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毅
陈弘毅,GBS,JP(英语:,1957年12月3日—),香港法律学者,现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陈氏基金宪法学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2]
陈弘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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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学者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 | 1957年12月3日
国籍 | ![]() |
政党 | 无党籍 |
父母 | 陈达文(父) |
亲属 | 陈弘志(弟)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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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陈弘毅在1963年毕业于九龙塘学校(幼稚园部)[3],早年就读圣保罗男女中学,1980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法律系,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在1981年于香港大学完成法学专业证书课程。1982年,取得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比较法学)。陈弘毅教授于1984取得香港律师资格,同年成为香港大学讲师,并于1993年至1997年任香港大学法律系主任,于1996年至2002年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4]
陈弘毅教授被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澳门大学,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授予 “荣誉教授”称号。 陈教授同时为台北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
陈弘毅教授自1997年起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基本法委员会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而创建的宪法性机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的解释提供权威性建议。
陈弘毅教授于2002年至2008年期间担任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委员,2008年至2009年期间担任公务员离职就业检讨委员会委员,2005年至2012年期间担任香港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立场及言论
对双普选的立场
对于香港政制发展,陈弘毅指提名委员会须保留四大界别组成方式,以保障占工商界利益,又指特首普选「无可能」即时达到符合国际民主标准,「因为基本法规定的制度,未必系一个好完美的、合乎所有民主准则的制度」,坦言「我唔知所谓真普选点定义(我不知道所谓真普选怎样定义)」。他认为泛民主派若2015年政改方案拉倒,很可能到2047年都不会有普选,「我哋有乜理由相信,五年后政府会提出一套更好的方案?」[9]
2015年1月,陈弘毅提出「白票守尾门」方案,即最终如果有过半数白票,选举将变成无效。他更具体地指出,到时可由提委会自行选出「临时行政长官」,任期两至三年,具体年期可以再商讨。他又指「白票守尾门」方案不存在任何司法覆核问题,因即使中国选举法亦会将白票计算在内。他指港人对政改意见分化,提出中间妥协方案是最务实做法。他认为「白票守尾门」方案比立法会否决政改好,除了给予落实普选机会,亦让提委会提出争取过半数市民支持的候选人,认为方案对仍抱观望态度的市民尤其重要。[10]同月政府展开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方案第二轮咨询后,陈弘毅指,否决政改方案是剥削全港选民的普选权,不符合民主原则。[11]
他接受香港电台专访时说,「袋住先」令合资格选民「袋一张选票」,在普选时表达意愿,认同「有票比无票好」,建议政府可以以此游说市民支持。他认为政改获立法会通过机会渺茫,唯一出路是泛民议员愿意以开放态度听取民意,认为如果大多数市民支持「袋住先」,泛民应支持政改[12]。惟最后政改方案被议会大比数所否决,8票支持,28票反对。 [13]投否决票的泛民议员亦较多属于有民意基础支持之直选议员。
对于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在西九龙站实施「一地两检」,其认为中央没有为了实施一地两检而任意解释或歪曲《基本法》,认为那是经过内地法律学者深入、认真和严肃的法律分析而得出的结论,他指严格来说一地两检安排不减损港人权利和自由,使用「三步走」实施一地两检是最符合基本法并只使用了最低限度的法律,并表示香港大律师公会「一地两检有违基本法第十八条」的声明表示感慨及其说法过于极端[14]。
2018年1月底,香港众志周庭被确定立法会补选参选提名无效,陈弘毅指出其所属党政纲主张「民主自决」及「公投决定是否独立」实质与主张独立无甚分别,更以加泰罗尼亚公投是否脱离西班牙独立作为例子[15]。
港区国安法是社会契约
2020年7月4日,陈弘毅接受香港电台节目《香港家书》的专访时称《港区国安法》的条文可以理解是中央政府为一国两制的继续实施提出新的「社会契约」,只要市民日后的言行不再跨越《港区国安法》条文设置的底线,便毋须动用法例进行检控和判刑,一国两制可以重新上路[20]。惟陈弘毅对《港区国安法》的解读于翌日遭到曾经是他的老师[21],纽约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中国法律体制专家孔杰荣的驳斥。孔杰荣称每个法律系教授都应知道契约要由双方自愿签订,纵使《基本法》起草过程中,各持份者谈判的条件并不平等,但仍然经过漫长及多方参与。相比之下,《港区国安法》是秘密起草,条文极为含糊,不可能是契约,所以《港区国安法》是「无商量余地的政治、社会勒令」(non-negotiable political and social diktat)[22],这无异于告诉香港人,只要跟从中央意思便安然无恙,甚至得到快乐。孔杰荣认为香港人最终会失去自由,再无发声权利[23]。
著作
- 《香港法制与基本法》
- 《人权与法治》
- 《香港法律与香港政治》
- 《法理学的世界》
- 《香港法概论》[25]
- 《法治、人权与民主宪政的理想》
参考文献
- Kevin Sinclair (编). 4. Who's Who in Hong Kong Ltd.、Asianet Information Services Ltd. 1988: 59.
- 陈弘毅书生论政执着真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文汇,2004-05-04
- . 华侨日报. 1963-07-18: 17 [2022-04-25].
- Academic Staff Professor Albert Chen Hung-yee 陈弘毅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香港大学
- 太平绅士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香港政府
- 香港特别行政区获授勋及嘉奖人士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香港政府
-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报. 2021-07-01 [2021-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1).
- .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 [2020-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4).
- . [2013-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30).
- 陈弘毅:白票守尾门方案不存在司法覆核问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新城电台
- 泛民声言否决政改方案 学者指不符民主原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商业电台
- 陈弘毅:若多数市民支持「袋住先」泛民应支持政改 香港电台
- 香港立法会投票否决政改议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BBC中文网
- . now新闻台. 2018-01-07 [2018-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4).
- . 香港电台. 2018-01-27 [2018-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8) (粤语).
- Young, Simon NM. . [2019-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4) (英语).
- . Verfassungsblog. [2019-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9) (德语).
- . 立场新闻. 2019-06-20 [2020-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8) (中文(香港)).
- . 香港电台. 2019-06-20 [2020-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7) (中文(香港)).
- . 香港电台. 2020-07-04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 . 852邮报. 2020-07-05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 . 立场新闻. 2020-07-05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 . Now新闻. 2020-07-05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 . 东方日报. 2013-05-10 [2022-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15).
- Research Profile Professor Albert Chen Hung-yee 陈弘毅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香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