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灼明

陈灼明英语:1952年8月25日[1][2]),绰号「明哥」、「深水埗明哥[3][4],乃香港深水埗北河烧腊饭店东主厨师[5]。其售卖廉价饭菜,并长期义赠饭菜予基层人士,深受街坊和居民欢迎,陈灼明帮人很开心。

陈灼明
陈灼明位于通州街公园前面
(2016年6月25日下午大约7时05分)
出生 (1952-08-25) 1952年8月25日[1][2]
 中国
居住地 香港
职业饭店老板兼厨师
烹饪事业
任职餐厅
  • 北河烧腊饭店
陈灼明创办的「北河同行」,于中环兰桂坊进行一个月义卖饭盒筹款

生平

陈灼明原籍广东番禺[6],1952年在中国大陆出生,是长子。父亲于他14岁时逝世后,便开始做杂工帮补家计,15岁开始入行学厨,曾当选「五好员工」[7]。1979年,他偷渡至香港,并在酒楼厨房工作。后经转职,于1983年起于深水埗北河街的饭店当大厨。至1995年,其老板退休,他与同事合伙接手该饭店,专营海鲜烧腊,并走中档价格的经营路线。惟其饭店生意欠佳,其伙伴为减低成本,非法聘请无证员工;陈灼明后来代伙伴认罪入狱三个月[7]。出狱后,其原先之同事四散,加上饭店生意于美国911事件后期更为惨淡,遂将中档饭店改为售卖廉价饭菜[7]。此后,其饭店以价廉物美见称,深受基层市民欢迎[8],因而有「爱心饭堂」、「穷人饭堂」、「良心饭堂」等称号[9][10]

2008年,陈灼明与香港社区组织协会合作推出「饭券」计划:500名基层市民每日可凭券免费于店内享用一餐膳食;此外,其亦联同非牟利组织于街头向流浪者派饭,又于中秋节向有需要人士派发月饼[8][11]。2011年,他与“平等分享行动”合作,每月进行一次大型派饭活动,派发饭盒予有需要的人士。其后,不少食客捐钱资助他们,派饭活动便由每月一次变为定期每星期六于深水埗店外进行[12]

2016年3月底,陈灼明之大南街副店「北河点心茶餐厅」因被业主加租(被业主加25%月租至5万元),敌不过业主大幅加租,遂于3月底迁出[13]。其后,其获崇丽行善心业主(此人为另一业主)谢林义气结业让舖[14],出租(3.6万元月租)舖位延续陈灼明经营。新店改名为「北河同行」,招牌由香港著名美食家蔡澜亲笔题写[15]

2017年10月,岭南大学在岭南大学荣誉院士颁授典礼2017中向陈灼明颁授荣誉院士[16]。翌年4月10日,「北河烧腊饭店」正式迁往昔日大南街副店「北河点心茶餐厅」的旧舖位,位置恰巧在「北河同行」对面。

相关新闻

2012年2月及相近之日子,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有其他浸大学会(包括周树人堂宿生会干事会、经济学系系会、中国研究课程学会、政治及国际关系学学会及浸大数码坊等)要求陈灼明资助小食,个中小食合共估计涉及逾千元。此事遭香港网民炮轰。有网民指,浸大学生「利用明哥善心」。后来,浸大学生会派员向陈灼明道歉,并购买约1,600元饭券,让他向露宿者派送饭盒,而陈灼明亦接受学生的道歉[9][17]

2013年9月,在深水埗区议会的会议上,社署深水埗区助理福利专员李源雄指出,随着近年有不少热心市民(包括「明哥」),经常向露宿者派发物资,间接减少露宿者脱离露宿的意欲,甚至吸引其他露宿者迁往该区;深水埗民政事务专员莫君虞亦认为愈多人向露宿者派发物资,有可能令他们继续露宿[18]。有关言论其后引起公众批评,陈灼明亦斥政府卸责,抹杀善心人的爱心,要求当局道歉[19][20]。同年10月,香港一商场以问卷访问1,038名香港居民,选出「十大正能量代表」;结果「深水埗明哥」夺得第一位,压倒次名的艺人刘德华[3][21]

2015年7月,陈灼明率领「北河同行」义工团队,于深水埗派发500个物资福袋予基层。这次是他第二年在7月1日举办派物资活动,「北河同行」义工团队联同「1600熊猫义工队」、「龙耳」、「国际社」等机构,于南昌社区中心派发400个物资福袋,以及带同100个物资福袋探访富昌邨的独居老人[22][23]。2016年11月,「北河同行」与兰桂坊合作,于中环出售慈善饭盒和慈善饭票[24]

2017年6月,陈灼明的饭店因屡次没妥善贮存未加掩盖之食物、把肉类放在后巷、把烧味挂在店面等(持牌人陈灼明已经分别于2015年12月及去年3月因相同违例事项被定罪,共被罚款4500元及记下15分),被食环署吊销牌照14天,由6月28日至7月11日不能营业(因为上次停牌后12个月内再被扣满15分,故被暂时吊销牌照14天)[25]。他回应称署方执法正确,今后会尽量注意,现时最担心影响来取饭的基层市民[25]。同年8月底,陈灼明位于大南街的饭店「北河同行」获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探访,获赠张晓明手写的字画「为善最乐」。张晓明得知陈灼明常派饭予穷苦大众和露宿者的事迹后好感动,所以慕名而来,并称赞明哥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展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希望他坚持善举,多与政府合作,发挥义工和其他慈善团体的力量。张还以个人名义向北河慈善基金捐款[1][2][26]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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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苹果日报 (香港). 2017-08-29 [2017-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02).
  2. . 香港01. 2017-08-29.
  3. . 太阳报. 2013-12-13 [2014-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9).
  4. . 苹果日报. 2013-12-24 [2014-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03).
  5. . Go Inside. [2016-06-27].
  6. 陈云; 甄小慧. 叶海旋 周凯敏 , 编. . 香港: 花千树出版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p.230. ISBN 978-988-8265-17-6.
  7. . 明报. 2011-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30).
  8. . 明报周刊. [2014-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9. . 头条日报. 2013-03-28 [2014-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25).
  10. . 苹果日报. 2013-03-28 [2014-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2).
  11. . 头条日报. 2012-11-03 [2014-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2).
  12. . 经济日报. 2013-08-22 [2014-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30).
  13. . 《明报》. 2016-03-21 [2016-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4).
  14. . 《苹果日报》. 2016-04-03 [2016-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26).
  15. . 《苹果日报》. 2016-03-27 [2016-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04).
  16. . 《岭南大学新闻稿》. 2017-10-12 [2017-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9).
  17. . 苹果日报. 2013-03-28 [2014-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0).
  18. . 明报. 2013-09-04.
  19. . 晴报. 2013-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07).
  20. . 苹果日报. 2013-09-06 [2014-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26).
  21. . 都市日报. 2013-12-13 [2014-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3).
  22. . 东方日报. 2015-07-02 [2015-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23. . 都市日报. 2015-07-02 [2015-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3).
  24. . 新假期. 2016-11-10 [2016-11-22].
  25. . 明报. 2017-06-29 [2017-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3).
  26. . 明报. 2017-08-28 [2017-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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