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光群
范光群(1939年3月16日—),台湾新竹州新竹郡关西(今新竹县关西镇)人,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中华民国法界出身的政治人物,曾做过台中地方法院与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曾在多校授课民事诉讼法并为国立台北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
范光群 | |
---|---|
![]() | |
![]() | |
任期 2002年2月1日—2004年10月13日 | |
前任 | 张博雅 |
继任 | 林光华 |
![]() | |
任期 2003年5月18日—2003年8月19日 | |
前任 | 张福兴 |
继任 | 谢深山 |
![]() | |
任期 2001年6月14日—2002年1月31日 | |
行政院院长 | 张俊雄 |
前任 | 职务创立 |
继任 | 叶菊兰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 | 1939年3月16日
籍贯 | 新竹县关西镇 |
政党 | 无党籍 |
配偶 | 古节美 |
学历
| |
经历
|
范光群在家中兄弟间长幼顺序的排行第九,父亲为在关西被誉为「十子登科」传奇的范朝灯,兄弟包括台湾第一位获得医学博士的范光宇、以及首位台裔日本法官范光远。[1][2]
政治经历
2000年5月20日,陈水扁宣誓就职成为中华民国总统之后,便获聘担任总统府国策顾问。
2001年6月14日,陈水扁政府的行政院组织客家委员会,并延揽时任总统府国策顾问的范光群担任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2002年2月1日,卸下客委会主委的职务,重回总统府担任顾问一职;并获陈水扁总统任命为中华民国台湾省政府主席(此时的台湾省政府已虚级化)。
2003年,由于花莲县长张福兴在任内病卒,于是内政部指定光群代理花莲县县长的职权。[3]
2004年,卸下台湾省主席的职务。[4]
参考数据
外部链接
- 光群小文件
- 范光群 - 法律扶助基金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名誉教授 国立台北大学法律学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 ||
---|---|---|
行政院 | ||
新成立 | 行政院客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一任 2001年6月14日-2002年2月1日 | 继任: 叶菊兰 |
![]() | ||
前任: 张博雅 |
台湾省政府主席 第十七任 2002年2月1日-2004年10月13日 | 继任: 林光华 |
![]() | ||
前任: 张福兴 |
花莲县县长 代理 2003年5月18日-2003年8月19日 | 继任: 谢深山 |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