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捷

郑捷1993年4月3日—2016年5月10日),台湾死刑犯,2014年在台北捷运车厢犯下随机杀人事件,造成4人死亡、24人受伤,中华民国最高法院杀人罪判其4个死刑,另加增144年又6个月的有期徒刑,2016年5月10日枪决伏法。

郑捷
出生(1993-04-03)1993年4月3日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县板桥市(今新北市板桥区
逝世2016年5月10日(2016岁—05—10)(23岁) 处决
 中华民国新北市土城区台北看守所附设台北监狱刑场
死因枪决
国籍 中华民国
职业大学生
知名于2014年台北捷运随机杀人事件凶手
刑事指控杀人罪杀人未遂罪
刑事处罚死刑有期徒刑
刑事状况已运行
动机记恨于2位国小女同学[1]
定罪杀人罪、杀人未遂罪
谋杀
受害者数量28
日期2014年5月21日
16时26分到28分
国家 中华民国台湾
位置台北捷运板南线龙山寺站江子翠站)间
并于江子翠站抓捕,同日移交新北市海山分局江翠派出所问讯。
目标预谋无差别犯罪
死者数量4
伤者数量24
武器2把水果刀、1把瑞士军刀
被捕日期
同日

求学时期

郑捷曾就读于台北市的国语实验小学弘道国民中学[2],家中经济优渥,父母以进口的名贵轿车代步[3]。少年时,郑捷曾学习跆拳道四年,获黑带二段资格[4]。郑捷的跆拳道教练受访表示他小时候身材瘦削、表现同于其他孩子,下课后会留下来陪伴弟弟玩耍并等待父母的车子接送返家;该教授评论认为郑捷就是一般的小孩,快乐、喜欢玩耍且有荣誉感,因其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父母对子女疏于关心使其产生改变[5]

媒体报导郑捷就读于国中时,人际关系颇佳,曾担任班长和班代表等干部;直至国中到大学期间,友人每次与郑捷聚会时,郑捷会讲述自己的杀人计划,且游戏聊天室也有人表示郑捷常提及自己要前往捷运杀人,未料最后成真[6]

之后,郑捷考取新北市立板桥高级中学就读[7],并于2008年9月就读高中一年级时,开始在网站「无名小站」开设个人博客撰写网志,他仅提供网志的密码给自己认可的同学登录阅览[8]。新北市立板桥高级中学校方受访评论表示,郑捷为2011年的65届17班毕业校友,在校表现正常,个性活泼、爱搞怪,也能配合班上篮球队、合唱团等活动,没有任何惩处或辅导纪录,因打扫认真与周记写作优良被记嘉奖;而郑捷就读高中时的陈姓女导师在接获其犯案消息时,表示自己相当惊讶难过,难以相信自己的学生成为杀人凶手[9]

郑捷高中同学表示郑就读高中时期,成绩在班上属前段,平常会和同学交互搞笑、颇受欢迎;他喜欢小说《大逃杀》,上课时常在作业本撰写杀人小说、故事,至少写出十几则,内容多半谈及上百人被带到如废弃的教室车站等密闭空间杀害[10]。此外,媒体报导郑捷毕业前在毕业纪念册写下「我没有放火烧我家」的留言[11]

大学生活

高中毕业后,郑捷就读国防大学理工学院动力及系统工程学系[12];至2013年6月、于大学二年级下学期,他因该学期超过二分之一的学分未取得而遭学校退学[13],并于同年9月经由转学考进入台中东海大学环境工程系二年级就读。2014年的学校寒假时,郑捷再次报考外校转学考,欲转入自己较有兴趣的中国文学系,未能考取[13][14]

对于这段期间的经历,郑捷父母曾向警方表示,他们认为郑捷在就读高中时个性活泼,直至被国防大学退学后性格转变[15]。郑捷父亲的同事表示郑父就读工科出身,并投入亲戚的家族事业工作,因此规划身为长子的郑捷就读理工科,而郑捷从小对文本和语言有兴趣,在考进国防大学理工科后因没有兴趣,遭到退学;该名父亲的同事另表示自己亦曾听闻郑捷原先打算转读其他学校的中文系或外文系,遭家中反对,由于家长坚持,郑捷再考取东海大学环工系,由于他对理工学科没兴趣、感到不快乐,自此沉迷网络或撰写奇幻小说,成为他在现实生活让自己获得存在感的方式[16]

郑捷于东海大学就读时,大多时间都待在家里,没有女朋友,平时未有太多活动,除了上学之外鲜少和朋友往来,每个月的手机通话费仅约新台币三百多元,唯一的喜好是打电玩。郑捷父母对媒体表示,郑捷喜欢玩杀人格斗类的游戏[17],而他在接受警方侦讯时则表示自己喜欢玩的游戏是《英雄联盟》与《神魔之塔》,均非杀人格斗类型的电玩;游戏《英雄联盟》的台湾代理商对此发出声明稿表示,自家游戏与郑捷的行凶动机无关,而《神魔之塔》的公司也声明该产品为「转珠游戏」,与郑犯下的案件亦无关[18][19]

