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公街

马公街,为台湾日治时期的行政区划,1920年始设,名称来自澎湖厅东西澚的妈宫街澎湖厅城),隶属澎湖厅马公支厅。今澎湖县马公市

马公街
 Makōkai
 日本澎湖厅(台湾马公支厅澎湖郡 (1920年-1926年)
面积 
 
33.9918平方(13.1243平方英里)
  行政中心〒澎湖厅马公支厅马公街
 日本投降、撤离台湾
1945年
今属于 台湾澎湖县马公市
邻近自治体:马公支厅湖西
1945年的马公地图

街原名

原属

  • 东西澚之妈宫街、火烧坪乡、后窟潭乡、西卫乡、文澳乡、红木埕乡、小案山乡、大案山乡、东卫乡、宅脚屿乡
  • 嵵里澚之风柜尾乡、嵵里乡、井仔垵乡、鸡母坞乡、猪母水乡、锁管港乡、铁线尾乡、石泉乡、菜园乡、前藔乡、虎井乡、桶盘乡
  • 林投澚之双头挂乡、乌崁乡[1]

行政区划

马公街辖域内分为马公火烧坪后窟潭西卫东卫文澳红木埕大案山小案山宅脚屿风柜尾嵵里井子垵鸡母坞猪母水锁管港铁线尾石泉菜园前寮虎井桶盘双头挂乌崁24个大字

马公街底下的「马公」大字原是澎湖厅东西澚的「妈宫街」,即清朝的澎湖厅城(又名妈宫城)。日治时期「妈宫街」之名大约在明治卅二年(1899年)便已使用于公文书上[2]台湾堡图上也有「妈宫街」之名。明治卅年(1897年)11月4日澎湖厅长伊集院兼良发布的〈澎湖厅令第九号〉中,在东西澚「妈宫」下划分宫内町、东町、南町、西町、北町,而在这之前于明治廿八年(1895年)12月5日澎湖岛岛司宫内盛高提出的〈澎湖岛十一月份机密报告〉已提到为了行政区划上的方便,已暂且先将妈宫城内分为五町,其下再分为一到三丁目[2]。但是这些町并非正式由总督府公告认可的行政区划,而是由澎湖厅所作的划分,相当于土名[2]。而在明治卅七年(1904年)10月10日时,澎湖厅以澎厅第6238号函报总督府(总督府以指令第2157号认可),将马公港的「埋立地」(该土地东、南为海,西至第三栈桥,北到城壁,面积约1373坪)编入妈宫街,命名为「筑地町」,得到认可后遂于该年11月19日以澎湖厅告示第35号发布筑地町的设立,另外在隔年(1905年)妈宫街之下除了前述六町之外,还有一个「天清」的土名[2]。明治四十一年(1908年)时,澎湖厅以澎湖厅令第四号将东西澳红木埕乡的埔仔尾并入妈宫街,成为东町的一部分[2]

而在马公街正式设置后,于昭和年间(1930到1933年,较可能是公布〈保甲条例施行细则〉的1932年),南町被细分成南町一区与南町二区[2]

设施

战后改制

二次大战之后,由于民国卅四年(1945年)11月17日发布的〈台湾省各县市街道名称改正办法〉,澎湖也进行了名称改正[2]。而在当时原有打算将「马公」改回「妈宫」之名,但因为认为「马公」之名并无不适,故无恢复「妈宫」此一似陋名词之必要[3]。当时澎湖的街路改名情形如下[3][2]

街路名日治时期名称或范围
光复街朝阳町
启明街东町与宫内町一部分
长安街西町
复兴街南町二区全部,南町一区的一部分
重庆街北町
中央街宫内町一部分与南町一区的一部分
中山路自顺承门至上泷瓦工场前,原「海岸通」
中正路自原澎湖厅厅舍经陆军病院、台银、澎湖医院到中山路
民权路自中山路尾经马公会馆到北派出所
民生路自北派出所经女子中学到观音亭
民族路自专卖局经原日本兵营到中山路起点
中华路自北派出所经红木埕村到东卫
新生路自北派出所经澎湖戏院前到三官庙
东白公路自东卫至白沙乡通梁
东湖公路自东卫至湖西乡良文港

另外该案还将「番地」改为「号」,红木埕村改为朝阳村,并将原本的松岛公园与澎湖神社合并改称中山公园[3]

相关条目

参考来源

  1. 《新旧对照管辖便览》
  2. 刘泽民. . .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2008年12月: 124-127页. ISBN 978-986-01-6942-3.
  3. 澎湖复名及街道更名表呈送案〉,日据时期与光复初期文件查找系统(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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