澤民. . .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2008年12月: 124-127頁. ISBN 978-986-01-6942-3.
  3. 澎湖復名及街道更名表呈送案〉,日據時期與光復初期檔案查詢系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