犯案

2014年5月22日,和郑捷在东海大学同寝室居住九个月的室友王姓学生在接受校方约谈时表示:5月21日13时许,自己与另名室友曾拨打手机给郑捷邀约吃饭,郑当时简短回应「人在台中市区,没法一起吃饭」,即挂断;王姓学生于同日16时许再次拨打郑的手机,手机未联通,当时即为郑的犯案时间。王姓学生表示自己每天与郑捷相处,觉得他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由于自己从未看过郑生气愤怒,因此对于郑犯下案件感到讶异[20]

郑捷就读的东海大学于案发后发出声明表示:「不管如何,郑生永远是我们的家人。是我们不够爱他。」[21]

犯案后

郑捷犯案后,台湾新北地方法院对其判处四个死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中提及郑捷曾于网站无名小站以自传方式写下其立誓杀人之始末,内容包含自己为何杀人,并仿真他在台北的街头和捷运月台上大规模屠杀。郑捷在网志《源头》中自述,自己是「男生们的大哥」,国小时每天殴打女生「揍得很爽」,而班上有两个自己无法招惹的女同学,因此他发誓自己长大后将杀害她们;长大后,郑捷认为自己对于儿时的誓言「既然发了,就要对自己守信」,并誓言自己若未杀害两位女同学将遭遇两种后果,其一为「43岁时自己人间蒸发」,另一个则为「搞一场大屠杀」,以寻得两女下落。之后,郑捷撰写的网志内容开始围绕其构思的杀人剧情:他在文章《台北夜杀》描述自己幻想的杀人场景,包括「双足踹人月台落,捷运爆头轨道成血泊」;于《仇》中则写道「抓到妳,我将不是人类,每天灌妳强酸强碱」。郑捷在接连遭国防大学退学、转至东海大学后课业亦不如意并遭举报的情况下,兴起犯案念头并犯下此案[8]

郑捷在死刑宣判前,表示希望有人带漫画前往其关押的台北看守所探监[22],而郑的父母会不定期寄送零用钱给他,也嘱托亲戚协助送去咸酥鸡芭蕉等郑捷喜爱的食物以及漫画《》,并购买掌上型电视,让郑捷可以看动画和新闻打发时间;当郑捷表示「北所的水不好喝」,其父母也会买瓶装水寄给他,尽力满足其需求。其他收容人与所方人员对此戏称郑捷仿佛身处夏令营[23]

处决

2016年5月10日20时47分,郑捷在台北监狱台北刑场(址在土城看守所)接受死刑枪决[24],行刑前仅要求饮水,而处刑前家人也未出面[25],律师团表示运行前并未通知家属及委任律师,也来不及声请非常上诉及再审[26],并于21时11分相验确认死亡。处刑后遗体由家属领走,未按往例送至板桥殡仪馆[27]遗体于2016年5月13日15时在桃园市中坜区殡葬服务所羽升馆火化[28]

参见

参考数据

  1. . 苹果日报. 2015-03-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19).
  2. . Next Magazine TW. [2021-1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0) (中文(台湾)).
  3. . ETtoday 新闻云. 2014-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29).
  4. 林志青. . 苹果日报. 2014-05-22 [2018-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8).
  5. 李鸿典. . NOWnews 今日新闻. 2014-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11).
  6. . 苹果日报. 2014-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29).
  7. . 苹果日报. 2014-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29).
  8. 黄哲民. . 苹果日报. 2015-03-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09).
  9. 曾佳俊. . 苹果日报. 2014-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30).
  10. 郭建伸. . 苹果日报. 2014-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30).
  11. . 苹果日报. 2014-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17).
  12. 章明德. . 苹果日报. 2014-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29).
  13. 王书僮. . 多维新闻网. 2015-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26).
  14. 许人元. . 中央日报. 2014-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26).
  15. 高华襄、叶子杰. . 华视. 2014-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19).
  16. 张君豪. . 苹果日报. 2014-05-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05).
  17. . 新浪新闻. 2014-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26).
  18. . 巨亨网(NOWnews 今日新闻). 2014-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29).
  19. . T客邦. 2014-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21).
  20. 陈宏睿. . 雅虎新闻. 2014-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27).
  21. . [2016-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01).
  22. . 苹果日报. 2015-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29).
  23. . 苹果日报. 2015-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17).
  24. . 苹果日报. 2016-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22).
  25. 石永轩、游仁汶. . 苹果日报. 2016-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27).
  26. Chi, Zou. . The News Lens 关键评论网. 2016-05-11 [2017-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03) (中文(台湾)).
  27. . ETtoday. 2016-05-11 [2018-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30).
  28. 周敏鸿. . 自由时报. 2016-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16).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