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母系
过继母系,是指在父系社会中的一种制度,最主要的目的是继承产业,解决家庭缺乏男性继承人的问题。在一个父系传承为主、女性无继承权的地区,如一名出嫁女性,其原生家庭的家产、事业无子传承,就可以令孩子过继母系,获得继承权。过继后由于与母亲同姓(特殊情况采用双姓[1]),常被视为从母姓。
过继母系也会影响一个人的族群认同或国籍,如于二二八事件中遇害的汤德章律师,父为日本东京人,母为台湾台南人,汤律师因过继母系,被视为台湾人[2]。
类型
由母方家族收养
直接由母方家族的男性成员收养,最常见是由生母的兄弟收养,即原来的舅父成为养父[1],随养父姓。但也有由再高一辈成员收养的例子,例如西晋时期贾充因亲生儿子贾黎民等夭亡,无子继嗣,于是收养幼女贾午与丈夫韩寿所生之子为贾黎民的嗣子,改名贾谧。琉球国医学家魏士哲也曾因外祖父应瑞麟无子而过继为其养子[3]。
婿养子
婿养子是男方成为女家养子,所生子女继承母家的习俗。
参考文献
- 《清稗类钞·姓名类·合姓》合姓,非双姓也,以二姓并合而成,大率为甥嗣舅、婿嗣翁而又不忍使本宗斩祀者也,不知者,辄疑篇双姓耳。其著称于世者,有浙江桐乡之陆费瑔。瑔为嘉、道间人[……]
- . 中央社. [2019-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7).
- . 筑波大学. [2021-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1).
士哲原是佐次武亲云上第三子也,生母应氏真牛,平敷屋亲云上女,因外祖应瑞麟无嗣,继其后。
- . 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大埔县广播电视台. 2019-04-09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08) (简体中文).
- . 陆丰宣传文化网,来源: 《陆丰文史》第十六辑. 2017-01-11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7) (简体中文).
姑子归宗 凡无男孩的人家,选取一外甥承嗣,以舅为父,从舅姓,称姑子归宗。自古以来,在湖东地区都有这俗,多数是兄弟姐妹姑嫂间的亲情较好者。甥子进舅家改跟舅姓,亲族与邻里都与之认可。
- . 澎湖时报. [2021-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6).
- . Next Magazine TW. [2022-05-16] (中文(台湾)).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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